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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1章 缓刑之胜(第3页)

形单影只。

与杨家女眷前呼后拥、珠光宝气的阵容相比,这道孤独的身影,在冬日苍白的阳光下,显得格外清冷、落寞,甚至……带着一丝心疼。

记者们瞬间调转矛头,如同闻到血腥味的鲨鱼般围拢上去。

“杨总!您今天一个人来吗?您的律师团队呢?”

“杨总,对于可能的判决结果,您有什么心理准备吗?”

“杨总,说两句吧!您现在心情如何?”

杨帆没有回答任何一个问题。

他低着头加快步伐,迅穿过喧嚣嘈杂的人群,消失在法院庄严的大门内。

那匆匆离去的背影,落在所有记者和围观者的眼中,是无尽的解读空间。

是心灰意冷?是无力抗争?还是不愿面对可能的失败?

联想到网络上流传的关于他身世与过往的种种。

这道背影,莫名地让人心头泛起一阵酸涩与同情。

……

法庭内,旁听席早已座无虚席,几乎成了杨家的小型社交派对。

杨帆独自坐在原告席,微微垂着头,依旧看不清表情。

“全体起立!”

审判长与合议庭成员步入法庭,庄严肃穆。

法槌落下,清脆的声音压下所有杂音。

“现在宣判。”

审判长展开最终结果的判决书,开始宣读:

“京都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杨旭、孙强、王虎涉嫌绑架罪一案……经审理查明,三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关键部分到来,他的语稍稍放慢:

“被告人杨旭,在案时未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依法认定为从犯。其犯罪行为在实施过程中,因被害人反抗及警方及时介入等意志外原因而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

“综合以上法定及酌定情节,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旭具有多项法定从宽处罚情节,其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及犯罪行为实际造成的社会危害,均相对较轻。”

他稍作停顿,目光扫过文书下一页,继续:

“同时,考虑到被告人杨旭已取得美国永久居留权身份,为妥善处理本案,维护正常的中美司法协作关系,避免引不必要的国际法律纠纷与误解……”

这段话,如同一个精心设置的法律台阶,让在座所有明眼人都心领神会。

判决的走向,已然注定。

审判长的声音陡然提高,带着一锤定音的终局力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杨旭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缓刑考验期,自本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在缓刑考验期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宣判词余音在法庭回荡。

刹那的死寂。

然后——

“哗!!!”

旁听席如同被投入巨石的池塘,轰然炸开!

薛玲荣“腾”地一下从座位上弹起来,激动得手舞足蹈!

杨静怡与杨语汐对视一眼,忍不住击掌相庆。

法警走向被告席,手中的钥匙插入手铐锁孔。

“咔哒。”

一声轻响,手铐解开了。

金属脱离手腕的瞬间,杨旭挺直了一直微驼的腰背。

他活动了一下重获自由的手腕,脖颈微微转动,然后刻意地转过头,目光看向原告席上的杨帆。

他的脸上再也没有丝毫掩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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