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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6章 吊脚楼惨案 丈夫杀妻弑岳父潜逃七年落网(第4页)

可被抓获之后,面对警方的审讯,面对关于命案的询问,洪开元始终保持着沉默,一言不,拒不交代任何案情。

警方问他“案之后,你为什么要逃跑?为什么躲了七年?”

洪开元这才开口辩解,声音低沉“我怕看见血,看到那个场面,我害怕,就跑了。”

在后续的问询中,洪开元能清清楚楚地说清,案前一晚,一家人是如何安排睡觉的,也能说清自己现屋子里两名死者之后,是如何逃跑的,路线、过程都描述得十分详细。

可唯独关于两名死者的死亡过程,关于案当时到底生了什么,他始终闭口不谈,支支吾吾,怎么也说不清楚。

警方又问他“你和你妻子叶昌珍,案前是不是经常吵架?你是不是一直猜忌她?”

根据村里所有村民的反映,洪开元在案前,确实因为无端猜忌,和妻子多次生矛盾,行为怪异。可对于这些事实,被关在看守所里的洪开元,却一概否认,一口咬定自己和妻子没有任何矛盾,夫妻感情一直很好。

洪开元的反常,他的沉默和狡辩,再加上村民们反映的他案前的精神异常,让警方产生了一个怀疑洪开元是不是真的有精神疾病?作案的时候,是不是处于精神失常的状态?

为了查清真相,警方决定,对洪开元进行专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

而在鉴定之前,洪开元无意间跟警方说了一句话,让案情再次有了细微的进展。他说“当时,是我女儿抱着我,跟我说别打了,我才被叫醒的。”

这句话,虽然简短,却暗藏玄机,也从侧面印证了,案当时,洪开元就在现场,并且实施了暴力行为。

2o11年12月份,以及2o12年8月份,公安机关先后两次委托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对洪开元的精神状态进行鉴定。两次鉴定的意见完全一致洪开元精神状态正常,没有任何精神类疾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可一个残酷的现实是,这两次鉴定,距离案已经过去了七八年时间。时隔太久,鉴定结果只能证明洪开元当下的精神状态,根本无法准确认定,他在2oo4年作案当时,到底有没有精神异常。

因为这个关键问题,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这期间,公安机关先后两次,把案件移送到昭通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提起公诉。可检察院经过审查,两次都做出了补充侦查的决定。

原因很简单现有的证据,无法完全排除其他人作案的可能性,也无法准确认定洪开元作案当时的精神状态,整个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想要认定洪开元犯故意杀人罪,必须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要么找到直接证据证明他杀人,要么彻底排除其他人作案的可能。可经过补充侦查,警方依旧没能收集到更多的直接证据。

最终,检察院建议公安机关,对这起案件做撤案处理。

可这个决定,让警方承受了巨大的压力。

这是一起致两人死亡的特大命案,七条人命,受害者家属悲痛欲绝,全村村民都在关注,如果就这样撤案,凶手逍遥法外,该如何面对死去的受害者?该如何面对悲痛的家属?

而且,在所有人的主观认知里,凶手就是洪开元。

案时,现场只有他、受害者和两个孩子,孩子没有作案能力;案后,他第一时间潜逃,一躲就是七年,如果不是他干的,他为什么要跑?

这是我们生活中最常见的逻辑,也是所有人都认定的事实。

可在法律面前,主观判断永远不能作为定罪的依据。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办案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如果有充分、完整的证据链条,即便没有嫌疑人的口供,也可以定罪;但如果只有嫌疑人的口供,没有其他证据佐证,就不能定罪。这样的规定,就是为了最大程度地避免冤假错案,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所有人都知道是洪开元干的,可法律却需要铁证。

为了查清案当时的真相,为了给受害者一个交代,警方重新制定了审讯方案,不再一味地逼问,而是从情感、家庭、孩子的角度,反复给洪开元做思想工作。

民警们语重心长地跟他说“你要是老老实实配合,交代实情,以后你的孩子读书遇到困难,我们会尽力帮助。你们家条件贫困,家里的老人,我们也会协调民政救助政策,让你没有后顾之忧。”

“洪开元,你别忘了,死的是你的妻子,是孩子的亲妈妈,还有孩子的亲外公。你就算不为自己考虑,也得为两个孩子考虑,给他们一个交代,给死去的人一个交代!”

一遍又一遍的劝说,一次又一次的心理疏导,终于触动了洪开元心底最柔软的地方。

潜逃七年,他活在恐惧和愧疚里,日夜难安。面对民警的真诚,面对孩子的未来,他终于放下了心里的防备和抵抗。

2o13年1月1o号,在被抓获两年之后,洪开元终于第一次开口,如实交代了自己杀害叶顺清和叶昌珍的全部犯罪事实。

洪开元交代,他一直觉得老丈人叶顺清平时对他不满意,看不起他,心里积攒了很多怨气。案那天清晨,他和老丈人叶顺清一起起床,因为一点小事,心里瞬间冲动,失去了理智,转身拿起堂屋里的斧头,对着老丈人就狠狠砸了下去、砍了下去。

行凶的过程中,妻子叶昌珍听到了外面的动静,从卧室门口探出头来查看。杀红了眼的洪开元,没有丝毫犹豫,又气势汹汹地奔向妻子,用斧头残忍地将她杀害。

作案之后,洪开元看着满地的血迹,看着死去的岳父和妻子,终于清醒过来。他慌乱地把年幼的女儿和儿子送出家门,然后独自一人沿着山间的小路,仓皇逃跑,开始了长达七年的逃亡生涯。

而当年那两个年幼的孩子,要么是被血腥的场面吓傻了,要么是出于本能想要保护自己的父亲,所以在面对警方询问时,没有把事实的真相全部说出来。

洪开元的口供,终于让这起尘封七年的惨案,还原了真相。

为了彻底确认他的精神状态,2o13年2月和4月,公安机关再次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洪开元作案时的精神状况进行重新鉴定。这一次,鉴定结论明确洪开元作案时意识清晰,有明确的现实动机,作案后有潜逃行为,具备完整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随后,警方带着洪开元,重新回到黄泥寨的吊脚楼,进行现场指认。

指认那天,天公不作美,连绵的大山上,下起了铺天盖地的大雪。雪花纷纷扬扬,覆盖了整个村寨,覆盖了那栋阴森的吊脚楼,天地间一片白茫茫。

在大雪中,洪开元颤抖着手指,准确地指认了岳父叶顺清倒地的位置、妻子叶昌珍倒地的位置、丢弃斧头的位置、卧室门上擦蹭鞋印的位置,他描述的每一个细节,都和2oo4年警方的现场勘查记录完全吻合,没有丝毫偏差。

铁证如山,再也无从抵赖。

最终,洪开元因故意杀人罪,犯下滔天罪行,手段残忍,情节恶劣,潜逃多年,被依法判处重刑,得到了法律最严厉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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