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隋威武!”
欢呼声震天,所有人都在为秦风和他的队伍喝彩。
远处,箭楼上。
宇文铮听到这阵欢呼声,脸色铁青地走到箭楼边缘,朝营门口看去。
当他看到秦风和那一大堆战利品,以及那一串俘虏时,整个人都僵住了。
“怎么。。。。。。怎么可能。。。。。。”他喃喃自语,声音里满是不可置信。
他身边的亲兵也吓得脸色白“将军,他们。。。。。。他们居然真的做到了。。。。。。”
宇文铮气得浑身抖,一把抓起手边的茶杯,狠狠地摔在地上。
“啪!”
茶杯碎了一地,茶水四溅。
“不可能!这不可能!”宇文铮咬牙切齿,“五十个人,装备简陋,怎么可能端掉一个补给点?!那里至少有百人驻守!”
“将军,要不。。。。。。要不我们再想想办法。。。。。。”亲兵小心翼翼地说。
“办法?”宇文铮冷笑一声,眼中闪过一丝恶毒,“好,他不是能打吗?那我就让他一直打,打到死为止!”
接下来的日子,对秦风来说,简直就是一场狂欢。
宇文家不甘心失败,继续给他们分配最危险的任务,继续克扣补给。
但秦风根本不在乎。
他把丙字号区域当成了自己的狩猎场。
白天,他带着人侦查地形,摸清高句丽人的哨兵分布。
夜里,他就带着人出击。
他的战术很简单,也很有效。
利用自己远常人的感知力和《凌波微步》的身法,他能轻易避开所有巡逻队和暗哨。
然后,他会亲自潜入敌营,悄无声息地解决掉哨兵。
再然后,他的五十个手下,就会如狼似虎地冲进去,对那些还在睡梦中的高句丽士兵,展开一场单方面的屠杀。
第一次夜袭,秦风的手下还有些手忙脚乱。
但秦风很有耐心。
他亲自示范,如何最有效地割断敌人的喉咙,如何用最省力的方式捅穿敌人的心脏,如何在黑暗中判断敌人的位置。
“记住,”秦风蹲在一具尸体旁边,对着几个火长说,“杀人不是为了泄,而是为了活命。每一刀都要快、准、狠,不要给敌人任何反应的机会。”
他拿起横刀,在尸体的脖子上比划了一下。
“看清楚了吗?这里,颈动脉。一刀下去,三息之内必死,而且不会出声音。”
几个火长看得头皮麻,但都认真地记在心里。
“还有这里,”秦风又指了指尸体的心脏位置,“从肋骨下方斜着刺进去,直接捅穿心脏。记住,要斜着刺,不要直着刺,不然会被肋骨挡住。”
“是,队正!”
“最后,”秦风站起身,看着所有人,“记住一点,在战场上,仁慈就是对自己最大的残忍。敌人不会因为你心软就放过你,他们只会杀了你,然后去杀你的兄弟。所以,下手的时候,不要犹豫。”
“是!”
这场战斗,对高句丽人来说是地狱,但对秦风的手下来说,却是一场酣畅淋漓的实战教学。
他们不仅抢回了足够用一个月的补给,更重要的是,每个人都在战斗中成长。
他们学会了如何在黑暗中行动,如何悄无声息地杀人,如何在敌营里来去自如。
更重要的是,他们亲眼见证了自己队正的恐怖实力。
那一夜,秦风一个人,在敌营里杀了十几个高句丽士兵,每一个都是一刀毙命,干净利落。
他的身影在黑暗中如同鬼魅,每一次出现,都会带走一条生命。
那些高句丽士兵甚至没看清他的脸,就已经倒在了血泊中。
从那以后,秦风手下的士兵,对他的崇拜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他们明白了一个道理在战场上,只有跟着这种强者,才有更大的机会活着回来。
从此,他们对秦风的命令,再无一丝一毫的怀疑。
队正说往东,他们绝不往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