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一旁的罗炳文神色凝重地提醒。
大头仔随即抬手,示意身后两百名弟兄停下脚步。
同一时间,洪乐那边的绅士胜与神灯也带着二百名洪乐小弟迎面走来。
双方最终在相距十米之处停下对峙。
“大头仔,我听过你的名号。”
绅士胜注视着他,语气认真,“现在带你的人离开,我绅士胜不仅不追究,还给你一百万港币。
你觉得怎样?”
“不怎样。”
大头仔冷笑一声,“那我给你三百万,你带人退出筲箕湾,又怎样?”
“你做梦!筲箕湾是我们洪乐的地盘。”
绅士胜顿时怒道。
更准确地说,筲箕湾是他绅士胜一手经营起来的地盘。
要他拱手相让?简直是笑话。
“那都是以前的事。”
大头仔神情自信,盯着绅士胜说,“现在我来了,筲箕湾就是洪兴的地盘。”
“口气不小,就怕你有命来,没命回去。”
绅士胜冷哼一声。
大头仔的名声,绅士胜自然听过。
可那又怎样?
难道因为对方名气大,就不战而退?那也太丢人了。
这种事,他绅士胜绝对做不出来。
“废话少说,今天洪兴和洪乐就一决胜负,谁赢,筲箕湾归谁。”
大头仔语气冷峻。
“哼,那就来试试看。”
绅士胜毫不退让地回应。
“兄弟们,跟我上,干了洪乐那帮杂碎!”
大头仔抽出,率先冲上前去。
绅士胜这边也不甘示弱,高声对手下喊道:“弟兄们,洪兴欺人太甚,要来抢我们在筲箕湾的家,你们说该怎么办?”
“杀!”
“杀!”
洪乐的打手们顿时气势高涨,喊杀声震天。
街头火拼,除了个人实力,最重要的就是气势。
气势一旦起来,往往就能压过对方。
不得不承认,在调动手下士气这方面,绅士胜确实比大头仔更胜一筹。
即便洪乐单打独斗不如洪兴,但在群战中,局面往往不一样。
话虽如此,可两方人马才一交手,就已经见了红。
稍有不走运的,也许连性命都要丢在这里。
即便不死,受伤也早已是家常便饭。
“,这是你在洪兴的第一仗,别让我失望。”
动手前,陈子龙看着他身旁的年轻人,语气郑重。
是他的英文名,中文名叫安杰。
依谐音,也有人喊他桑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