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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第1页)

“是在下不识好货。”

翊王给下人使去个眼色,下人躬身退去。不消半刻时间,琴声和歌声消止,婢女抱琴离去,让晚风领了这响。

“此女原是司乐坊里的乐仪,琴技与唱功皆是一绝。怎知得不了渐苏的心。”

本是皇上知翊王喜听琴乐,特赏赐给他的司乐坊女史。翊王今夜想叫她拨一拨兰渐苏的兴,没曾想适得其反。未免有些失落。

翊王说着问兰渐苏,“本王有些好奇,你平日里喜欢些什么样的歌曲?”

兰渐苏放下酒杯,撑住下巴沉吟许久,方道:“不要太俗,也不必太高雅。太深奥的听不来,肤浅过度的实在老土。朗朗上口最好,还得符合大众口味。”

翊王听得好奇,如何也不能凭空想出这种乐曲:“这是什么奇乐?”

兰渐苏嘴唇说出三个字:“流行乐。”

“流行乐?”翊王对这个新鲜的乐种感到陌生又新奇,“莫不是市井中盛行的小调?”

“说不上来,我唱给你听。”兰渐苏笑笑说。他拿起一根筷子,在酒杯上敲了敲,清咳两声,看着翊王唱道,“窗外的麻雀,在电线杆上多嘴,你说这一句,很有夏天的感觉~”

兰渐苏唱《七里香》时,眼睛里是写满感情的。他高中时就是在舞台上唱这歌,交到了第一个男朋友。所以这歌对他来说意义非凡,每一句都是初恋。于是翊王耳旁听着异世之乐,眼中是兰渐苏那双收进了满池风月的眼,心里荡开的绪潮,就像这池被风吹皱的滟滟湖光。

然后兰渐苏的歌声止了,翊王的眼神还深深驻在他的瞳眸中,神魂也纠缠在了里面。

之后又是一杯酒,解了这个绪潮。翊王说:“此曲果真与众不同,本王以往从未听过。里面一些词语,亦是本王深思不透的。”

“那些词,还得读过些西洋文本的人才钻研得透,王爷自不必去介怀。”

“也是。此曲最妙在音律,新颖独特,当真有几分趣味。”

兰渐苏惋惜道:“可惜没有钢琴,不然更能唱出歌的风味来。”

翊王又听懵了:“钢琴是什么?”

兰渐苏说:“那是一种西方乐器,手指在一些黑白相间的板上敲啊敲的,就能敲出优美的音乐。这乐器咱们中原还没有,要问西洋人才知道。”

翊王沉思着点下头:“你说得本王实在好奇,改日要向宫里的传教士询问一二。”清寒双目唯一微乎其微的灼火,看向兰渐苏,翊王道,“这歌,你能不能再唱一次?”

这歌再唱一次,也没什么不可以。只是同样的歌短时间内唱第二遍,必是唱不出第一遍的情感,那么定会逊色很多了。兰渐苏就想着要不要顺便向翊王推荐推荐《稻香》《晴天》《江南》《算什么男人》……

然而,惊慌失措的尖叫,附箭似穿风而至,将他们的情致当空截落。

作者有话说:

路人静闲雪:丢皇嫂,好大的雅兴啊。

夙隐忧:只要丢了这个太子老婆,就能霸占一整个兰渐苏。

沈评绿:让本相听听,谁又不要全家了。

太子:我老攻在和他其中的一个老婆一起丢我老婆怎么办?在线等挺急的。

翊王:渐苏,本王的万顷荷池,可赏荷,也可入内“嬉戏”。

兰渐苏:那么到时候到底会谁戏谁呢。

两个未解锁的受:???

第13章乖侄无从选择

“不好了!不好了!”西府的小厮像没了头的蚊蝇,东撞西摔一路撞到荷风亭。他把歪下来的布巾帽扶住,神色像看见什么奇可怖的东西,眼白放大到近乎盖过黑睛,晶光的冷汗一颗颗浮出面庞:“刘管家!刘管家他!”

兰渐苏和翊王往西府赶去的途中,不近处已闻见一声连一声的利叫,将空中的静谧削成枯肉白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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