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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7章 不科学(第1页)

楚岱听芬恩说完,撸着袖子就往四合院那儿走。他那件深蓝色的制服外套还没系扣子,下摆在步伐里荡开,露出里面的旧毛衣,两只胳膊上的袖子已经挽到了小臂,露出的手腕上还带着一块表盘已经黄的旧手表。他步子大,走得快,鞋底踩在胡同的青砖地面上,出急促而结实的声响。后面仨民警也是一脸兴奋地跟着,有人已经把笔记本合上塞进了裤兜,有人下意识地把腰间的枪套位置调整了一下,还有人边走边把帽檐往下按了按,像是要出任务而不是去敲一扇门。

芬恩一看,头都大了。他站在胡同口,把烟从嘴角拿下来,嗓子眼里挤出来的那声“回来”不高不低,但带着一种不容商量的力道,像是往一条绷紧的绳子上切了一刀。楚岱的脚步骤然刹住,鞋底在青砖上蹭了一下,身体微微前倾了一下才稳住。他回过头,脸上带着一种“我正准备去干活儿你叫我干嘛”的茫然。

后面仨民警也停了,有人一只脚已经迈出去了,悬在半空中,又收了回来。四个人齐刷刷地转头看向芬恩,胡同里的风从他们中间穿过去,把他们制服的下摆吹得微微晃动。

芬恩有些无奈地走前了两步,军大衣的下摆在他腿边晃了一下。他看着楚岱那张写满了“我已经准备好了”的脸,语气压得很平,但每个字都像是用指尖点在桌面上:“这些都只是推理。你有没有想过,万一对方不是咋办?这不是你们在战场上捕俘。”

这句话落下去的时候,楚岱的脸上那层急切的表情像是被什么东西按住了。他的眉头先是皱了一下,然后松开了,又皱了一下,像是在把“战场上捕俘”和“胡同里敲门”这两件事并排放在脑子里比较。他身后那个年轻民警已经把手从枪套上拿了下来,不自觉地在自己裤缝上蹭了一下。

这个年头的公安,尤其是基层,办案方式带着明显的部队烙印。服从命令大于程序正义,解决问题大于固定证据,震慑效果大于文明执法。他们不会像后世刑警那样先拉警戒线、拍照、提取指纹、询问笔录一套走完。他们的思路是:堵住门,控制住人,搜出东西,带回局里审。审的时候也不是“你有权保持沉默”那套,而是拍桌子、吼、诈、轮流上——因为在部队里,俘虏就是这么审的。这不是他们无能,是他们接受的训练就是这样。部队教他们的是“消灭敌人,保存自己”,不是“保障嫌疑人合法权益”。公安系统还在从“革命队伍”向“专业执法机构”转型的路上,但转型才刚刚开始,基层的底色还是部队那套。

芬恩对这几位的战斗力是毫不怀疑的,毕竟都是朝鲜战场滚过来的好汉,对付个把特务应该说是手拿把掐。但这是城市,不是战场。这是执法,不是打仗。他的目光从楚岱脸上移到后面三个民警脸上,从那三个人的表情里读出了一样的东西——他们都没想过“万一不是”这个选项。他开口的时候语气没有变重,但声音比刚才低了一度,像是要把每个字都钉进他们脑子里:“楚岱,你要记住,你们现在是人民公安。如果那个林景和是特务,那万事好说。如果他不是,那他就是人民群众。人民公安强闯民宅,甚至伤到平民,这怎么交代?这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是美利坚合众国。”

楚岱闻言傻眼了。他站在胡同中间,一只手还卷着袖口,另一只手垂在身侧,整个人像一只刚刚现老鼠洞已经被水泥封住了的猫,不知道该往哪里下爪子。他张了张嘴,目光里带着一种“那咋办”的茫然,像是这个问题在之前他从来都没想过。

