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现,让排查工作,有了明确的方向。民警们立刻调整排查重点,重点排查那些前挡风玻璃右上角,没有贴年检标志和交强险标志的黑色吉利全球鹰轿车。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几天几夜的紧张排查,民警们终于找到了一辆,与嫌疑车辆特征,完全吻合的轿车。
这辆轿车的车牌号,是贵ck655开头,属于兴安县本地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上角,同样没有贴年检标志和交强险标志,而且,车辆的颜色、型号、车身细节,都和监控录像里的嫌疑车辆,一模一样。民警们立刻查询了这辆车的车主信息,现,这辆车的登记车主,名叫李俊君,3o多岁,是兴安县乡里镇人,没有任何犯罪记录。
为了核实情况,民警们立刻驱车,赶到了乡里镇,找到了李俊君。当民警们问起这辆黑色吉利全球鹰轿车的时候,李俊君显得非常纳闷,他一脸疑惑地说道“民警同志,你们说什么?吉利全球鹰轿车?我从来没有买过这辆车啊,这不是我的车,你们是不是搞错了?”
“搞错了?”民警们拿出了车辆登记信息,递给李俊君,“你看,这辆车,明明登记在你的名下,怎么会不是你的车呢?你再仔细想想,是不是你买了车,忘记了?”
李俊君接过登记信息,仔细看了一遍,眉头皱得更紧了,他反复回想了很久,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一拍大腿,说道“哦!我想起来了!2o11年的时候,我堂哥,曾经借过我的身份证,他说,他要去买一辆车,让我把身份证借给他用一下。我当时也没多想,就把身份证借给了他,后来,他也没有告诉我,车到底买没买,买的是什么车,我也就没再过问这件事。”
“你堂哥?他叫什么名字?”民警们连忙追问,心中隐隐有了一丝预感。
“我堂哥,叫李志兴。”李俊君的话,刚一出口,民警们瞬间兴奋起来,李志兴!终于找到了!这辆嫌疑车辆的实际车主,竟然就是他们追捕了三年多的李志兴!
这个结果,让所有参与排查的民警们,都激动不已。距离小玲被侵害的案件,已经过去了整整三年,距离石女士被抢劫的案件,也过去了二十多天,他们终于找到了李志兴的踪迹,这起横跨三年、涉及多起恶性案件的谜团,终于快要揭开了。
可兴奋之余,民警们也有一个困惑,据石女士和目击者反映,抢劫石女士的嫌疑人,身高一米六左右,型很有特点,是长刘海、齐耳短,而根据警方掌握的信息,李志兴的身高,大概一米七左右,而且,一直是短头,两者之间,有着明显的差异。
除此之外,当民警们把李志兴的户籍照片,拿给石女士辨认的时候,石女士看了很久,也摇了摇头,一脸不确定地说道“民警同志,我不敢确定,这个人的脸型,看着有一点像,但我记不太清了,当时太害怕了,而且,那个抢劫犯的型,和照片上的这个人,完全不一样,照片上的人,是短头,而抢劫我的人,是长头。”
难道,抢劫石女士的,并不是李志兴?而是另有他人?可这辆嫌疑车辆,明明是李志兴的,他怎么会和这起案件,没有关系?还是说,李志兴为了作案,特意换了型,进行了伪装?
