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大嫂。”朝歌挑眉,纠正某人的称呼。
她怎么觉得,跟她抢大嫂的人越来越多了呢?
“她怎么对潘姐姐很熟的样子,潘姐姐好像一点也不认识她,她俩怎么还能有那么多话说?”雷云裳从善如流的改了称呼。
大嫂还是姐姐什么的重要吗?
半点都不耽误她黏着香香的,还温柔似水又聪明又厉害的潘姐姐好吗?
“林氏商行的大小姐,嫡出那个。”朝歌看了眼马车,眼里闪过某些意味不明的情愫。
本来还愁此去江州带去的东西不好出手,有了送上门来的林家大小姐,她还愁啥?
不过就是又劳累大嫂了,唉,谁叫她魅力这么大呢?
听着马车里大嫂温温柔柔的声音带着些喜悦,朝歌又看看雷云裳,觉得那林家大小姐应该没她难带,心里的愧疚少了那么一丢丢。
“原来是她啊,听说她很有才华呢。”雷云裳恍然大悟,又看了眼马车。
不得不说,兴趣相投的人就是能说到一块去啊。
车里的潘清雅确实很高兴,她出身好门第高,出阁前也就那么一二好友,出阁后每日忙着掌家,还要照顾朝家老老小小一大家子,已经很久没有跟知己如此相谈甚欢了。
没错,不过一刻钟的时间,潘清雅已经跨越了年龄的代沟,将林霜引为知己了。
实在是对方的谈吐喜好太合她胃口,俩人才短短聊了一刻钟,就好像认识了很久一样的合拍。
能不合拍吗?
林霜从小就读潘清雅的诗文长大,很长一段时间还求了母亲弄来潘太师的字帖练习,后来还不知如何搞到了潘清雅本人的字帖。
再说,若是不是喜好相似,林霜也不会那么崇拜潘清雅,总之,有些友情来的就是那么的奇怪。
不在天长地久,到了时候就突然拥有了。
车队到了前头镇子上就停下修整,朝歌让人去报官,把路遇海匪且海匪被他们反杀一事说了,还特地交代赵峰问问。
“那么多海匪呢,看看有没有赏银的。”
“是,三小姐。”赵峰领命而去诶。
“。。。。。。”刚扶着丫鬟的手从马车上下来的林霜。
她迟疑的看了眼长长的车队,以及车队随行的这么多人不禁开始怀疑。
朝小姐养这么多人是不是要花很多钱?
不然怎么会丧心病狂到连海匪的人头都想拿去换银子?
“雷小姐,客栈被我包了,你可要同住?”朝歌转头就看到林霜那一言难尽的表情,轻咳一声问道。
“同住。”林霜下意识点头,然后又补充道。
“包客栈的钱我出了。”
人家都这么缺钱了,她还是不要占人便宜好了。
“你们人少,你出个三分之一好了,就这么定了。”朝歌却不同意,说完就直接带人走进客栈,不给林霜反驳的意见。
倒是雷云裳大步追上她,小声问。
“朝歌,要不我也出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