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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0章 醉里挑灯说雀事醒时掀翻八卦台(第1页)

穿越之侯府千金外传

暮春的风最是无赖,卷着御花园里的芍药香,黏黏糊糊地扑在人脸上,像极了京中贵妇们凑在一起咬耳朵时,那带着脂粉气的唾沫星子。

沈知意揣着手炉,缩在八角亭的美人靠上,听着身后两个小丫鬟压低了嗓门,你一言我一语地扒拉着近日京中最火的八卦,嘴角的笑意压了又压,差点没把刚喝进去的冰镇酸梅汤喷出来。

“听说了吗?镇国公府的二姑娘,昨儿个去白云寺上香,居然被个游方道士拦住,说她有凤凰命格,将来要母仪天下呢!”

“呸!什么凤凰命格,我瞧着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那二姑娘前儿个还因为抢着买东市的胭脂,跟户部侍郎家的千金打了一架,髻都被扯散了,哪有半分凤凰的样子?”

“嘘!小声点!这话要是被镇国公府的人听见,有你好果子吃!不过话说回来,比起镇国公府的热闹,咱们侯府才是藏着真乾坤呢!你看咱们大小姐,这才回来多久,就把侯府的烂摊子收拾得服服帖帖,连老夫人都夸她是个有福气的!”

沈知意挑了挑眉,慢悠悠地转过身,指尖敲了敲石桌:“你们俩的小嘴巴,是抹了蜜还是沾了鸡毛?怎么这么能说?再聊下去,御花园的花都要被你们的八卦声吵得谢了。”

两个小丫鬟吓了一跳,连忙福身行礼,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活像打翻了染缸。

“大小姐恕罪,奴婢们……奴婢们就是闲得慌,随便聊聊。”

“闲得慌?”沈知意挑眉,放下手里的酸梅汤碗,指了指不远处那片开得正艳的蔷薇花,“去,把那些蔷薇剪了,插满我屋里的花瓶。记住,要带露水的,剪回来要是蔫了,仔细你们的皮子。”

两个小丫鬟如蒙大赦,忙不迭地应了声,提着裙摆就往蔷薇花丛那边跑,脚步快得像是身后有狼撵着。

看着她们狼狈的背影,沈知意忍不住轻笑出声。

穿越到这个大晟王朝,成为永宁侯府的嫡长女,已经快一年了。

想当初,她刚穿过来时,面对的是个十足十的烂摊子:老侯爷战死沙场,留下个体弱多病的幼子;老夫人偏心眼,一心护着庶出的二小姐沈知柔;继母刘氏面慈心狠,暗地里没少给原主使绊子;而原主自己,更是个被宠坏了的草包,除了吃喝玩乐,一无是处,最后还因为跟沈知柔抢未婚夫,失足掉进湖里,把小命给丢了,这才便宜了她这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灵魂。

刚来那会儿,沈知意看着镜子里那张苍白蜡黄的脸,差点没哭出声。她上辈子是个叱咤风云的金牌律师,打官司从来没输过,结果一朝穿越,居然成了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侯府千金,连跟人吵架都得讲究什么“大家闺秀”的仪态,憋屈得她差点没原地暴走。

不过,憋屈归憋屈,日子还得过。

凭着上辈子在律所摸爬滚打练出来的口才和手腕,沈知意先是不动声色地收拾了几个欺负原主的刁奴,又在老夫人面前露了一手“过目不忘”的本事,让老夫人对她刮目相看;接着,她又借着打理侯府中馈的机会,揪出了刘氏安插在账房里的眼线,把侯府那点被贪墨的银子,一分不少地追了回来;最后,她更是在宫宴上,凭着一即兴作的诗,艳压群芳,连皇帝都夸她是“巾帼不让须眉”。

经此一役,沈知意在京中的名声算是彻底打响了。

从前提起永宁侯府的嫡长女,大家都只会撇嘴,说她是个“草包千金”;如今再提起,人人都得竖起大拇指,赞一句“沈大小姐聪慧过人,智勇双全”。

就连那个当初嫌弃原主草包,转头就跟沈知柔勾搭上的未婚夫——吏部尚书家的公子李文轩,都后悔得肠子都青了,三番五次地托人来侯府说和,想重新求娶她。

每次听到李文轩的名字,沈知意都觉得好笑。

这种见异思迁的渣男,白给她她都不要。

她现在的日子过得有多潇洒?

