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自称“孙半仙”,是这长白山里,最后一代“放山人”。
所谓的放山人,就是以采野山参为生,常年游走在深山老林里的职业采参人。
六十多年前,年轻的孙半仙,在山里采参时,遭遇了一头成了精的老黑熊。
眼看就要命丧熊口,恰好被路过此地的,赵小军的太爷爷救下。
太爷爷不仅赶跑了黑熊,看他可怜,还把自己随身携带的一把猎刀,留给了他防身。
从那以后,孙半仙就再也没有下过山。
他靠着对长白山里一草一木,一禽一兽的了解。
靠着祖辈传下来的采参,与辨识草药的本事。
在这深山里,独自一人,生活了整整六十多年。
如今,他已经九十三岁高龄,却依旧耳聪目明,身体硬朗得像个六十岁的老头。
听完老人的讲述,赵小军心中感慨万千。
他没想到,太爷爷当年一个无心之举,竟然让一个素不相识的人,记了一辈子。
他将藏在不远处的三个孩子,叫了过来,让他们恭恭敬敬地给孙半仙磕头行礼。
“孙爷爷好!”
孙半仙看着这三个粉雕玉琢,精气神十足的孩子,高兴得合不拢嘴。
他挨个摸了摸他们的头,当他的目光落在圆圆身上时,停留的时间最长。
他浑浊的老眼里,闪过一丝惊奇,意味深长地对赵小军道:“这丫头,不简单。”
“身上有灵根,天生就跟山里的东西亲近。”
“好好培养,将来不得了。”
说完,他转身走进窝棚的角落。
从一个用兽皮包裹得,严严实实的箱子里,取出了一个用油纸包裹了里三层外三层的东西。
当他把油纸一层层揭开时。
一股浓郁到极致,沁人心脾的参香,瞬间充满了整个窝棚。
那是一株品相完美到极点的野山参。
参体肥硕,芦碗紧密,须是须,腿是腿,活脱脱一个盘腿打坐的胖娃娃。
参体通体呈现出,一种淡淡的金色,在昏暗的窝棚里,甚至散着莹莹亮光。
“六品叶!真正的百年参王!”赵小军失声叫道。
他跟着白老学过一些药理,一眼就看出了这株参的品级。
这种品相的百年老参,在市面上,根本就是有价无市的传说级存在。
孙半仙却像是拿着一根普通的萝卜一样,将这株参王,塞到了赵小军的手里。
“孩子,拿着。”老人笑着说。
“这是老头子我这六十多年,在这长白山里,挖到的最好的一株。”
“我本来打算,等我哪天老死了,就让它陪我一起烂在这土里。”
“但今天,你来了。赵家的后人来了。”
“你太爷爷当年救我的时候,跟我说过一句话。”
“他说,山里的东西,是山神爷的。”
“咱们取了,就得知恩图报。”
“该留给后人的,就得留下。”
“这株参,就算是老头子我,还给你赵家的谢礼。”
“你太爷爷的恩情,我记了一辈子,今天,总算是还上了。”
赵小军捧着这株沉甸甸的参王,只觉得比千斤黄金还要贵重。
在他看来,这株参的价值,已经无法用金钱来衡量。
如果能配合,他之前得到的地脉玉莲的残留药液。
再由白老出手,足以炼制出,好几颗能生死人,肉白骨的极品丹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