芬恩站在原地,看了一眼那条胡同的走向。胡同不宽,青砖墙在两旁立着,暮色从头顶压下来,把墙根的阴影拉得很长。远处那个院子的门还关着,门缝里透出来一线暗黄色的光,像是一盏还没熄的煤油灯,在窗纸后面被风吹得摇摇晃晃。他想了想,手指在烟卷上轻轻捻了一下,把烟灰弹落在脚边的砖缝里:“咱们的优势在于人多。那就打草惊蛇。你们三个,把院子围上,别让他跑了。别靠近窗户,别让里面的人看见你们在移动,但要把退路堵死。我和楚岱去叫门。林景和如果真是特务,见到这身制服肯定会有异样,但要小心,他可能会有枪。”

楚岱对于自己这个大爷的了解,大多都是来自楚中天。而楚中天对于芬恩,那是近乎迷信的信任——楚中天说起芬恩的时候,语气里从来不会带“我觉得”或者“可能”,只有“他说的”和“他做的”。以前楚岱是不了解自己这个大爷有多厉害的,毕竟自己老爹说话也有可能带着感情色彩,但坐个火车抓了两伙儿老荣这事儿是做不得假的啊。而且自己老爹楚中天有多猛自己可是有数儿的,二十多人的军统据点,老头子自己一个人赤手空拳闯进去,然后满载而归。在楚家哥四个眼里,老爹那简直就是人。那么,人的师傅得是啥人?楚岱想到这里,把自己那截卷了一半的袖口重新放下来了。

芬恩转头看了一眼孙七。孙七正站在墙根底下,两只手插在棉袄口袋里,缩着脖子,脚边是他刚才买的那两大袋花生瓜子剩下的空布袋,已经被他叠好塞在了墙角的砖缝里。芬恩用下巴朝他偏了一下:“老七,你去敲门。”

孙七一脸诧异地抬起头,嘴张开了,声音里带着一种“啥时候轮到我上台了”的意外:“啊?还有我的事儿?”

芬恩一脸理所应当地看了他一眼:“那不然呢?林景和家里四口人,楚岱他们四个加上我也才五个,这没有人数优势啊。加上你们仨才是倍于敌,那才叫人数优势啊。”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平得像在算账,但孙七看着他脸上的表情,总觉得哪里不太对。

孙七一脸懵逼地站在原地,目光从芬恩脸上移到那扇紧闭的院门上,又移回来:“啊?是这样吗?”

芬恩点了点头,把烟叼回嘴里,含混不清地补了一句:“是啊,不然呢?”

孙平站在后面,听明白了大半。他的耳朵尖在暮色里微微泛红,像是血液正在往脸上涌,嘴唇抿了一下又松开,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孙安比他哥反应慢一些,但脸上的表情已经不像刚才那么放松了,他把外套的扣子系上了,又把棉袄的领口往下拉了拉。不过孙平和孙安看上去倒是挺兴奋的,只能说还是年轻,不知道这扇门后面可能正有人握着枪,隔着窗纸等他们敲门。

冬天的天短。胡同里的暮色沉得很快,从刚才的灰蓝色已经渗成了更深一层的暗青色,院墙上的瓦片边缘开始模糊,像是被人用橡皮擦掉了一层轮廓。远处有人家亮起了灯,橘黄色的光从窗户里透出来,落在地上铺了一小块,又被墙角的阴影吃掉了一半。那扇木门的门缝里透出来的光一直没有灭,像是在等什么人。

刘春如每天晚上都会在杂货店关门前把账盘一遍,然后就关门回家做饭。今天她比平时早了大概一刻钟,因为下午那个把花生瓜子全包圆儿了的老头让她觉得今天的生意格外顺,心情好了,步子也轻快了些。她挎着一个布包,里面装着半斤五花肉和几根葱,推开院门的时候顺手拨了一下门框上那盏白炽灯的拉绳,灯亮了,昏黄的光把院子照出一小片暖融融的亮块。

她进厨房把肉搁在案板上,先把米淘了,又把葱切成段,然后才擦了擦手,走到正屋门口,弯腰换鞋的间隙朝屋里说了一句:“今天有个老头儿把店里的花生瓜子儿全包圆儿了。六斤瓜子十斤花生,一块多钱呢,够顶两天流水了。”她说到这里的时候语气里还带着一丝高兴,嘴角翘着,围裙带子在身后系了个松垮垮的结。

林景和正坐在炕沿上,面前摆着一只拆开了的旧怀表,表盖翻开着,里面的齿轮露在外面,他用一把极细的螺丝刀拨弄着其中一枚小齿轮的边缘。听见刘春如这句话,他的手指停住了。螺丝刀尖还搭在齿轮的齿缝之间,没有继续拨动,也没有抽出来。他的双眼微眯了一下,把螺丝刀搁在表壳边沿:“是个什么样的老头儿?”

