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等待北境消息的这几天,李承稷并非只是枯坐。
他脑子里有两个声音在打架,一个女人的声音,搅得他寝食难安。
一个声音尖利地嘶吼着“火烧粮仓”四个大字,声声泣血,让他心惊肉跳。
另一个声音则含糊不清地嘟囔——“再派个懂农事,知道怎么除虫的老把式带着……”
老把式……除虫……
这两个词,跟鬼魅似的,日夜在他耳边盘旋。
他几乎可以肯定,“老把式”,指的就是一个行伍经验丰富,懂得边关凶险的老将。
而“除虫”……这“虫”,除了他一手提拔起来,如今可能已经烂到根子里的赵猛,还能是谁?
那个疯女人,她到底是怎么知道这些的?她凭什么知道!
砰!
李承稷一拳砸在桌案上,震得笔架上的狼毫笔滚落在地,沾了一尘灰。
“王德全。”他声音里压着一团火。
候在门外的王德全立刻推门进来,躬身垂,眼观鼻鼻观心:“殿下。”
“去兵部,把所有在北境任过职,或仍在任的二品以上将领卷宗,都给本宫秘密调来。”李承稷盯着他,一字一顿,“一份,都不许少。”
王德全眼皮都没抬一下,仿佛太子爷要的只是一碟晚膳的点心,而不是能捅破天的机密档案:“奴婢遵命。”
“记住,”李承稷指节在桌面上叩了叩,声音冷得能掉下冰渣子,“此事若走漏半点风声,提你的头来见我。”
王德全的身子躬得更低了,声音里听不出丝毫波澜:“殿下放心,奴婢的脑袋,还想多留几年,伺候您登基呢。”
这老奴才。
李承稷眼皮跳了跳,没再多言。
半个时辰后,半人高的卷宗被悄无声息地送进了书房。
李承稷将自己关在里面,整整两天,除了必要的议事,几乎足不出户。
书房的烛火,彻夜通明。
他一份一份地翻,看得双眼布满血丝。朱砂笔在他手中,像一把剔骨的刀,毫不留情地划掉一个又一个名字。
“张启山,皇后娘家那个草包,塞去北境是让他混资历,不是让他去送死。下一个!”
“周文远,李承渊的门生。呵,让他去查赵猛?怕不是查到最后,本宫就成了那个意图谋反的乱臣贼子。滚!”
“钱峰,有几分悍勇,可惜手脚不干净,五年前就有贪墨军饷的记录。送走一个蛀虫,再请来一个白蚁啃食国库?本宫是昏了头,不是蠢!”
挑来拣去,烛火燃尽了三根,一个布满灰尘的名字,终于从故纸堆里跳了出来。
——镇远将军,林肃。
李承稷的目光,死死钉在这份陈旧的卷宗上。
林肃,年近六十,行伍出身,从一个无名小卒,硬是靠着一身伤疤和赫赫战功爬到了将军的位置。他一生过四十载,都在北境那片风霜之地度过。
卷宗上记录着他最惨烈的一战。二十年前,北狄十万大军围城,他率五千残兵死守孤城,城中粮尽,便煮马鞍、食草根,硬生生拖了三个月,拖到援军到来。那一战,他失去了自己的长子,也落下了一身难以根治的病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