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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3章 第三日(第1页)

晚饭是牛肉拉面,卧了四个荷包蛋,三个孩子一人一个,赵晓静碗里有半个。

赵峰把面条吸得呼噜呼噜响,赵林吃得很安静,偶尔抬头看一眼桌子对面的赵森,看见大哥在吃面条,才低下头继续吃自己的。

赵森吃完了碗里的面条,把碗端进灶房,出来的时候走到林若若面前。

“娘,明天我想回私塾。”

林若若正在收拾桌子,看了他一眼,又看了看他手腕上的伤。

“手上的伤还没好。”

“不碍事。耽误了一天的功课,我想早点补回来。”

林若若看了他一会儿,没有再反对。

夜深了。

赵森躺在炕上,睁着眼睛看着头顶的房梁。

赵林睡在他旁边,呼吸均匀,但翻了个身,一只手无意识地拽住了赵森的衣角——那个动作赵林自己大概都不知道,在河湾芦苇丛里他就是这么拽着赵峰的。

赵森没有把那只手拿开。

他把手伸到枕头底下,摸到了那两块磨了一半的砚台碎片。

石头的触感凉丝丝的,断口处磨圆了一些,不再扎手了。

明天去私塾,路过河湾的时候,他会停下来看一眼那片芦苇丛。不是因为害怕,是因为他要记住——他和弟弟们是从那里活着跑出来的。记住了,以后就什么都不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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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王朗骑着马来了。

左胳膊还吊着,但脸上多了几分血色。他进了院子,第一件事不是找赵长风,而是走到赵森面前,从怀里掏出一张叠得方方正正的纸递给他。

一份誊抄的案卷节录,落款盖着县衙的红印。案卷上写着:

王若曦及同伙刘大牙等五人,涉案三起,贩卖幼童共计七名。其中五名已寻回,两名仍在追查中。主犯王若曦已由临县捕获归案。

最后一行:案犯供述,赵家村一案的三个孩子自行逃脱后向县衙求援,致使团伙覆灭。十二岁男童赵森,护弟有勇,临危不乱,实属难得。

赵森把那几行字看了三遍,然后把纸叠好,还给王朗。

“王叔——另外两个没找回来的孩子,多大了?”

王朗愣了一下:“一个九岁,一个十一岁。都是男孩。临县的。”

赵森沉默了一会儿。

“王叔,要是能找到他们,求你告诉我一声。”

王朗看着他,郑重其事地点了一下头:“行。”

王若曦的案子在一个月后开审。

县衙外面围了里三层外三层的人。赵长风没有去。他照常进山了,中午回来吃了林若若做的擀面,下午去私塾接三个孩子放学。

出了这件事以后,私塾也加大了管理学生的力度。赵长风给私塾的夫子请了假,这半个月傍晚都把孩子接回家。

骡车走到村口的时候,赵峰忽然跑回来拽住赵森的手,指着老槐树下面站着的人说:“大哥,那个人是不是来找咱们的?”

县衙的年轻书吏快步迎上来,把一个油纸包往赵森手里一塞。

“周大人让送来的。大人说,你那块砚台砸坏了,读书不能没砚台。这块砚跟了大人好些年,不算好料,但是下墨快,让你将就用着。”

赵森打开油纸包,是一方端砚,边角磨得圆润亮,砚池里还有一层淡淡的墨痕。他把砚台翻过来,看见砚底刻了一行小字,是周文正的手笔:

石可破也,不可夺其坚。

赵森把砚台揣进怀里,朝书吏深深鞠了一躬。

回到家里,他把端砚放在书桌上,把自己磨了半个月的那两半旧砚台收进了抽屉最里面。赵林凑过来看了一眼。

“大哥,周大人送的这个,比咱们原来那块好?”

“好。”

“好在哪里?”

赵森把砚台翻过来,让赵林看砚底那行字。七岁的赵林识字还不多,认了半天只认出了“石”和“不”两个字。

“刻的是什么?”

赵森把砚台端端正正地摆在桌面正中央。

“石头可以碎,但骨气碎不了。”

第二日,私塾的夫子站在学堂门口,远远看见三个孩子从骡车上下来,整了整衣冠,走上前去。他伸手轻轻拍了拍赵森的肩膀。

“回来就好。”

“谢夫子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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