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那次在杏花林里,和白柔锦有了第一次的亲密之后,袁松终于明白了一件事。
他那个瘫在床上的媳妇儿,当年为啥能为了个男人,新婚夜就跟人私奔。
后来摔成了瘫子,瘫在床上动不了,嘴里还念叨着那个人的名字,念念不忘,痴心不悔。
他以前想不通。
那个男人有什么好?值得她豁出命去?值得她一辈子躺在床上了还惦记?
现在他懂了。
原来男女之间的事情,是如此的畅快甜蜜。
那天晚上从杏花林回来,他一宿没睡着。
躺在床上,睁着眼睛看房梁,脑子里全是她。
她的脸,她的腰,她的臀,她的手,她的声音,她喘气时那股子软绵绵的劲儿。
还有那触感,那软肉贴在他身上的触感,他到现在还能感觉到,像是烙在皮上了,怎么都忘不掉。
他甚至还没有真正完全占有她。
只是隔着衣裳贴着,只是抱着她亲了亲,只是摸弄了一下。
可那种舒服,已经让他觉得天灵盖都被揭穿了一般。
他活了二十三年,从来不知道世上还有这种滋味。
比他打了十年铁还累,比他喝了一坛酒还醉,比他在大太阳底下晒一天还晕。
累得骨头缝里都酥了,醉得心都飘了,晕得魂儿都飞了。
就是立刻死了,也心甘情愿。
真的。
那一刻他抱着她,贴着她,感受着她在他怀里颤抖,他真觉得,就是这会儿天塌下来把他砸死,他也值了。
可天没塌下来。
他活得好好的。
活得好好的,就得想活人的事。
白柔锦搬家了。
搬到他对面,就隔了条小道,几步路的功夫。
那天他站在铺子门口,看着她在院子里进进出出,忙得脚不沾地。
他想过去帮忙。
脚都迈出去了,又收回来了。
他想起自己是谁。
他是个有家室的人。
屋里躺着个瘫痪的媳妇,名正言顺拜过堂的。
他要是往白柔锦那儿跑,跑得勤了,跑得热了,跑出闲话来——
他自己倒没什么,大男人一个,丢了脸照样活人,不怕人说。
可她呢?
白柔锦还年轻,才十九,花儿一样的年纪。
她以后肯定还要嫁人的,找个好人家,生几个孩子,过安安稳稳的日子。
要是跟他相好的事传出去,名声臭了,谁还肯要她?
他不能害她。
可他心里又高兴。
高兴得冒泡,高兴得痒,高兴得坐立不安。
她就住在对面。
推开窗户能看见她的院子,站在门口能看见她晾衣裳,走在路上能碰见她买菜回来。
他只要想见,随时都能见着。
可他不敢见。
搬来好几天了,他没去串门,没去帮忙,没去看一眼。
那天她搬东西,她一个人搬不动,站在那儿愁。
他在铺子里看见了,手攥成拳头,攥得骨节都白了。
他想冲出去帮她,想一把抱起那箱子给她送进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