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起初一度怀疑林过云的父亲和弟弟也参与了案件,把他们也拘捕了。两人都喊自己无辜,林过云则一直默不作声,不肯承认杀人。但随着证据一件一件摆出来,他再也瞒不住了。
警方根据残骸确认了四名死者的身份陈凤兰、陈云洁、梁秀云、梁惠心。林过云随后带着探员去了大坑道山坡,指认了两处弃尸地点。警方在那里挖出了另外两具女性的碎尸。
案子,破了。
1983年3月3日,林过云案在高等法院开审。庭审持续了二十多天。由于证据确凿,林过云对自己杀人的事实供认不讳,但他不承认自己是谋杀,而是承认误杀,试图以此减刑。控方不接受他的说法,法官引导陪审团,既然他已经承认了杀人,陪审团只需要裁决是谋杀还是误杀。
庭审中最让人瞠目结舌的,是林过云对自己杀人动机的供述。他说自己杀死第一名女子的时候没有犯罪感,只是被一种愤怒驱使,因为对方是妓女,他是替天行道。至于后面杀的几个,他现杀人分尸是会上瘾的。
替天行道这种话,听着冠冕堂皇,其实不过是一个借口。妓女是一种没有尊严的职业,也确实谈不上道德,但不代表残忍地杀害一个不道德的人,你自己就成了道德的。很多变态杀手专门挑妓女下手,上了法庭也拿扞卫道德来自我标榜,说到底就是无耻。
林过云的杀人动机到底是什么?为了满足他不正常的性需求。他迷恋女性的躯体,迷恋解剖的过程,迷恋把那些器官泡在药水里的样子。他杀人、分尸、拍照、录像,都是为了满足自己那种扭曲的欲望。
庭审中还有一个关键的争议点林过云到底有没有精神病?这个问题直接决定了他会被判谋杀还是误杀。控辩双方传召了三位本地和两位澳洲的精神科专家出庭作证。连同林过云被捕后为他诊断的医生,总共有四位认为他没有精神病,只是对女性躯体有不寻常的喜好;另外两位则认为他精神不健全,不能自我控制。
为了不让旁听者受惊,法庭播放林过云拍摄的录像带时,除了主审法官、书记、庭警、被告、陪审员和双方律师之外,其他所有人都必须离场,控方也不用把死者的器官呈堂。
经过十八天的聆讯,1983年4月8日,法官引导七名陪审员作出裁决。七名陪审员全是男士,据说是为了避免女性陪审员的性别偏见。法官告诉他们,如果认为林过云犯案时能够自我控制,就裁定谋杀罪成立;如果是因为精神失常而不能自制,就裁定误杀。
七名陪审员退庭商议了三个半小时。他们一致认同四位医生的观点,林过云每次犯案时神志清醒,目的只是为了满足异常性欲。四项谋杀罪名,全部成立。
法官费伯依例判处林过云缳死刑。宣判的那一刻,林过云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不惊不怒,不哀不怨,好像这一切跟他没有半点关系。
陈凤兰的父亲认为审讯过程公平,算是为女儿讨回了公道。林过云也听从了父亲的劝告,接受裁决,不再浪费公帑上诉。
虽然当时香港法例规定谋杀罪的刑罚是死刑,但香港自1966年11月16日之后就没有再执行过死刑。1984年,时任港督尤德爵士根据英皇制诰行使酌情权,赦免了林过云的死刑,改判终身监禁。
林过云先是在赤柱监狱服刑,后来转到了石壁监狱。囚友们都叫他阿Lam。他属于甲类囚犯,在监狱的工场里负责图书钉装之类的工作,每个月能拿到几百块钱的工资。他在狱中独来独往,不主动跟人说话,也不愿意跟别人提起往事。
2oo9年,《壹周刊》刊登过林过云在狱中的照片,那时候他已经是个秃了头的中年人。据说他在狱中纪律良好,为人节俭,经常阅读报纸、医学书籍和宗教类的书,还抄笔记。他参加了狱中的天主教和基督教宗教班,教会义工偶尔会去探望他,但从来没有家人去看过他。他的监仓里堆满了报纸和书籍,他喜欢研究紫微斗数,在囚友眼里算是个专家,有时候监狱的惩教人员也会找他请教。
2o18年,有消息说林过云提出了假释申请,引起了不少关注。惩教署后来澄清,林过云并没有申请假释,只是刑罚复核委员会按例每五年复核一次他的刑期。委员会里有委员担心林过云可能涉及其他未破的案件,或者出去之后会再犯,所以决定暂不考虑开放改动刑期和假释的申请。
也就是说,他这辈子都出不来了。
林过云拍下的那些录像带和照片,在案件审结之后已经被全部销毁了。但部分受害者的器官,至今还保留在湾仔法医总部,作为实物教材使用。这宗案件还促成了香港成立香港齿科法医小组。
梁惠心生前信奉天主教,她的家人把她的骨灰安放在了长沙湾天主教坟场。
1986年11月16日,林过云的父亲林伟乐在圆玄学院为四名死者供奉了灵位。他虽然在法庭上否认自己要为儿子的恶行负责,反问过你为什么不说是社会有责任?。但四个无辜女子惨死在自己儿子手里,这个做父亲的心里头是什么滋味,恐怕只有他自己知道。
雨夜屠夫案对香港社会的震撼之大,怎么说都不为过。特别是年轻女性,夜里根本不敢出门,就算非要出门也绝对不敢坐出租车。那时候香港的出租车行业一度陷入了萎靡。人们开始谈色变,下雨的夜晚,街上行人稀少,红色的出租车在路灯下驶过,总让人心里头毛。
香港的舆论界和各界代表纷纷要求政府恢复死刑,想杀一儆百,让类似的凶徒今后不敢轻举妄动。但最终这个请求还是被驳回了。驳回的理由是,死的都已经死了,对还活着的犯人,还是要讲仁慈的。这个说法很多人不服气,但法律就是法律。
2oo3年,香港电台举办了一个十大哄动案件选举雨夜屠夫案排行第一位。
这个案子也成了影视改编的热门题材。1991年亚洲电视拍了单元剧《香港奇案之雾夜屠夫》,1992年李修贤执导、任达华主演的电影《羔羊医生》上映,1993年又出了《雨夜天魔》,1994年的《香港奇案之吸血贵利王》也有取材。还有《一号皇庭》里面也有根据这个事件编写的剧情。多年来,以林过云案为蓝本的影视作品出了一部又一部。
从1982年到现在,四十多年过去了。当年二十七岁的林过云,如今已经是个快七十岁的老人。他还在石壁监狱里,每天做着图书钉装的活,看看报纸,抄抄笔记,研究研究紫微斗数。
他那些受害者呢?陈凤兰二十一岁,陈云洁三十一岁,梁秀云二十九岁,梁惠心17岁。四个人的年纪加起来,也不过九十八岁。她们的人生停在那个雨夜里,再也没有往前走过一步。
四十多年来,林过云从来没有因为杀人而悔疚过,从来没有向受害者家属道过歉。他念念不忘的,只是自己那些所谓的。他在法庭上那些不惊不怒的表情,至今还能在各种纪录片和新闻资料里看到。那张脸波澜不惊,仿佛一切与他无关。正是这种平静,比任何狰狞的表情都更让人后背凉,它让人相信,即使他不是精神病人,也一定是个反社会人格障碍者。他的心里头跟旁人长的不是同一副样子,里头没有恐惧,没有怜悯,只有他自己那些永远没人能搞清楚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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