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命格,天生就是吃背尸人这碗阴饭的料。
“黄大叔。”陆沉目光灼灼,忽然问道,“你有没有想过,换个营生?”
黄征一愣,随即有些自嘲地挠了挠头:“陆哥儿说笑了,我除了这把子死力气和不怕晦气的胆子,还能有啥别的本事?”
“不怕你笑话,当初能吃上背尸人这碗饭,也就是仗着命硬,阎王爷嫌我晦气不收罢了。”
“命硬是好事!”
陆沉朗声笑道。
“我正缺个熟悉龙脊岭山势路径、胆大心细的帮手!黄大叔,你常年出入深山老林,对岭上的一草一木想必都熟得很,与其再去背那沉甸甸的尸身,不如跟我一道采药如何?糊口养家,绰绰有余!”
通过昨夜,他已经明白,想要在安宁县彻底站稳脚跟,必须得有“势”。
人多才能势众。
沈爷的铺子,董大哥的巡山队。
说到底,也不是自己的“势”。
所以他只能“借势”。
而不能“成势”。
“跟你采药?”
黄征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眼睛瞪得溜圆。
“陆哥儿,你不嫌我晦气?”
黄征是背尸人,整天与死人打交道。
干什么都遭嫌弃,便是进馆子吃饭,进铺子买东西,有时候也受白眼。
“晦气?”陆沉笑道,“我连龙脊岭里那些妖物都不怕,还怕这个?”
“陆哥儿!”
黄征身子一震,顿觉一股热流冲上眼眶。
多少年了,除了那些不得不找他收敛尸骨的苦主,谁曾给过他半分尊重?
更别提如此真诚的信任,这份知遇之恩,实在是比这龙脊岭来的更有分量!
他只觉得胸口滚烫,一股血性直冲头顶。
猛地踏前一步,双手抱拳高举过顶,膝盖一弯就要跪下去,声音激动得颤:“陆哥儿!你若真不嫌弃,肯赏俺一口饭吃,从今往后,俺黄征这条命就是你的!水里火里,绝不皱一下眉头!”
“黄大叔这礼重了!”
陆沉眼疾手快,不等他膝盖落地,便已抢步上前,双手牢牢托住黄征粗壮的臂膀,硬是将他魁梧的身躯稳稳扶住。
“往后咱们便是自家兄弟,一同进山采药,一同吃肉喝酒!有我陆沉一口,就绝不会短了你的!”
就在他话音落下的瞬间,陆沉心头猛地一跳,一种极其奇异的感觉油然而生。
仿佛肩头凭空压上了一副无形的担子,又像是整个人的“分量”骤然沉实了许多。
送走激动得语无伦次、拍着胸脯保证明日一早就来听命的黄征,陆沉独自回到后院。
方才那种“分量感”依旧萦绕心头,挥之不去。
他下意识地走到屋角的铜镜前,想看看自己是否有什么异样。
昏黄的铜镜映出他年轻俊秀的脸庞。
然就在他凝神细看之际,镜中的景象让他微微一愣。
只见自己头顶上方,约莫三寸之处,竟在冒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