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我和陈旭还住在一起的那段时间。
我的身份证、户口本、私章,都在家里。
她可以轻易拿到。
指纹——
我想了很久。
然后我想起来。
有一次方琳来家里送文件。
她递给我一杯水。
我喝完,把杯子放在桌上。
她走的时候,把那个杯子带走了。
当时我以为她是顺手收拾。
现在我知道了。
她带走的是我的指纹。
八年。
从一个杯子开始。
她计划了一切。
而陈旭——
从头到尾。
他坐在我对面说“念念跟我,你放心”的时候。
他已经知道。
方琳已经在他的书房里,练了两个月的“苏晚”。
他们在离婚前就布好了局。
我以为我是因为出轨才离婚。
错了。
我是被设计的。
离婚、放弃抚养权、房产过户——全是他们的计划。
而我,什么都不知道。
我从那个杯子,一直被蒙到了今天。
不。
不是蒙。
是偷。
她偷了我八年。
赵敏来消息:“笔迹鉴定报告出了。”
“结论:十七份签名均非苏晚本人书写。”
“其中十三份签名的书写习惯与方琳送检笔迹高度吻合。”
“剩余四份因模仿痕迹过重,无法确定唯一书写人,但可排除苏晚。”
我把报告存好。
十七份。
全不是我签的。
其中十三份,确认是方琳写的。
“可以准备了吗?”我问。
赵敏回:“可以了。”
“放消息吧。”
照片的拍摄日期,是我们离婚前三个月。他们在离婚前就开始准备了。
这不是冒签。
这是一场持续八年的身份盗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