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想着,帐篷外传来了脚步声。
“秦大哥,您在吗?”是刘三的声音。
“进来。”秦风说道。
刘三掀开帐帘走了进来,手里还提着一个食盒。
“秦大哥,您还没吃早饭吧?我给您带了点吃的。”刘三憨笑着说,“都是热乎的,您趁热吃。”
秦风看着刘三,点了点头“放那儿吧。”
“诶。”刘三把食盒放在桌上,然后站在那里,欲言又止。
“有话就说。”秦风说道。
“秦大哥,我……我想谢谢您。”刘三噗通一声跪了下来,“要不是您,我早就死在外面了。从今往后,我这条命就是您的!您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
秦风看着刘三,沉默了片刻,然后说道
“起来吧。我救你,不是为了让你报恩。你是我手下的兵,我有责任把你活着带回来。”
“可是……”
“没有可是。”秦风打断他,“你要真想谢我,就好好活着,好好打仗。别像赵猛那样,莽莽撞撞为了一点功劳把命丢了,而且还连累众多兄弟。”
“是!”刘三用力点头,眼眶又红了。
“行了,出去吧。”秦风挥了挥手。
“诶,那秦大哥您好好休息,我先走了。”刘三退出了帐篷。
秦风打开食盒,里面是几个热乎乎的馒头和一碗肉粥。他拿起一个杂粮馒头咬了一口,味道虽然粗糙,但在这冰天雪地的辽东,已经算是难得的美味了。
吃完早饭,秦风继续打坐修炼。
时间一天天过去。
从那天起,斥候营里开始流传一个“秦阎王”的称号。都说新来的秦队正杀起高句丽人来,比阎王爷收命还快。
秦风对此毫不在意,他只是按部就班地带着自己的百人队分批次执行任务。
每一次出任务,他都能带回最精准的情报和几颗高句丽人的脑袋。更重要的是,他手下的人,一个都没少。
这在斥候营中,简直就是奇迹。
要知道,斥候是最危险的兵种,每次出任务都是九死一生。能活着回来就不错了,更别说还要立功。
但秦风不一样。
他带队的时候,总是能提前现敌人的埋伏,总是能找到最安全的侦查路线。遇到危险的时候,他总是第一个冲上去,用自己的武艺为手下争取逃生的机会。
几天下来,二队的斥候们对他是彻底服了。
“跟着秦大哥,真是捡到宝了!”
“就是就是,不仅能立功,还能活命,这上哪儿找这么好的队正去?”
“我听说一队的人都羡慕死咱们了,他们队正就是个草包,每次出任务都要死几个人。”
“嘿嘿,谁让咱们运气好呢?”
秦风听着手下的议论,心中却没有丝毫骄傲。
他知道,这只是开始。
这天,秦风刚从外面侦查回来,就看到一个穿着干净甲胄的卫兵等在他的营帐门口。
那卫兵身材高大,腰间挂着一柄精致的佩刀,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子骄傲的气息。
“你就是秦风?”那卫兵上下打量着他,眼神带着一股子审视的意味。
“是我。”秦风淡淡地应道。
“我家将军要见你,跟我来吧。”卫兵的语气不容置疑,说完就转身带路。
秦风眉头微动。
他认得这士兵的服饰——那是征辽大军督帅、左屯卫大将军宇文述的家族卫队。
宇文述,宇文阀的家主,先天宗师高手,一手玄兵劲出神入化,大隋最有权势的门阀之一。他的儿子宇文化及,更是日后弑君的逆贼。
“终于来了么?”秦风心中冷笑,脸上却不动声色,跟了上去。
卫兵带着他穿过大半个军营,来到一座巨大的营帐前。
这帐篷比校尉张诚的大了不知多少倍,用的是上好的皮料和丝绸,门口站着一排顶盔贯甲的卫兵,个个气息沉稳,显然都是好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