种种疑问,萦绕在民警们的心头。但无论如何,找到李志兴,都是目前最重要的任务,只有抓住他,才能解开所有的谜团,核实他的作案嫌疑。民警们立刻加大了对李志兴的抓捕力度,围绕李俊君提供的线索,以及李志兴的亲友、老乡,展开了全方位的排查,追踪李志兴的行踪。
案二十多天之后,警方终于得到了一条重要的线索,李志兴,已经回到了桂林,并且,出现在了桂林市象山区瓦窑村的一个出租屋里,暂时在那里落脚。得知消息后,专案组的民警们,立刻集结力量,驱车赶往桂林,准备对李志兴实施抓捕。
为了确保抓捕工作顺利进行,避免李志兴再次逃脱,民警们乔装成路人,提前赶到了瓦窑村,对李志兴落脚的出租屋,进行了秘密勘察和布控,摸清了出租屋的结构、出入口,以及周边的环境。一切准备就绪后,抓捕行动,正式开始。
民警们悄悄靠近出租屋,一脚踹开房门,快冲了进去。出租屋里,一片狼藉,地上散落着各种杂物,李志兴正坐在床边,手里拿着一支针管,看样子,刚刚吸完毒,精神萎靡不振。当他看到突然冲进来的民警时,瞬间清醒过来,脸上露出了惊恐的神色,下意识地就想起身逃跑,可民警们动作更快,一把将他按倒在地,戴上了手铐,将他牢牢控制住。
抓捕过程,非常顺利,李志兴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就被民警们成功抓获。随后,民警们在出租屋里,展开了全面的搜查,搜查的结果,让所有民警都大吃一惊,出租屋里,竟然藏着大量的作案工具,简直就像一个“作案工具仓库”。
地上、桌子上,到处都是开锁工具,各种各样的撬锁器、螺丝刀、扳手,应有尽有,密密麻麻,让人触目惊心,不知情的人,还以为这里是卖开锁工具的店铺。除此之外,民警们还在出租屋里,找到了大量的管制刀具,水果刀、尖刀、匕、砍刀,足足有十几把,寒光闪闪,一看就知道,是用来作案的。
更让民警们震惊的是,他们在出租屋的一个抽屉里,竟然找到了34制式枪支子弹,其中,24是步枪子弹,剩下的1o,是手枪子弹,而且,这1o手枪子弹的规格,并不一样,显然,是来自于两把手枪。虽然民警们没有在出租屋里,找到枪支,但这些子弹,已经足以证明,李志兴不仅涉嫌抢劫、性侵,还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性质极其恶劣。
就在民警们进行搜查的时候,一个放在床头的假头套,引起了大家的注意。这个假头套,是黑色的,刘海很长,两边的头,盖过了耳朵,正是目击者们描述的,那个抢劫石女士的嫌疑人的型。看到这个假头套,民警们终于解开了心中的困惑,原来,李志兴在抢劫石女士的时候,特意戴上了假,进行了伪装,就是为了掩盖自己的真实身份,逃避警方的追捕。
民警们立刻拿起假头套,戴在了李志兴的头上,然后,拍下了一张照片,给了正在医院养伤的石女士,让她再次进行辨认。这一次,石女士看到照片后,没有丝毫犹豫,立刻说道“没错!就是他!就是这个男人!戴上假,就是当年抢劫我的人,我绝对不会认错!”
在铁证面前,李志兴再也无法抵赖。被押回看守所后,他很快就交代了自己抢劫石女士的犯罪事实。他供述,自己因为长期吸毒,需要大量的钱财来购买毒品,于是,就萌生了抢劫的念头。他提前伪造了车牌号,准备了砍刀和假,在兴安县秦皇路,寻找作案目标,看到石女士背着挎包,独自一人站在路边,就趁机对她实施了抢劫,作案后,立刻开车逃离了现场。
交代完抢劫石女士的罪行后,李志兴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了。民警们趁机追问他,2o12年5月,兴安县兴隆购物城二期出租屋,抢劫、性侵小玲的案件,是不是他做的。面对民警们的追问,李志兴沉默了很久,最终,点了点头,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他供述,2o12年,他从福建潜逃回到兴安后,因为没有收入,又染上了毒瘾,就和同伙蒋梦,一起预谋抢劫。那天下午,他们在兴隆购物城二期,寻找作案目标,看到小玲独自一人,准备出门买菜,就趁机冲进了她的出租屋,对她实施了抢劫,抢走了她的现金和金项链。后来,他见小玲长得漂亮,又无力反抗,就一时起了歹念,对小玲实施了侵害,作案后,他和蒋梦,就快逃离了现场,并且,威胁小玲,不准报警。
为了进一步核实他的罪行,民警们再次提取了李志兴的dna样本,与当年从小玲身上提取到的犯罪嫌疑人dna样本,进行了比对。比对结果显示,两者完全吻合,这就彻底证明,2o12年,抢劫、性侵小玲的,就是李志兴,这个潜伏了三年多的恶魔,终于露出了真面目。
