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连忙循着那条缝隙翻开了书,映入眼帘的赫然是一片崭新的墨字,填补了原本的空白页。
第二篇番外出现了。
谢云缨看到了第一行字,不由得怔了怔。
这篇番外的主角她也认识。
当今圣上的四皇子,魏璟。
「我叫魏璟。母妃曾说,我名字的释义为“玉之光彩”,意为怀瑾握瑜,光华内蕴。」
「我小时候笃信不疑,长大后却觉得她是编来哄我的。」
「我的名字大抵是她随手取的。只因我嫡亲的妹妹,名叫宜华。」
「宜华宜华。母妃为妹妹取名时,从不会想着让她“光华内蕴”,而恨不得让她将世间所有的华彩尽揽于其身。」
「仅仅只是一个名字而已。东羲起名需占吉凶,因为一个好名字可以带给孩子完满的人生。我与宜华一样不信天祖,但我信这番鬼话,只因我和宜华的人生,便是打从名字开始,就大为不同了。」
「我与宜华同为母妃的子女。可是,父皇更喜欢宜华,母妃也更喜欢宜华。」
「更令我发愁的是,我审视了自己一番,发现两相比较,我也更喜欢宜华。」
「只因宜华比我聪明,比我漂亮,还比我努力。她练字一两年便已有颜筋柳骨之姿,而我的字帖直到十岁时还写得稀烂如泥;她起早贪黑地读书练武,从不知辛苦为何物,而我最大的乐趣就是拉着小太监陪我斗蛐蛐。」
「母妃很是偏心,在我们二人之间,总是待宜华更好。最让我无法释怀的那一次,我与宜华争吵,她将我推倒在地,我哇哇大哭,而母妃跑过来,第一个抱住了发抖的宜华。」
「我理应讨厌宜华,若是我没有妹妹,我便会拥有母妃全部的爱,而不是只能得到母妃给她的指缝里漏出来的那一点爱。」
「可是我无法讨厌她。」
「年幼的我第一次顿悟了人生,原来天祖说的是对的,不须计较劳苦心,人本各自有命。就是有人命好至此,让被分走好运的人连厌恶她都做不到。」
「后来,我认识了这宫里命最好的人。」
「东宫太子,魏长琼。」
「世人皆说他得到了父皇几乎全部的父爱,我认为这传言是一点不假的。」
「父皇待我也很是宠爱,但我知道那只是宠爱,而非爱。我初时只是模模糊糊地知道二者不同,却不懂不同之处。后来明白了,再看母妃对待宜华和我,也就明白了为什么母妃分明很爱我,却总让我心中落寞不已。」
「只因父皇和母妃对我都没有期盼。」
「人是有了期盼,才会有心血的倾注,父皇的心血倾注给了太子,母妃的心血倾注给了宜华,我什么也没有。我身为贵妃之子,顾家长孙,私库里有堆成山的金银珠宝,只可惜世间最值钱的并非金银珠宝,而是真心。」
「我发现我想要的,也只是一颗全心全意的真心。」
「后来我入了重华宫,随皇兄们一同读书,又成了里头学问垫底的那一个,总挨夫子的训斥,不过我却觉得这段日子比之前好过很多。」
「因我交到了我人生中的第一个好朋友。」
「他便是三皇子,魏业。」
「他与我殊为不同,他出身低微,生母只是一个卑贱的宫女。但我不在乎,只要他是我的朋友,眼里只有我就好。」
「我上山爬树,他会给我当脚墩子,我钻树丛打鸟窝,他会站在外面为我放风,我被夫子罚抄书,他替我辩解,和我一起被打手板,劝我以后好好读书,又用他那跟我不遑多让的狗爬字陪我一起抄完。在重华宫里念书的日子,他永远坐在我身边。」
「我只要一颗真心,他差点给了我。」
「如果不是我凑巧知道了他和我做朋友的原因的话。」
「他说,我对他很是过分,总让他陪我做出格事,害他被牵连,他明明一点也不想做。」
「他说,我们之所以能做这么久的好朋友,只是他一直在忍着我让着我而已,可如今他不想忍了。」
「他说,我当时才入重华宫,总是孤零零一个人,太子魏长琼觉得我很可怜。他认为三皇弟和四皇弟年龄相仿,刚好能作伴,于是劝他多照顾我,多和我一起玩,毕竟哥哥包容弟弟是理所应当之事。」
「他说,太子殿下是他此生最敬爱的人,只要是魏长琼的话,他都会遵从,所以他才会主动和我做朋友。若非如此,他只会离我远远的。」
「他把我的真心丢在地上践踏,便怪不得我践踏他。」
「也许是我欺负他欺负得太厉害了,太子魏长琼带着魏业来寻我,皱着眉训斥了我一番。」
「我一时冲动,朝他吐了口口水,换来了父皇给我的一巴掌,还有三个月的禁足。」
「我第一次那么恨命好的人。」
「魏业是我心脏上的一个血洞,魏长琼便是扎在血洞里的那根刺。」
「我早已做好这个血洞在我的心脏上发烂发臭的准备,可东宫却突然传来了噩耗。」
「那个被我嫉恨入骨、天下第一命好的太子,竟然死了。」
「听到宫女来传话的我愣住了。那是我第二次顿悟这狗屁的人生:所谓命好命坏,不过都在天祖的一念之间,我们不过是他老人家的玩物罢了。」
「就连我那位英明神武的父皇,也只是可怜的玩物之一。」
「我听说帝皇为已故太子扶灵,一夜白头,而魏业在东宫哭了七日,肝肠寸断。」
「魏长琼都死了,还是被所有人爱着,被所有人铭记于心,真真是占着茅坑不拉屎,也真真是令我恨之入骨。」
「太子还活着的每一天,我都从未想过皇位能落到我的头上,更没想过,那个与我争的人还是魏业。」
「而且我还输了。」
「父皇比起魏业更宠爱我,谢家与王家都支持我,我背后是顾家,还有宜华帮我。朝中世家大族皆是我的助力,他只有区区一个越颐宁,但我还是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