早上睡到自然醒,起来练练瑜伽,吃点精致的早点;上午看看账本,打理打理侯府的产业,顺便听听京中的八卦;下午要么约上几个相熟的闺友,去逛逛街,喝喝下午茶,要么就躲在书房里,看看这个时代的话本,写写自己的小说;晚上更是惬意,泡个花瓣浴,喝杯小酒,然后抱着暖炉,看星星看月亮,从诗词歌赋聊到人生哲学——当然,是跟自己聊。

这样的日子,简直比上辈子天天加班熬夜打官司舒服一百倍。

唯一的小烦恼,就是京中的八卦实在太多,而且传得太快,快得她都有点跟不上节奏了。

就比如现在,她不过是在御花园里歇了一会儿,就听到了镇国公府二姑娘的“凤凰命格”,还有自己的“有福气”。

正想着,一阵脚步声由远及近,伴随着清脆的铃铛声,听着就让人心情愉悦。

沈知意不用回头,就知道是她的贴身丫鬟,也是她在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个心腹——晚晴。

晚晴手里提着个食盒,脚步轻快地走到她身边,将食盒放在石桌上,笑着说:“大小姐,厨房刚做好的荷花酥,还有你最爱吃的冰糖莲子羹,趁热吃点吧。”

说着,晚晴打开食盒,一股甜香扑鼻而来。

沈知意的肚子很给面子地叫了一声。

她拿起一块荷花酥,放进嘴里,酥酥脆脆的,甜而不腻,口感好得没话说。

“还是厨房的张师傅手艺好,这荷花酥,比上次在贵妃娘娘宫里吃的还好吃。”沈知意赞道。

晚晴笑得眉眼弯弯:“那是自然,张师傅说了,大小姐喜欢吃,他就天天做。对了,大小姐,还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

“什么好消息?”沈知意抬眸,好奇地问道。

“咱们在城南开的那家‘知味斋’,生意好得不得了!”晚晴兴奋地说,“今儿个一早,门口就排起了长队,连户部尚书家的夫人,都特地派了管家来买咱们家的招牌点心呢!还有,咱们在城西开的那家布庄,也进了一批新的云锦,颜色特别好看,夫人小姐们都抢着买,掌柜的都忙不过来了!”

沈知意嘴角的笑意更深了。

“知味斋”和那家布庄,都是她的手笔。

上辈子她就喜欢吃各种美食,也喜欢各种漂亮的衣服,穿越过来之后,看着这个时代的点心和布料,总觉得差了点意思,于是就干脆自己开了两家店,按照上辈子的记忆,改良了点心的做法,设计了新的布料款式。

没想到,居然这么受欢迎。

现在,这两家店的生意,一天比一天红火,赚的银子,都快赶上侯府半年的俸禄了。

沈知意摸了摸下巴,心里盘算着,等赚够了银子,她就再开几家店,什么酒楼、茶馆、胭脂铺,统统都开起来,把整个京城的生意,都垄断了!

就在她畅想未来的商业帝国时,一个不和谐的声音,突然在亭子外响起。

“哟,这不是姐姐吗?好雅兴啊,居然在这里吃独食。”

沈知意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她抬眼望去,只见沈知柔穿着一身粉色的襦裙,头上插着一支珍珠钗,扭扭捏捏地走了过来,身后还跟着几个丫鬟。

沈知柔的脸色比以前好了很多,不再像从前那样,总是病恹恹的。不过,那双眼睛里的嫉妒和不甘,却比以前更浓了。

沈知意放下手里的荷花酥,慢条斯理地擦了擦手:“二妹妹来得正好,刚做好的荷花酥,要不要尝尝?”

沈知柔走到石桌旁,瞥了一眼食盒里的荷花酥,嘴角勾起一抹不屑的冷笑:“姐姐的东西,我可不敢吃。谁知道里面有没有放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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