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云在心里斟酌许久,默默念道:奶奶,姐姐,看到了吗?我不是一个人了,我有了一个把我当做珍宝,处处呵护我的人。你们……都可以放心了。
直到山下传来开饭的号子,林云才一激灵回过神,说:“大家都会知道我们下午在山洞里做了什么!”
“嗯,”风笑起来,问,“这会才想起来?”
“对啊!”林云用额头贴上风的额头,轻啧了声,“也不是没想到,只是觉得无所谓,还是我的小狗更重要。”
风抬头亲了亲他的下巴,说:“确实无所谓,大家见得多了。”眼睛往林云脖子上瞄一眼,说,“你如果不喜欢的话,我以后注意些。”
林云摸下脖子,问:“很明显吗?”
风有点心虚:“明显。”
他在林云身上留下了很多痕迹,青紫的,艳红的,纵横交错。他当时觉得自己已经分裂成了两半,一半控制不住肆虐,一半忍不住心疼。
他数次停下,轻抚无意中抓破的红痕,林云却把手覆上来,说:“不疼,我喜欢。”
风心里知道这不对,林云根本不爱惜自己。可听到林云的话,却疯了一样舔吻那些红痕,直到口中吮出鲜血。
那是美妙的,风想象不到世间会有这么美好的时刻,也是懊悔的,他根本不敢直视自己弄出的痕迹。
只好装作很忙的样子。
林云做了会心理建设,打算就这样去食堂,这些痕迹轻易消不下去,还能天天躲在山洞里啊?
临出门时,风却拉住他,说:“你别去了,我去把饭领回来。”
“为什么?”
风摸摸他的脖子,小声说:“你现在的样子……不想被别人看到。”
林云无奈的瞥他一眼,倒也没坚持,他能想象到自己现在的模样,着实称不上雅观。
风自己下山去食堂,林云活动了下双腿,无所事事的在山洞里转一圈,拎起疙瘩汤看了看。
这小破鸟绝对是睡神转世,一天中有23个小时都在睡觉,中间醒来吃两顿肉,比想象中省事多了。
还有个不知是好是坏的消息,疙瘩汤确实把林云和风当做家人了,每次看到他俩很都兴奋。但很认生,除了他俩,基本不让别人靠近。
这几个月好吃好喝的养着,疙瘩汤的体重蹭蹭往上涨,随身带着越来越难。林云无数次点评自己:慈母多败儿!狠下心将疙瘩汤留在山洞里。
等他和风从外头回来,只见那团毛茸茸无精打采地缩在鲜肉旁,不吃,也不睡。听见动静缓缓抬起眼皮,见是他们,小家伙喉咙里挤出细细一声“叽”,又轻又弱,委屈极了。
林云嘴里念着“不能这样、你长大了、要自己照顾自己”,双手已经不由自主地伸了过去。
这会把疙瘩汤拎起来,忍不住抖擞抖擞,把疙瘩汤短短粗粗的脖子晃得摇摆了几下,小声说:“爸爸去拿好吃的了,起来吃饭喽~”
说完就听到外边传来脚步声,但不是风,他心里一动,抱着疙瘩汤站起身。刚转回头,就见两个蓝眼睛的女性走进洞来。
林云迅进入角色,冷冷开口:“不请自来,在外族生活久了,果然忘了规矩。”
走在前面的寸头女性微微愣了下,侧头和身边人对视一眼,一言不的退到洞口。规规矩矩向他行了个半礼,说:“指引者大人,猛兽部落的雨滴,和湖边部落的彩虹,向你问好。”
林云踱了两步,将她们挡在洞口,说:“就在这里说吧,我不喜欢别人进入我的空间。”
雨滴隐蔽的看了眼上方,并不跟他做无谓的争执,果断道:“指引者大人,我还有一件事不明白。我所在的猛兽部落,足足有五千族人,如果部落合并,高山部落能负担得起我们的生活吗?”
林云也不回答她的问题,这两人并不是来找寻答案的,他只需要拿出态度就行了。
他抓了抓疙瘩汤的绒毛,蓝宝石戒指在鹅黄色绒毛的映衬下,愈加熠熠生辉,衬得他的手指白皙纤细。
等两人的目光都转向他的手指后,他才慢悠悠说:“五千人啊,受得住高山部落的战火吗?”
雨滴噎了下,怒道:“指引者大人,我们部落的兽人强壮,食物充裕,每年都有几十人兽化成新战士,真要打起来,阿母和金也不敢说这种话。”
“啊……”林云不接她的话,吵架嘛,怎么气人怎么来,他淡淡道,“那你会亲临战场吗?到时候,我会先用弓箭,将你射杀在阵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