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什么!我有防身暗器,走!”
见萧玄墨一脸的自信,林晓晓也没有再劝阻,两人毫不犹豫地跳上了马车。
马车上坐着不少出城办货的农户和胡商。他们看着这两个虽然穿着普通,但气质却掩盖不住贵气的孩子,眼神中露出了一丝探究。
尤其是萧玄墨,他那双眼睛虽然抹了灰,却依旧灵动如星,一看就不是寻常百姓家的孩子。
角落里,几个眼神阴鸷的男人互相对视了一眼,悄悄压低了帽檐。
茶马互市位于宝安城的西北角,是幽州与北方游牧民族交易的核心地带。
这里没有了内城的整洁,取而代之的是漫天的尘土和混合着牲畜粪便与香料的特殊气味。
粗犷的叫卖声此起彼伏,偶尔还能看到几个骑着高头大马、满脸胡须的北狄壮汉在争执。
萧玄墨和林晓晓下了车,顿时感觉像是进了一个全新的世界。
“哇!那是骆驼吗?好大的驼峰!”
“晓晓,你看那把刀,刀鞘上竟然镶了红宝石!”
两人穿梭在摊位间,丝毫没有察觉到身后那几道不怀好意的目光。
由于萧玄弈在这里部署了大量的巡逻官兵,这里的治安比以往好了不少。那些心怀鬼胎的人看着不远处巡逻的官兵,虽然蠢蠢欲动,但也不敢贸然在光天化日之下动手。
就在两人逛得起劲时,在角落里,一个披着脏兮兮羊皮袄的胡人少女吸引了他们的目光,少女怀里抱着一个瑟瑟抖的小肉球,眼神空洞地看着前方。
“这是什么?”萧玄墨凑了过去。
少女抬起头,露出一张被风沙吹得干裂却依旧清秀的脸。她用生涩的大雍官话说:“小……小熊仔。买吗?随便给点钱就可以。”
林晓晓好奇地凑近,现那是一只还没睁开眼多久的小黑熊,浑身毛茸茸的,嘴里出细弱的哼唧声,看着既可怜又可爱。
“你为什么要卖它呀?”林晓晓问。
少女眼眶红了:“我阿爸和叔叔们……在山上打猎,大母熊凶狠,阿爸被熊掌拍了一下。叔叔们杀了母熊,分了肉,但我阿爸伤得重,要用很多药,钱不够。叔叔们见我可怜,把这小熊仔给了我,让我看看能不能换点救命钱。”
少女已经呆在这很多天了,一般人都不会买,因为都知道,熊这个东西不好养,长大了会吃人。
但萧玄墨可不是一般人,看着那只小熊仔,脑子里突然浮现出一个画面:以后他骑着高头大马,身后跟着一只顶天立地的黑熊,那是何等的威风!什么京城的那些斗鸡走狗之徒,在他面前都得吓得尿裤子。
“我买了!”萧玄墨大手一挥,从怀里掏出了压箱底的宝贝。
三个亮晶晶的银元宝。
“给,够不够?”
少女瞪大了眼睛,看着掌心里沉甸甸的三个银元宝,这不仅够治病,甚至够她和阿爸生活好一段时间了。
“够……够了!谢谢贵人!谢谢贵人!”少女激动地跪在地上磕头。
林晓晓有些担心,摸了摸小熊仔。它的毛感有些糙,像村里的土狗,有点涩。
“墨哥儿,这东西咱们怎么带回去啊?”
“揣怀里!”萧玄墨把小熊拉进自己的大襟里,“咱们得赶紧走了,我觉得刚才那几个人一直在盯着咱们。”
萧玄墨虽然顽劣,但武将世家的孩子对危险的感知是天生的。他拉着林晓晓,趁着巡逻队经过的当口,迅钻进了一辆返程的马车。
回到王府门外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
两个小家伙灰头土脸地站在侧门,互相对视了一眼。
“晓晓,记住了,就说咱们在府里躲猫猫,结果睡着了。”萧玄墨整理了一下衣服,试图掩盖怀里那个正在乱拱的小东西。
“可是这么晚了……顾大人肯定已经告诉王爷了。”林晓晓快哭了,“王爷生气的时了,会把我哥和我赶出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