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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章 儿女婚事 喜忧参半(第2页)

曹山林看着这一幕,很感动。这就是文化,这就是根。无论走多远,根在这里,魂在这里。

仪式结束后,莫日根把曹山林叫到一边,递给他一个小布包。

“山林,这个给你。”

曹山林打开布包,里面是一把古老的猎刀。刀鞘是鹿皮的,已经磨得亮。刀身是精钢的,寒光闪闪。刀柄上刻着古老的符号。

“这是……”曹山林认出来了,“这是您那把祖传的猎刀?”

“对。”莫日根点头,“这把刀,传了三代了。我爷爷传给我爹,我爹传给我。现在,我传给你。”

“这……这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收下吧。”莫日根说,“这把刀,代表我们鄂伦春猎人的精神——勇敢,坚韧,智慧,敬畏。现在,咱们两家要成亲家了,这把刀,就当是信物。传给林海,让他记住,他的根在山林,他的责任是守护山林。”

曹山林接过刀,沉甸甸的,不仅是刀的重量,更是传承的分量。

“莫日根大叔,谢谢您。”他郑重地说,“这把刀,我会传给林海,让他永远记住。”

五一劳动节,林海和乌娜的婚礼在合作社院子里举行。全屯的人都来了,热闹非凡。

婚礼按商量好的,融合了两家的规矩。接亲时,林海穿着中山装,骑着马——这是鄂伦春的规矩,新郎要骑马接亲。乌娜穿着民族服装,戴着红盖头——这是汉族的规矩。

拜堂时,先拜天地——这是汉族的;再拜山神——这是鄂伦春的。主婚人是莫日根和曹山林,一个代表鄂伦春,一个代表汉族。

酒席摆了几十桌,合作社的妇女们忙了一整天,做了丰盛的饭菜。大家吃吃喝喝,说说笑笑,充满了喜庆的气氛。

林海和乌娜挨桌敬酒。到老耿这桌时,老耿已经喝多了,拉着林海的手说:“小子,好好待乌娜。这么好的姑娘,打着灯笼都难找。”

“耿叔,您放心。”林海说,“我一定好好待她。”

到铁柱这桌,铁柱拍拍林海的肩:“结婚了,就是大人了。以后合作社的事,要多担待。”

“铁柱叔,我明白。”

敬到曹山林和倪丽珍这桌时,林海和乌娜跪下,给父母磕头。曹山林扶起儿子,眼眶湿润了。

“林海,结婚了,就是成家立业了。以后要担起责任,对家庭负责,对合作社负责,对山林负责。”

“爸,我记住了。”

倪丽珍拉着乌娜的手,把一对玉镯子戴在她手腕上:“乌娜,从今天起,你就是我们曹家的媳妇了。林海要是欺负你,你告诉我,我收拾他。”

“妈,他不会的。”乌娜红着脸说。

婚礼一直热闹到晚上。篝火点起来,年轻人唱歌跳舞,老人们喝酒聊天。月光下,欢声笑语,其乐融融。

曹山林坐在一旁,看着这一切,心里很感慨。儿子结婚了,成家了。这意味着,他真的老了,该交棒了。

但他不伤感,反而很欣慰。儿子长大了,能担事了。合作社有了接班人,山林有了新的守护者。

这就是传承,生生不息。

夜里,回到家里,倪丽珍也很感慨。

“一转眼,儿子都结婚了。”她说,“咱们真的老了。”

“不老。”曹山林握住妻子的手,“咱们还有事要做。丽华的婚事,还得操心呢。”

说到倪丽华,两人又沉默了。

十一国庆节,倪丽华和陈志远的婚礼在省城举行。曹山林和倪丽珍提前一天去了省城,住在倪丽华的直营店楼上。

陈志远家果然是大户人家。父母都是退休干部,住在省政府的家属院里。房子是三室一厅,装修得很讲究。陈志远还有个妹妹,已经出嫁了。

婚礼在省城的一家饭店举行,很气派。来了很多人,大多是陈志远的亲戚朋友、同事领导。曹山林和倪丽珍坐在主桌,有些拘谨。他们穿着最好的衣服,但在这种场合,还是显得土气。

倪丽华看出了姐姐姐夫的拘束,特意过来陪他们说话。

“姐,姐夫,你们别紧张。今天来的都是志远家的人,都挺好的。”

“我们不紧张。”倪丽珍说,“就是……不太习惯这种场合。”

“没事,吃完饭咱们就回去。”倪丽华说,“明天咱们在直营店那边,再办一场,请合作社在省城的人,还有我的朋友们。那场随意,热闹。”

婚礼进行得很顺利。司仪主持,新郎新娘交换戒指,父母讲话,宾客敬酒。一切都按城里的规矩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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