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潇潇把牛皮纸袋锁进抽屉后,在床边坐了二十分钟。
房间里只开了一盏台灯,暖光落在她膝盖上,照出一小片安静。
她拿起手机,随手翻了几封工作邮件。
一个字都没看进去。
脑子里全是那封信。
第一年三月,赵佳仪刷林浩信用卡,三千二百八十。
第二年十一月,她嫌出租屋旧,要求提高租房预算。
第四年冬天,林浩夜跑外卖,手背冻裂,她还让他拖地。
六千字。
每一条下面,都写着事实、亏欠、应认责任。
林潇潇从来没见过这种认错方式。
不哭。
不求。
不解释。
像是把自己一刀一刀剖开,再摊在纸上,让所有错都见光。
她把脸埋进枕头里,闷了几秒。
然后,她又坐起来,拉开抽屉。
牛皮纸袋安静地躺在最底层,封口处还留着一点胶带痕迹。
林潇潇伸手,把信重新抽了出来。
从第一页开始看。
这是她今天第四遍看了。
第一页是时间轴。
赵佳仪把七年拆成七段,每一段开头都写了日期。
不是“那时候”。
不是“大概”。
也不是“我记不清了”。
是精确到月份的数字。
第三页写到,林浩送外卖时,被电动车剐伤膝盖。
赵佳仪原话写得很直。
【我听见他在卫生间用凉水冲伤口,我没有出去看。】
【第二天他照常上课,我照常让他报销我的打车费。】
林潇潇看到这里,牙关慢慢咬紧。
她继续往下翻。
第五页写到,赵佳仪在朋友面前说林浩没出息。
赵佳仪写。
【当时他就坐在旁边。】
【他没有反驳。】
【那天晚上,他在阳台抽了半包烟。】
【第二天,他开始投简历,同时跑三份兼职。】
林潇潇把纸放在膝盖上,抬头看着天花板。
她看了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