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每一张都能直接证明我是股东。
但放在一起,至少能说明——
赵明远知道我是投资人,不是借款人。
他一直在用“股东”、“合伙人”、“咱们”这样的词来描述我和公司的关系。
他知道。
他只是不承认。
6。
第二天,赵明远给我打电话。
“林越,听说你到处找人打听我?”
“我找证据。”
“什么证据?”
“证明我是股东的证据。”
他笑了。
“你找到了吗?”
“找到了。”
他沉默了一秒。
“林越,我劝你一句。”他的声音变冷,“别闹了。你闹下去,对你没好处。”
“什么意思?”
“我在这个行业里有点人脉,你应该知道。”
“然后呢?”
“你要是非要和我打官司,打完了,你在这个圈子里也别想混了。”
我握着手机,手指白。
“你在威胁我?”
“不是威胁,是提醒。”他说,“11o万我已经还你了,你就当是……投资失败吧。”
“投资失败?”
“对。”他的语气很平静,“做生意嘛,有赚有赔。你当年投1oo万,我还你11o万,你还赚了1o万呢。”
“赵明远,公司现在估值2ooo万,你分红87o万,你跟我说我赚了1o万?”
“那是借款和投资的区别。”他说,“谁让你签的是借条呢?”
“那张借条是你后来填的。”
“你有证据吗?”
我咬着牙。
“会有的。”
他笑了。
“那我等着。”
电话挂了。
我把情况告诉我妈。
我妈气得浑身抖。
“这种人,怎么能这样?你们不是大学同学吗?你不是管他叫兄弟吗?”
“妈,我错看他了。”
“那现在怎么办?”
“打官司。”
“打得赢吗?”
我沉默了一会儿。
“我不知道。但我要试试。”
我妈叹了口气。
“行。”她说,“妈支持你。”
她停顿了一下。
“需要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