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长!队长!你快来看这个!”
一个队员的喊声打断了老瓦的思绪。
老瓦走过去,看到队员们正围着那款造型奇特的重型枪械。
他拿起箱子里的说明书,也是阿富羊语的。
“4o毫米榴弹狙击炮。”
老瓦念出了这把枪的名字。
“全重三十斤,有效射程一千米,最大射程两千米。”
“配备高爆榴弹,杀伤半径三米。”
“卧槽!”
一个队员忍不住爆了句粗口。
“一千米外取人狗命?还能炸一片?这是什么神仙武器!”
“可是……队长,这玩意儿三十斤,也太重了吧?”
另一个队员试着端了一下,龇牙咧嘴地说道。
“背着它怎么跑啊?”
老瓦白了他一眼,把刚从口诀里学到的知识活学活用。
“你猪脑子啊!”
“谁让你背着它跑了?”
“找个好地方,打完一炮,把枪就地一埋,人赶紧溜!”
“等风头过了,再回来取!”
“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
队员们恍然大悟,纷纷对队长投去敬佩的目光。
“队长就是队长,脑子就是比我们好使!”
“对啊!打了就埋,埋了再挖,白头鹰想找都找不到!”
老瓦得意地哼了一声,心里却对那个远在夏国的秦轩佩服得五体投地。
不但送来了“枪”,还送来了“枪法”。
这份情,太大了!
“都别吵了!”
老瓦把手一挥,下达了命令。
“所有人,立刻熟悉新装备!”
“两个小时后,我们去干一票大的!”
他刚刚得到消息,山下的小镇里,驻扎着上百名白头鹰士兵和几百名伪军。
以前,这股敌人是他们想都不敢想的硬骨头。
但是现在……
老瓦看着满山洞的崭新武器,又想了想脑子里的《屠鹰宝典》。
他的嘴角,勾起了一抹冰冷的弧度。
“今天晚上,就让那些高傲的白头鹰尝尝,什么叫阿富羊式的待客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