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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6章 明琉十三条(第3页)

当码头枪声传来时,军营中的萨摩军已有所警觉。驻守此处的足轻大将铃木重义匆忙集结部队,但还没整队完毕,明军已经杀到。

陆战队一连、二连共四百二十人,以散兵线推进。两个重机枪班抢占侧翼高地,迫击炮班在后方三百步处建立射阵地。

“咚咚咚——”

三6o毫米迫击炮弹先落下,在军营木栅栏附近爆炸。破片四射,将几名探头张望的足轻炸翻。

“敌袭——”

军营中响起倭语的嘶吼。栅门打开,约二百名足轻在武士的驱赶下涌出,持长枪列阵。另有数十名弓手爬上望楼,张弓搭箭。

赵大勇蹲在一处石墙后,举起望远镜观察,冷笑道:“还当是战国时代呢。机枪组,压制望楼。一排、二排,正面推进。三排绕左,四排绕右。”

命令下达。

两挺五年式水冷重机枪同时开火。

“通通通——”

7。62x54毫米全威力重尖弹子弹如疾风骤雨般扫向望楼。木制的望楼在弹雨下如同纸糊,木板碎裂,木屑纷飞。楼上的弓手惨叫着跌落,有人身中数弹,还没落地就已毙命。

正面,两个排八十名陆战队员以散兵队形推进。他们每前进三十步就跪地射击一轮,然后起身再进。五年式卡宾枪在两百步内精度极高,每一声枪响,几乎必有一名萨摩军中弹。

萨摩军足轻们从未见过这样的战法。他们的长枪根本够不到敌人,弓箭手又被压制。而对方的火铳不仅射得远、射得准,还能连续射——那些手持短火铳(冲锋枪)的士兵,一次就能泼洒出数十弹丸。

“撤退!撤回营内!”足轻大将铃木重义嘶声吼道。

但已经晚了。

左右两翼,三排、四排的陆战营战士已包抄到位。陆战营特有的六年式(pd28)轻机枪从侧翼开火,形成交叉火力。萨摩军被三面夹击,阵型瞬间崩溃。

有武士举刀高呼“板载”,带头冲锋,但在三十步外就被打成血人。足轻们四散奔逃,但跑不过子弹。

战斗从开始到结束,只用了不到两刻钟(半小时)。

军营内外,躺满了萨摩军的尸体。铃木重义被一机枪子弹打穿胸膛,倒在营门口,手中太刀断成两截。

明军方面,仅有三人轻伤——都是被流矢擦伤。

赵大勇走进军营,扫视满地的尸体和跪地投降的三十余名伤兵,对副官道:“清点战场。降者捆起来,重伤的、装死的统统补枪。”

“是!”

里城王宫,正殿。

琉球国王尚丰坐在王座上,面色灰败。他今年不过四十出头,但两鬓已斑白,眼角皱纹深如刀刻——这是自万历三十七年被掳至鹿儿岛,又被迫签订《掟十五条》后,十八年来日夜煎熬的结果。

殿中,琉球群臣分列两侧。左边是以法司毛廷器(闽人毛姓后裔)、长史蔡坚(蔡姓后裔)为的亲明派,右边则是以摄政尚宏(王叔)为的保守派。

潘浒坐在王座左侧新设的座位上,身后站着八名近卫。他已脱去钢盔,但依旧穿着军服,腰间手枪显眼。

“今日请国主与诸位前来,是为商议琉球未来。”潘浒开口,声音在殿中回荡,“萨摩倭寇已被清除,但难保其不会卷土重来。为保琉球长治久安,本官拟定了《明琉友好协约》,请国主过目。”

一名近卫将一卷文书呈给尚丰。

尚丰颤抖着手接过,展开细看。越看,脸色越是苍白。

条约正文用汉文楷书写就,共十三条。核心内容有五:

其一,大明为琉球永久宗主国,琉球一切外交事务须经大明核准,此前与任何国家所签条约一概作废。

其二,大明应琉球请求,派遣驻军保护琉球安全,驻军不得干涉琉球内政(但“危害大明利益者除外”)。

其三,琉球国王之即位,须得大明皇帝册封,否则视为非法。

其四,大明商人可在琉球自由通商,并享最惠待遇。

其五,大明将援助琉球兴建造船、纺织等产业,所产货物可经大明商船运销四方。

其余八条,细化了驻军规模、商税分成、司法管辖等事项。

这哪里是什么“友好协约”?分明是将琉球变为大明属地的契约。

尚丰抬起头,嘴唇哆嗦:“上国将军,这……这条约……”

“国主有何疑问?”潘浒微笑,“大明驻军,是为保护琉球免受倭寇再侵。大明商人来此贸易,是为繁荣琉球经济。至于国王册封——洪武以来,琉球国王哪一位不是大明册封的?如今不过是恢复祖制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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