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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第1页)

《[F1]转生三次后开赛车重回母星》

作者:井底之空

文案:

大家好,我是一个外星人。我意外迫降在地球,需要向母星证明我的价值从而让他们派出飞船接我回家。扣1助力我成为车王帮我回家。

他在一个祥和夜晚降落在古巴海岸,为了回家,他决定在地球上证明自我价值。

第一世,他成为了一只红嘴鸥。挥动翅膀看遍世界大江南北,最后他悟了,明白“证明价值”意味着他得做点什么;

第二世,他成为了一只警犬。为了守护伦敦的和平而与搭档努力奋斗。最后他为了救人牺牲了,意识到“证明价值”还是得从人做起;

第三世,他成为了一个生活在英格兰中部的小镇男孩。拥有一对和善的父母、一个可爱的哥哥、一家公司和一个庄园,同时得到了一个名字:

诺曼诺兰。

直到某天,无欲无求的诺曼向家人宣布:

我要成为赛车手!

如果询问二十一世纪最优秀的车手,车迷们的答案可能五花八门。

但是如果询问二十一世纪最“规矩”的车手,那毫无疑问,答案只有一个诺曼诺兰。

以标准驾驶著称的诺曼得到了昵称“精准仪器”,被粉丝们戏称为“课代表”。长了一张浪子的脸蛋,实际上却是个书呆子。

不仅是个书呆子,还是个脑回路清奇的“外星人”。

曾有人问他:你为什么开车?

而他的回答是:我要开车去外星。

【阅读提示】

1。主要开车,次要互动,可能综了点音乐剧,没有副业,暂定2o2e,尽量对每位司机雨露均沾,但是没有cp;

3。时间线较长,能力范围内尽量减少规则上的漏洞,可能是爽文;

4。封面是我自己画哒;

5。想起来再补充。

内容标签:体育竞技重生励志爽文成长天选之子

主角:诺曼(noman)┃配角:诺曼海鸥时候,诺曼德牧时候

其它:F1,一级方程式,赛车

一句话简介:亲爱的妈妈今晚我就要远航

立意:我要开赛车!

第1章出生了

-

二十世纪的最后一晚,一场勘测之外的流星雨划过位于英格兰中部的莱斯特郡的上空。在流星余迹停留的那十数秒中,夜空亮如白昼。而在莱斯特市一家私人医院的妇产科病房中,一个男人正将窗帘拉开,好让自己即将晋升为母亲的妻子看清窗外的星空。

这场流星雨使男人想起了十年前的一个夜晚。那时的自己还在上高中,某天深夜,正在学习的他被窗外的光亮吸引了注意。一个不知名的物体正从天空的尽头急剧下坠,将夜幕分割为辽阔的两部分。很快,那未知的景象就消失了,仿佛海市蜃楼一般陡然消失不见。直至次日清晨,他才知道那不是自己的幻觉全世界范围内都出现了不明飞行物的影子,它最后出现在南美洲的古巴海岸。

而今已经过去十年之久,在这个自己人生的重要时刻,天空又一次生异象,使得男人忍不住开始浮想联翩难不成生了什么?而这显然是无稽之谈。他将思绪从不着边际的幻想中收回,眼下有更重要的事情在等着他,自然是眼前亟待生产的妻子。

夜色渐深,新世纪的脚步逼近了。妻子紧紧捏着男人的手,在不间断的阵痛中哀嚎着。男人仿佛能够听到时钟的滴答声,他在令人心烦的噪音中安抚着妻子,直至一声啼哭响彻病房,医生高呼:“他出来了!一个男孩!”

护士将皱巴巴的新生儿包裹在被单里,放进婴儿车中。然而不论是医护团队亦或是这对年轻夫妻都并未因新生命的降生而放松警惕,因为他们依旧在等待等待这位伟大母亲降下她的另一个孩子。

这个寒冷冬日进入倒计时,在距离新的一天仅剩二十三分钟时,病床上大汗淋漓的母亲终于生下了双胞胎中年纪较小的那个他与他的哥哥相差十一分钟。他拥有着与哥哥截然不同的细小哭声,更继承了父亲的浅灰色眼睛。他并未在躺进婴儿床中立刻陷入沉睡,反倒睁开眼睛注视着天花板上的昏黄灯影。一双手朝他伸来,新手父亲将他放入母亲的怀抱,使得他终于看清了这一世他的母亲熟悉的眼睛,熟悉的容颜,熟悉的温度。属于母亲的手指轻轻放入他的手中,她微笑着,给予了他这一世的名字

诺曼诺兰。

-

显而易见,这并不是诺曼所经历的第一次人生或许确实是第一次“人”生,因为他也是第一次生而为人。

十年前,他的飞船在经历了数次黑洞跃迁后,受太阳系重力场影响出现故障,被迫降落在地球。

他从来不是同龄人中最聪明的那个,修理飞船于他而言简直是天方夜谭。短暂气馁后,他不厌其烦地消耗备用能量试图与母星取得联系,却得到了令人绝望的答复

“你没有价值让我们派出救援,”他们说,“感到荣幸吧。这是为了我们的星球而做出的必要的牺牲。”

那时的他无处可去,分明是为拓展母星文明而外出探索的特派员,却在迫降后遭到放弃。

他感到绝望,又十分茫然。以原本的身形来到地球这个四维空间的他变成了一缕虚无缥缈的孤魂,他在海面上漫无目的地飘荡了很久,直至他第一次在地球上看到日出太阳从海岸线尽头升起,像是一炬希望的火焰在熊熊燃烧。海鸟挥动翅膀划破橙红的天际,他忽然灵光一闪只要向母星证明自己的价值就好了。

如果能让他们看到自己的能力,那他们就会为遗弃自己而感到遗憾,最终派出飞船接自己回家!

他被自己的念头激励到了。他飘至海滩,看到离自己最近的生物一只红嘴鸥。他钻进了它的身体,成为了它所孕育的众多鸟蛋中的一个,并在破壳三十五天后成为兄弟姐妹们中第一个学会飞翔的雏鸟。

他不明白如何证明自己的价值,于是决定四处寻找。他飞过春夏秋冬,掠过无穷的海域和宽广的大陆,攀过山峰,也领略过峡谷。他不知道自己已经飞过了整个地球,彼时他最珍贵的回忆是某个港口从两脚怪手中夺走的黄色条状物,酥软又有嚼劲,还带点咸味,他在第二世中知道那东西叫做薯条。

直到他飞不动了,他想自己应该找个好方法来实现自我价值。根据他的良久观察,“狗”是这个星球上最好行事的生物,只要躺下露出肚皮,就能让那些两脚怪为自己所用。

他在离开自己鸟儿的身体后飘到了一只母狗的身旁。这只眼睛乌黑的母狗正值壮年,她的皮毛光滑油亮。他短暂栖居在对方的身体里,作为一只德国牧羊犬迎来了自己的第二次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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