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声在空旷的草原上久久回荡。
几人并没有恶意,至少现在,这里不是他们的目标。
这里实在是让他们提不起兴趣,不如留给后来人。
出了这里之后,地势再次变化,继续往北,开始出现了大面积砂石嶙峋的地带。
这里有很多游牧部落,这些部落的人比起北美南部的人来说,更像是战士。
他们身上都刻画着看不懂的符号咒语,还背着弓箭。
但这些人看见这一行人的行进度比他们骑马还快之后,都选择了远远的避开。
一行人的度极快,不过短短两天半,众人就抵达了一个高原的边缘之地。
此地的景象与之前见到的完全不同。
一眼看去,仿佛就是被火焰炙烤过数年,以至于土都是红褐色的一般。
这里非常的干燥,就连土地上的草都是枯草,树都干得可以直接烧火使了。
一股热浪扑面而来。
“嚯,咱们这是到哪了啊?火焰山?”朱文正看着面前的土地,嘴角抽了抽。
这地方还能有人住?
张成站在众人身侧,看了看前头的地形,又看了看自己手里头的舆图。
“咱们继续往前走两千里地左右,就能抵达美利坚的边境了,到了那,和这里就完全不一样了。”
“那边有什么?”
张成耸了耸肩“这哪知道去,反正可以知道的是那边肯定不简单,而且,咱们很快就能知道了。”
荒漠的最后两天半走得人那叫一个烦躁。
朱文正起初还跟李文忠有一搭没一搭地拌嘴,后面连嘴都不想拌了,闷头走,偶尔抬头看看太阳在哪个方向,又低下头看着脚下的路。
脚下的路从红土变成了碎石,从碎石变成了硬邦邦的土,踩上去像踩在陶片上一样嘎吱响。
风吹过来,连风都是热的,吹得人更加烦躁了。
其实温度和天干对于几人来说都不是什么问题,就是这种一眼看到头的荒漠,唯一看得到的活物就是在地上爬的小虫子之类的。
这种感觉,让人心中烦躁不已。
朱文正越走越烦,手里头的横刀在地上到处乱戳。
“这破地方,也实在是太无聊了些,比草原还无聊。”
“来了就别磨磨唧唧了,怎的跟京城那些只知道学女红(工)和深宅勾心斗角的小女娘一样?”
“说说还不行啊?”
时间,就在朱文正和李文忠的拌嘴之中过去。
两天很快就过去。
张成走在队伍中间,一直在留意远处的地平线。
终于,在两天半以后,他放慢了脚步,抬手朝前方指了一下“殿下,看见那边了没有?”
朱圣保顺着他的手看过去。
远处的地平线上竖着几根细长的金属杆子,杆子之间拉着一道道的铁丝网,铁丝网后面立着一块铁皮牌子。
牌子上的字母已经有些褪色了,但那红色的漆还是那么的显眼,即使隔着数里地,朱圣保都看得清清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