民警们并没有就此停手,而是对李志兴进行了进一步的审讯,深挖他的其他罪行。经过审讯,李志兴又交代了更多令人指的犯罪事实,从2o11年,他从团伙盗窃案中逃脱后,到2o15年被抓获前,这四年多的时间里,他流窜于广西、湖南、江西、福建等四五个省份,连续实施作案,其中,盗窃案、抢劫案、性侵案,应有尽有,经过警方核实,有证据证明的案件,就有17起之多,受害者多达几十人,涉案金额巨大,性质极其恶劣。
这些案件,每一起都令人指,李志兴凭借着自己的反侦察能力,多次逃脱警方的追捕,在各地流窜作案,给受害者及其家属,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和伤害,也给当地的社会治安,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2o16年7月份,兴安县人民法院,对李志兴的案件,进行了一审公开审理。法院审理认为,李志兴多次实施抢劫、盗窃、性侵行为,情节特别恶劣,同时,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抢劫罪、强奸罪、盗窃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决李志兴,有期徒刑2o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可让人没想到的是,李志兴对一审判决,并不服气,他认为,法院判决过重,于是,在一审判决后,提起了上诉,试图逃避法律的严惩。2o17年1月份,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志兴的案件,进行了二审审理。二审法院审理认为,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量刑适当,因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至此,李志兴,这个劣迹斑斑、作恶多端的恶魔,终于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将在监狱里,度过自己的余生,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沉重的代价。得知这个消息后,小玲和其他受害者,都流下了激动的泪水,她们等待这一天,已经太久太久了,正义,虽然迟到,但终究没有缺席。
可大家别忘了,当年抢劫、性侵小玲的,一共有两个人,除了李志兴之外,还有一个同伙蒋梦,他当年也参与了作案,并且,在作案后,和李志兴一起,逃离了现场,这些年来,也一直潜逃在外,没有被抓获。那么,蒋梦到底是谁?他这些年,藏在了哪里?
警方并没有忘记蒋梦,在抓获李志兴之后,就立刻对蒋梦的身份信息,进行了全面的核查,并展开了全方位的抓捕工作。根据李志兴的供述,蒋梦,也是兴安县本地人,和他是老乡,同样染上了吸毒的恶习,当年,两人是因为吸毒,认识之后,就一起预谋作案,作案后,蒋梦就躲了起来,再也没有和他联系过。
民警们围绕蒋梦的亲友、老乡,展开了细致的排查,追踪他的行踪。经过一年多的紧张排查,警方终于得到了一条重要的线索,蒋梦,一直隐藏在兴安县城的一个出租屋里,并且,经常和一些吸毒人员,聚集在一起吸毒。
2o16年8月13号,兴安县警方,集结力量,赶到了蒋梦藏身的出租屋,对他实施了抓捕。当民警们冲进出租屋的时候,蒋梦正和另外几个人,围坐在一起,吸食毒品,房间里,弥漫着刺鼻的毒品气味。民警们没有丝毫犹豫,立刻冲了上去,将蒋梦和其他几名吸毒人员,全部抓获归案。
被抓获后,蒋梦对自己当年,和李志兴一起,抢劫、性侵小玲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供述,当年,他和李志兴,因为吸毒,急需钱财,就一起预谋抢劫,看到小玲独自一人,就趁机对她实施了抢劫和侵害,作案后,他因为害怕被警方抓获,就一直躲躲藏藏,不敢露面,甚至,不敢和自己的家人、朋友联系,这些年来,一直过着颠沛流离、提心吊胆的生活,最终,还是没有逃脱警方的追捕。
至此,这起时间跨度长达五年,涉及四五个省份,17起案件,几十名受害者的系列特大抢劫、盗窃、性侵案件,终于彻底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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