刘春如把围裙系好,拧开水龙头冲了冲手,水声哗哗响了两下才停:“看着应该就是个干力工的,七十多了吧?手上茧子挺厚。穿一件旧棉袄,裤腿卷到脚踝,鞋子是补过的,不像是啥有钱人。”

林景和把表盖合上了。他没有拧紧螺丝,也没有把表收起来,只是把表搁在炕桌上,表壳朝上,那枚被他拨弄过的齿轮暴露在灯光下。他想了一会儿——一个卖苦力的七十多岁老头儿,好几斤好几斤地买花生瓜子儿?日子不过了?给孙子买零嘴?那更不对了。花生瓜子加起来十几斤存货,啥孙子这么能吃?他把这个念头在心里翻来覆去地过了两遍,然后站起来,走到门口,朝屋里正在择菜的刘春如说了一句:“我去趟胡同口。”

他没说去干什么,刘春如也没问。她正在把葱段和肉片分开码进碟子里,头也没抬,只嗯了一声。

林景和没有出门。他回到屋里,拉开炕橱的抽屉,在几件旧衣服底下摸出一把枪。枪身不重,保养得不错,烤蓝在灯光下反着一层暗沉的光。他把枪机拉了一下,检查了弹夹,确认里面的子弹是满的,然后把枪别在腰后,用手把毛衣的下摆拽平,盖住了枪柄。他站在屋里,侧耳听了一会儿院子外面的动静。胡同里很安静,安静到能听见远处谁家收音机里传来的戏曲声,断断续续的,被风吹散了一半,只剩下一点尾音飘过来,在墙头打着旋。他听了一会儿,把门推开了一条缝。

就在这时候,敲门声响了。咚、咚、咚。三下,不重不轻,带着一种“有人在家吗”的礼貌。

刘春如放下端着的菜碟,把手在围裙上蹭了蹭,朝院门那边走:“谁啊?”

门外孙七的声音传进来,带着一种板爷特有的粗嗓门,声音不高但穿墙有力:“闺女!我是下午买瓜子儿那个老汉!你这瓜子儿咋这么多皮了的?”

刘春如一面向门口走一面纳闷道:“不能啊!我这儿都是新货。”她步子快,围裙带子随着她的步伐在身后轻轻摆动,手已经搭上了门闩的横木。

林景和听见那几句话,站在屋门口没动。他先是看了一眼正在屋里头埋头吃饭的林招娣和林顺生——林招娣的筷子悬在碗沿上,抬起头来看他,眼睛里带着一个孩子看见大人表情不对时才有的那种安静。林顺生还小,没有抬头,正在用筷子戳碗里的饭粒,把一粒米拨到碗沿又拨回去。林景和朝林招娣说了一句:“看好弟弟,在屋里好好吃饭,别出来。”他说话的时候语气很平常,不重不紧,像是在说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然后他伸手拨了一下毛衣下摆,确认枪柄被盖住了,迈步走出了屋门。

冬末的院子里有一股干冷的气味,混着灶台上的菜油味和墙根底下堆着的煤球散出来的土腥气。院子不大,从正屋门口到院门不过十来步的距离,青砖地面上有几道被雨水冲出来的浅沟,边角长着一小片还没返青的干苔。林景和走在刘春如身后,脚步很轻,鞋底落在青砖上几乎没有声响。

