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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三百多万两银子(第1页)

老通译愣了一下,还是把话译了。

林邑王子歪着头看了冯仁好一会儿,然后摊了摊手,说了句什么,又笑了。

老通译松了口气,躬身道“殿下说,冯大人是条汉子。他不买了。”

冯仁点了点头,重新端起酒盏,转身回到主桌前,在主位上坐下。

“诸位。”冯仁开口,“方才看了舞,问了价,该办正事了。”

他抬手指了指身后那一排展示架,架上陈列的各色绸缎在灯烛下泛着温润的光泽。

“今日请诸位来,不是为了喝酒,是为了看货。”

马克西姆坐在主桌右侧,他伸手拿起面前那匹靛青色暗花绸的边角料,在指腹间捻了捻。

“冯大人,方才你说今日是来谈生意的,那我们就按生意的规矩来。请冯大人开个底价。”

冯仁摇头,“这位大人说话在理,但是既然是生意,那也要先让大家看看货嘛。

总不能看了外边不好的,就把里边好的忽略了,您说是不是?”

冯仁伸手示意,两名伙计抬着一个蒙着红绸的架子走到堂中。

红绸揭开,架子上挂着的不是寻常绸缎,而是一匹在日光下泛着淡金色光泽的素绉。

那光泽不刺眼,却像是把午后的阳光揉碎了织进了丝里,随着伙计缓缓转动架子,光泽流转,忽明忽暗。

满堂的商贾都站了起来。

大食正使阿卜杜拉扶案向前探出半个身子,倭国遣唐使阿倍仲麻吕端着酒盏的手悬在半空。

马克西姆那双见惯了拜占庭宫廷珍宝的眼睛头一回露出惊色。

他见过波斯的织金锦,见过埃及的亚麻薄纱,见过罗马的紫染绸。

唯独没见过这种不靠金线、不靠重染、却自己会光的东西。

“这匹绸缎叫做流光缎。”冯仁走到架子前,“不是织进去的金线,是丝。

缫丝的时候用了一种特殊的药水浸泡,蚕丝本身就带了光泽。”

阿卜杜拉第一个开口,“不在昂贵的金线,只是工艺上的精益求精。”

冯仁点头,指着他看向周围的人,“这位懂行。”

他让伙计把架子转了个角度。

缎面在烛光下又换了种光泽,方才还是淡金,此刻却泛出一层若有若无的月白。

满堂商贾的呼吸都轻了几分。

林邑王子从座位上站起来,想伸手去摸,指尖快触到缎面时又缩了回去,回头叽里咕噜问了一串。

老通译连忙译道“殿下问,这缎子沾不沾手?

南洋湿热,寻常绸缎运过去,不到半年就泛潮霉,长了霉斑便卖不出价了。”

冯仁没有直接答话,从伙计手里接过一盏温茶,揭开盏盖,将茶水泼在缎面上。

茶汤在缎面上凝成水珠,骨碌碌滚下去,缎面半点湿痕都没留。

他把茶盏搁回托盘,用指节敲了敲缎面“南洋的潮、波斯的沙、罗马的海风,都沾不上去。

这缎子缫丝时用药水浸过,水泼不进,尘沾不上,霉长不出。”

林邑王子的眼睛亮了。

他转过身,对身后的随从叽里咕噜说了一长串。

老通译译得磕磕巴巴“殿下说,这个缎子,他要订一整船。价钱随冯大人开。”

“诸位。”冯仁开口,“货看过了,接下来该谈价了。谈价之前,我先说几条规矩。”

他竖起一根手指。“第一条,流光缎的织法是大唐的独门手艺,产量有限。

今年只出三千匹,多一匹也没有。”

席间响起一阵交头接耳的骚动。

三千匹,听着不少,可分到这么多国家头上,狼多肉少。

已经有人在心算自己带来的银子能抢下多少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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