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克:我帮你做几张寻主人启事吧,刚好我上班可以发一发
(一段时间后)
杰森:为什么客厅里坐着一个没见过的金发男人?
达米安:他自称是鹦鹉的主人,我要他拿出证据
迪克:现在怎么样了?他是主人吗?
杰森:该死的鸟烧了我们的盆栽!这算哪门子的证据!?
斯蒂芬妮:无论如何,那只是一只小鹦鹉……
杰森:我是说那个男的!
……
加百列确定真的没有人记得“乐夏”了。
——除了他自己。
这种感觉很奇怪——
明明知道那个人真实存在过,知道他们之间有过跨越数个周目的羁绊,可周围的人哪怕听到“乐夏”这个名字,也只会露出茫然的表情,仿佛这两个字从未出现过。
现在,再也没有“永恒之地”可以让他重来一次,也没有死灵之剑可以让他叩开愿望的大门。
但加百列不打算放弃。
——
乐夏最近在谈恋爱。
这事不能怪他,他觉得这是最近生活里唯一比较有趣的事。
对他来说,认识一个新的人、遇见一些新鲜事,或者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都能让枯燥的生活多一点色彩。
可现实是,他除了上学,还要做兼职赚钱养活自己,所以“上网”或者“认识一个新的人”就成了为数不多的选择。
他俩就是在网络平台上认识的,说起来也大小算个“奇迹”
——毕竟“网恋”这种剧情,他以前只在小说里反复看过。
——小说上看固然比较老套,但真出现在现实中还是挺新奇。
乐夏是在刷“某款养成游戏的同人图”时刷到对方的,点开主页一看,画师发的各种游戏同人图真不少。
——是同好。
他随手留了条评论,夸了句“老师画的真好”。
没想到下一秒,好友申请的私信就弹了出来。
对方的网名很古早,叫“AAA”。
因为这个名字,他顺理成章地排在了乐夏通讯录的第一位
——毕竟乐夏的通讯录里,除了广告商就没几个人。
乐夏一直以为,这画师大概只是在“攒粉”“扩列”,顺手加了他这个路人。
直到有一次,他刚结束累到崩溃的兼职,瘫在宿舍床上,点开第一个列表好友吐槽:“我要杀了我老板。”
“尸体会处理吗?我可以帮忙。”AAA秒回。
有点吓人又有点感人的……乐夏盯着回复笑了半天。
除此之外生活真是毫无波澜,没点艺术简直活不下去。
他给AAA发信息:“老师,我想约稿,Q版线稿半身全身……都可以,老师,给个机会吧。”
AAA回复:“我画漫画给你看。”
——天使!乐夏捧着手机在想象中给对面跪了。
AAA又发:“你要写剧本给我吗?”
——哦不,魔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