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花了哥儿不少心血的东西,在沈野看来可以说是价值连城,哪怕用黄金来换都不过分。
但想来陆宁需要的多半不是姘夫给的黄金,而是自己的劳动所得。
沈野低头看着难得想要主动做些什么的哥儿,心里也像是哥儿软绵绵的声音一样,变得同样柔软。
他俯下身子,大手一提那背篓的肩带,就把竹东西们给移到了自己的肩头上,未亡人两手空空,轻轻松松。
沈野背着夫郎的心血,也背得高高兴兴,两腿一岔,就带哥儿回自己的家了。
“走,明个进城,先把它们卖了。”汉子沉稳地道。
陆宁应了一声:“嗯。”
音调依然软乎乎的,像是一只被胡萝卜引诱出洞,逐渐亲人的小兔子。
两人还是一前一后,掩人耳目地出门,很快就到了沈野家。
许多次的私通,让两人在沈野家反倒更加自在。
不需要担心邻里,也不用顾及沈生的牌位。
沈野早就在院里烧好了热水,拽着陆宁一起泡了澡,然后又小小地闹了闹。
他收着分寸,没弄到最后,但也差不了太多,陆宁被汉子抱上床去睡觉的时候,连手指尖都提不起来了。
餍足的沈野捏着哥儿粉白的十根手指头翻来覆去地亲,低声夸赞:“宁哥儿竹编得好,多亏这手,漂亮又灵活。”
话是好话,但配合上之前做的事情,就不怎么正经了。
很轻易地就把肤色素白的未亡人,调戏成了粉粉的一只,蜷在汉子宽阔的胸怀里,像一只煮熟的小虾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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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中午左右,两人便已准备出门。
沈野的家建在山脚下,后院就有一条通往村外的山路,平日没人会走,因此哪怕白天出门,也不用担心撞到乡亲。
再者,两人今日还都换了衣裳,穿得极其华贵。
就算真的撞见熟人,乡亲大抵也只会觉得是自己认错了,不敢指认。
陆宁穿的还是之前那身。
即便沈野把梅花箱敞开,让陆宁自己挑选出门要穿的衣裳,陆宁也没更改。
毕竟这上回他已经把这几件都弄脏了,再穿其他的出门,万一又脏了,弄坏了,陆宁也赔不起。
再说,这身衣服,陆宁自己也很喜欢。
上回试穿的时候,就很喜欢。
于是,陆宁也没折腾了,只把上回那一身漂亮的裙装都穿了上去。
沈野还额外给陆宁裹了件白色的狐裘,头顶带了朵毛茸茸的卧兔,把哥儿整个人都包得严严实实,免得等下骑马吃风冻着。
这下陆宁几乎成了一只毛团子,只露出一双大眼睛在白色的毛绒外面,双颊上是气色极好自然红晕,嘴唇也被毛皮覆盖,找不到了。
像只糯米糍一样可爱。
沈野年少时觉得哥儿成熟,比他个高比他大只,如今却怎么看都觉得陆宁还是个小哥儿。
娇嫩得很。
他一个没忍住,低头拽着香香软软的哥儿又吸起来,好悬没在糯米滋上啃出好几个牙印。
沈野今日自然也是打扮得衣冠楚楚,人五人六。
毕竟心上人生得和天仙一样,他要是还穿着粗布衣出门,指不定就被当成陆宁的仆役,而不是相公了。
天知道他有多想被别人当成是陆宁的相公。
自然不能在这会儿掉链子。
沈野为了这茬,也是把他压箱底的好衣裳给拿了出来,好衣服一件件往身上套,圆领袍的领口也翻开,还很是臭美地露出了颈项上手指粗的翡翠项链。
他也不管俗不俗气,反正他不懂这些。
他只听别人说起过,皮肤黑的带满绿翡翠抬气势,就找了最贵的那条往身上招呼。
这么一套打扮完,沈野也能算是腰阔十围,仪表堂堂,就是对别人说他说是年轻小将也有人信。
至少陆宁就很好地被唬住了。
手指粗的玉链子他没见过,穿得富贵张扬的沈野他也没见过。
在村里时,沈野从来穿得都是粗布衣,头上随便扎一个马尾。
这会儿沈野却是连发冠都戴上了,整个人莫名散发着一种豪迈而异域的风情,让陆宁都有些不敢正眼看他。
本来已经有些熟悉的人,换了一身衣裳,却像是重新变得陌生了起来,好像要再认识一遍,估量一遍似的。
莫名让陆宁有些害羞,小媳妇一般垂了眼眸,睫毛轻轻地颤。
陆宁换衣裳时,沈野夸了陆宁两声,没多话,只是沉稳地道:“好看。”“玉人儿。”
这会儿他换完了衣裳,也暗暗等着陆宁夸他。
可左等右等,哥儿却连正眼也不瞧他,像是害羞了,但沈野也说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