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你看,奶奶穿上是精神不少吧?”林城问林母参考道。
“那肯定啊,涤卡的料子,最挺括了,一般人家谁舍得。”
林母说着,给奶奶展了一下衣角,道:“确实好,这造型也不是常见的老棉袄样子,是小晴是在城里看到的吗?”
“是啊娘。”
林城颇有些得意道:“这造型是小晴在城里百货大楼看到的,不错吧?”
他之前见了也很稀奇,因为苏晴做的不是本地常见的那种臃肿棉袄,而是参考了之前在百货大楼那种带着立领,然后还用了一字扣的造型,光这个版型就显得人精神、合体。
“可以,我那件也是吗?”
林母有些期待的道。
“是,小晴说家里这几件都用的这个造型,娘你那件还是蓝色的,看着更年轻,这颜色是她专门去找玉嫂子给换来的。”
林城帮着老婆邀功道。
他又不是真傻,之前只是没反应过来,转头就想明白了老婆为啥要亲自把娘的衣服给她,显然是想增进婆媳感情,自然帮她说话了。
“我这都一把年纪了,还要什么年轻啊。”
林母这么说着,嘴角却不自主地带起了笑容,显然心里开心的很。
而老太太却不再说话了,只是小心翼翼的用自己粗糙的手摸着身上挺括的料子。
林城有些不知所措,心道,难不成是哪里让奶奶不喜欢吗?
林母却比他更懂婆婆,伸手揽住老太太的肩膀,笑着道:“娘,你最疼的孙子给你做的衣服,该高兴才对的,可不许哭啊。”
“谁哭了。”
这么一说,老太太反而不好意思了,用手擦了擦眼角,道:“我就是看看料子好不好,少瞎说。”
“好,是我瞎说。”
林母呵呵一笑,也不去揭自家婆婆的短,转移话题道:“爹呢?今天一大早就没看到他人。”
“他能干啥去?”
老太太这才收了情绪,道:“今天没啥广播要听,他就带着前几天做的几个扫地把和簸丝,早上赶紧卖去了。”
扫地把字如其名,就是扫把,‘簸丝’则是是他们本地的方言,是一种装东西的器具,一般也用竹子编成。
这也是老爷子的老手艺了,用竹子做各种用具,不出海之后竟然做些来贴补家用。
“走路去的啊?”
林城倒是没咋反对,毕竟老人家都忙习惯了,你不让他做事他反而难受,只是对走路去有点微词,建议道:“下回让爷爷骑自行车去吧,我家平时都不咋用的,而且村里到赶集的地方要七八里路呢,要是下雨还更不好走。”
“用什么自行车,再给你弄坏了,让他走路去就行。”
老太太一口回绝。
自行车现在可宝贵,万一给孙子骑坏了咋办?
“……”
林城满脸无奈。
自行车这种工业品,不骑才容易坏吧。
不过这事跟奶奶说不行的,因为她老人家的宗旨是,自己家的东西什么都是最好的,最好谁也别来碰,老伴也不行。
闲聊一阵之后,林母就继续弄饭去了。
毕竟时间不早了,鸡还没上锅炖呢,再晚就要耽误时间了。
林城看了眼时间,觉得出海也赶不上了,当即回家去喊老婆过来帮忙。
总不能他请人吃饭,让娘一个人忙活。
……
等到晚上将近七点的时候,麻子他老丈人才姗姗来迟。
不过人家是下班后才从县城过来的,可以说是马不停蹄了。
麻子和他老婆孩子自然是早早就被请来了。
一阵寒暄之后,林父就把人给请到了主座上,洋河大曲直接就给斟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