刘春如已经拉开门闩了。铁栓从门框的扣环里滑出来的声音在安静的胡同里格外清晰,“嗒”的一声,像是往一池静水里扔了一颗石子。她把门拉开了一条缝,探出半个身子。门外站着三个人——一个是下午买瓜子儿那个老头儿,棉袄领口还是翻着的,脸上带着一种“我确实是来问瓜子皮儿的”表情,嘴里正在组织下一句台词。他旁边还站着一个穿着公安制服的人,那身制服在暮色里深蓝得沉,帽檐压得不高不低,表情平稳,目光已经越过刘春如的肩膀投向了院子深处。

刘春如有些茫然地看了看孙七,又看了看楚岱,目光在两个人的脸上来回扫了一下。她以为是有事,但脑子一时转不过弯来。她的手指还搭在门板上,没有完全推开,也没有合上:“你们是……”

芬恩从孙七身后走出来。他走得不快,军大衣的下摆在他迈步的时候从膝盖处荡开,露出里面那条已经起了球的旧毛裤。他站在刘春如面前,目光穿过她的身侧,落在了刚从正屋走出来的林景和身上。两个男人之间隔着半个院子,隔着暮色从暗青色沉进深灰的那层薄薄的光影,隔着刘春如半开的院门和门框里漏出来的一线灯光。芬恩把烟从嘴角拿下来,在指间转了一圈,然后用日语说了一句话。声音不高,语气甚至带着一丝闲聊的随意,但每一个音节都清晰地穿过院子,落在了林景和的耳朵里:

“裕仁ってさ、近亲婚の结果生まれたんだって?本当?”

院门半开着,门轴出一声干涩的吱呀。刘春如还在原地站着,手里攥着门板的边沿,整个人像被按下了暂停键,不明白这些人为什么忽然沉默下来。孙七不懂日语,但他看见芬恩说完这句话之后,那个从屋里走出来的男人的脚步顿了一下——不是停,是顿,像是踩到了一块不存在的门槛,身体的重心往前移了一点,又收了回去。那停顿很短,短到像是风吹了一下灯苗,晃动一下又稳住了。但芬恩看见了。

林景和在听到那句话的瞬间,脸上的表情没有变。但他的左手在毛衣下摆的位置停了一下,手指微微蜷了一下,像是被什么东西烫了一下又缩回来。他的目光从芬恩的脸上移到楚岱的制服上,又从楚岱的制服上移回芬恩的脸上——他的大脑在处理那个问题之前,必须先识别那个语言。识别需要时间,哪怕是o。1秒。那o。1秒的停顿,就是他的身份证。

他思考了,说明他听懂了,他听懂了,所以他暴露了!

所以林景和拔枪的瞬间,芬恩像一头猎豹一样,贴着地就蹿了出去。

他的脚尖在青砖地面上蹬了一下,整个人上半身压平,几乎是贴着地面往前滑的——那不是一个“跳”的动作,也不是“跑”,而是整个人在瞬间把自己放倒,然后借着那一蹬的力道贴着地面往前弹出去。他的军大衣下摆在身后带起一阵风,粗布棉鞋的鞋底在青砖上蹭出一道短促的痕迹。林景和的枪已经从腰后抽出来了,他的动作很快,但在芬恩已经启动之后,任何“快”都慢了一拍——因为开枪需要两个动作:先把枪指向目标,然后扣动扳机。只要你的动作快过这两个动作的间隙,你就能抢在子弹飞出膛之前离开那个位置。

第一枪响了。子弹打在门框上方的墙壁上,墙皮被打掉了一小块,碎屑在暮色里溅开,白色的灰粉洒落下来,落在刘春如的肩膀上。她像被那声响震醒了一样,身体猛地往后缩了一步,手从门板上松开了,后退的步子带着一种被惊吓后的踉跄。第二枪打在院墙的砖面上,火星子溅了一下,弹头歪着飞出去,不知道打到了什么,没有入肉的闷响。第三枪打空了——枪口指向的位置和芬恩此刻已经不在同一个坐标上了。第四枪、第五枪、第六枪,一声接一声,在狭窄的胡同里炸开,每一响都带着一种被压缩在墙壁之间反复反弹的闷重感,震得墙根底下的灰簌簌往下掉。第七枪响过之后,枪机出空仓的咔嗒声,清脆而短促,像是一根绷紧的弦断了。

