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
程仲轻柔地顺着哥儿的发丝,心中软成棉花。
怎么这么讨人喜欢。
他亲了亲哥儿发顶,想起什么,捏着哥儿手腕托住。
哥儿纤细,手腕也细。腕侧的肌肤是没见阳光的肌肤白腻,昨儿摩挲过一次,便有些上瘾。
杏叶正一个人自闭,手腕微凉,叮叮当当响过两声。
杏叶从程仲怀里出来,就见腕上手串被取下,换上了一对银镯。
银镯做了叮当镯的样式,不会显得厚重老气,落在哥儿手上正合适。
程仲掌心托着杏叶手,轻轻晃动。
清脆的响声悦耳,叫杏叶听了又忍不住借着天光,微微动了动手腕。
程仲:“可喜欢?”
杏叶轻言:“喜欢。”他有些爱不释手,摸着瞧了又瞧,眉眼也染了笑意。
程仲捏捏掌中小了不少的手掌,道:“以后给杏叶换个金的。”
杏叶噗嗤一笑,依赖般蹭了蹭程仲。
“谢谢仲哥。”
时辰不早,不忍让哥儿腹中饥饿,不然程仲看见哥儿这撒娇模样,还是想逗上一逗。
昨儿个的剩菜都叫程仲让人分了,今早起来,程仲直接做的新鲜的。
桶里剩些小河虾,都被他用来煮了粥。
不过哥儿没起,所以一直用炉子温着。
早饭一碗蒸蛋,一笼鲜肉包子,外加一碗虾肉粥。配着去岁腌的酸豇豆,切成小截,混着肉沫炒过,最是下饭。
程仲将饭菜端上桌,杏叶去洗漱。
也就一晚上没见面的三条狗跟一年没见似的,见着杏叶就从灶前起身,叫着围着他打圈圈,还有往他身上跳的。
杏叶挨个儿摸头安抚,等它们稳定了才洗漱。
哥儿喝一口水,鼓着腮帮子咕噜咕噜,眼睛悄悄追着程仲看。
往常早晨,也是这般。谁起来早了谁就做饭,仲哥端着饭菜上桌,他就端碗筷。
看着与之前一样的场景,杏叶打心底安了心,好似真的在程家扎下了根。
吐掉水,用野猪鬃毛做的牙刷刷牙。
家里有仲哥专门买的牙粉,放在以往陶家,定要被骂上一句败家子。
杏叶想着,弯了弯唇。
洗过脸刷过牙,两人立在堂屋的四方桌前。
往常一人一方,杏叶按照习惯坐下。身边光线一暗,他抬头瞧去。
程仲泰然自若,往他身边一坐。
“快吃。”
杏叶眨下眼,往旁边挪了挪。
“还早。”
程仲就忍不住笑。
杏叶也弯眼,不过还有些羞,抿着唇转过头,眼睛不敢再看着程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