芬恩已经站在了林景和的面前。他的一只手搭在林景和握着枪的那只手的手腕上,拇指正好压在桡骨和尺骨之间的凹陷处,另一只手已经卡住了林景和的手肘外侧,让他的胳膊再也伸不直、也收不回来。整个动作干净得像一件已经排练过无数遍的事——没有多余的动作,没有踉跄,没有停顿。他的呼吸比刚才稍微快了一点点,但脸上没有那种“我跑了这么远”的喘劲,只有一种任务完成之后的平静。

枪响的瞬间,楚岳的脚已经往后蹬了,他一把抓住孙七的胳膊往后拽,另一只手拖着孙平的肩膀,两个人被他的力道带得向后踉跄了半步。孙安站在最后面,被这一串动作连带得往侧边倒了两步,后背撞在胡同的砖墙上,出一声闷响。刘春如在门框边蹲下了,双手抱着头,肩膀在微微抖。正屋门口,林招娣已经把弟弟按在了桌腿后面,林顺生还攥着一只筷子,在黑暗里睁大眼睛,不敢出声。

林景和整个人僵在原地。他的手指还扣在扳机上,但枪已经空了。他的目光从芬恩的手上移到芬恩的脸上,又在芬恩的脚上停了一下——那双粗布棉鞋的鞋底还贴着青砖地面,前掌和后跟之间没有多余的位移,像是从来没有移动过一样。他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嘴唇只动了一下,没有出声音来。他的眼睛里有一种很复杂的东西,不是愤怒,不是恐惧,是一种正在努力消化一个他无法归类的事实时才会有的空洞和惊愕。

在见到这一幕之前,不管是林景和还是楚岳,都是不相信有人能躲过子弹的。楚岳在朝鲜战场上见过子弹打在人身上的样子,弹道是不可预测的,人的度是不可能快过子弹的。他接受过完整的军事训练,他的教官在课堂上用三角板在黑板上画过射击原理图,画过提前量的计算方式,画过“人在扣动扳机到子弹飞出枪口之间的时间差”——那是物理规律,是力学,是可以用公式算出来的东西。

但芬恩确确实实就是躲过了林景和连开的七枪。

其实,这事儿说起来也简单,人开枪是两个动作,先把枪指向目标,然后扣动扳机。那么,你的动作只要快过对方这两个动作的间隙,你就能躲开子弹。道理说出来简单,做起来是另一回事。能在这个距离上做到的人,别说整个中国,整个地球上恐怕也找不出几个来。

但历史上确实有人有过类似的成就。李景华,山东禹城人,北平飞贼,1936年被北平警察抓了枪毙。抓他的时候是靠人多,把他堵在了姘头家里。提他主要是因为他有个外号叫燕子李三,他有个徒弟叫段云鹏。抓他之前,京津一带确实传过“这人枪打不着,得用机枪封”的民间说法——但真实抓捕没真架机枪,主要是靠人多。49年到5o年京津闹过不少飞贼案,民间说“枪打不着”,老侦察兵都知道步枪手枪打这种高移动靶确实难中,所以他们的办法是围成一圈开枪打中间。但这种民间高手确实是存在的,而且也是越传越离谱的。要不张立演的那个李云龙咋那么多人爱看呢?

所以当芬恩的手搭在林景和的肩膀上的时候,林景和整个人都是傻的。他的枪还在手里,空仓挂机的枪机还敞开着,弹壳已经退干净了,最后一颗弹壳还在地上滚了半圈才停住,落在青砖缝里,泛着黄铜色的微光。他看着面前这个老头儿,看着那双绿眼睛,看着那只按在他手腕上的手,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在打转——这特么也太不科学了。

胡同里安静下来了。暮色已经彻底沉进了深灰色,墙根底下的阴影和院墙投出来的暗块连成了一片,分不清是影子还是夜色。远处不知谁家的收音机还在放戏,声音隔了好几道墙传过来,被风吹得断断续续的,只剩下最后几个不连贯的音符,拖沓着,飘着,散进了胡同口的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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