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后、在红楼2楼的客房里,阿三和大姐大躺靠在床头上了。
大姐大好像很兴奋,一点睡意也没有。这当然是因为、明天--就要开始、出国去访问了…
虽然是非正式的访问,但也是既有gFb的总参谋长带团、又有h1J的军参谋长为辅的…规格不低的…
不过,这些个事不是大姐大的兴奋点。
出国,也不是没出去过。曾经为了去FZ看狮子,可已是去过不少的国家啦。就算以前是偷偷摸摸去的、这回是堂堂正正的去的…这在大姐大看来,也是没什么大不了的。
真正引起大姐大兴趣的,是小小和阿三的刚才的几句八卦:
--老公,如果我们查到了--确实是对我们有图谋不轨的间谍,我们可不可以直接就把他丢到太平洋中心去--让他吃点苦头?
--这个、可以的…就让他们去自生自灭好了…
嘿呀--抓间谍、抓到了、把它丢到太平洋里去,这事--想想都觉得、很刺激!
那间谍--长得什么样的?红眼绿头的?美女头蛇腰身的?会噬魂扰乱人心的?…没见过啊…
这不,大姐大偎依在阿三的胸口前,轻轻的问了:老公…侬讲--啥叫间谍呀?
阿三没想到--大姐大会问这么个问题,有是措手不及。但阿三还是有办法的。
阿三:老浓…啥叫间谍,我也不太清楚…哎--阿拉从手机里查查资料,查点相关的资料出来看看,侬讲好法?
大姐大:好呀--原来、侬连自己也不晓得啥叫间谍,就要小小、老二、。还有旺二去查看、去追踪,这不是要闹笑话么?
阿三:哎--老浓,侬讲的这一点,还真是个事。阿拉还真是要认真查一下,再告诉金一、旺二、微微、小小和老二,要让他们也尽快弄明白--啥--才是间谍--
大姐大:嗯?哎--老公,侬弗会是还要叫金一和微微也一起去查间谍吧…
阿三:去不去查的先慢讲,要让他们都知道间谍倒底是咋回事、是啥些人,这才是主要的…
大姐大:嗯--这点倒是蛮要紧的--侬快查呀、让我也先晓得一点…
阿三:那当然--阿拉统要先弄明白,不然真的会闹笑话--要开国际玩笑了--
阿三一说完话,就掏出页面,喊了一声:请问--啥叫间谍?
1秒钟后,就有一个可爱宝宝似的女声在回答了:
机主您好!对您提的问题,答复是--
根据现有的国际法和各国法律的定义,间谍--一般是指行用秘密的方式获取他国或目标主体的涉密信息,并把涉密信息向第三方传递,以实现特定的战略或利益目的的--行为人或行为实施设备。
具体点讲--
其一、行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秘密潜入、电子监听、策反内部人员、伪装身份(如记者、商人)--去收集、窃取机密情报。
其二:核心目标--通常是围绕他国的军事部署、经济机密、政治决策等敏感信息--实施行为,商业间谍则多聚焦在企业专利、客户数据等商业秘密。
有个区别点必须要注意--
国家官方承认的情报机构人员、在合法框架内开展对公开信息的搜集,就属于正常情报工作、不属于间谍行为。
而没有公开的身份、或以假身份、用非法手段窃取涉密信息的个体,才会被定义为是间谍。
…
阿三和大姐大听得面面相觑…怎么着--这查抓间谍、还是个--要讲国际法的事?
还有个合法搜集情报的…容易搞混啊--
大姐大:老公啊--侬再问问--要是一个人,是合法的外交官,但他在秘密收集人家的重大秘密情报,这--算不算是间谍?
还没等阿三转问,手机里又响起了那个可爱宝宝似的女声了:机主--一个合法的外交官,在秘密收集他国的重大秘密情报,只要这种收集行为出了他的公开的职权范围,就属于是披着外交官外衣的间谍行为,这种行为就不能再受外交豁免权的保护。
阿三总算是有点明白了:凡是偷偷摸摸的在收集秘密情报的人--就算是外交官--也可以认为是间谍…
理由很简单:是正当的、在公开职权范围内的收集公开情报的工作--根本不用偷偷摸摸的去干的…
至于外交豁免权…嗯--外交豁免权--又是个什么东东?又是怎么回事?
阿三又把这个问题向手机提出了--
可爱女宝宝声音的回答是:外交豁免是适用于外交官执行公务场景的一种特权。
如若外交官从事出职权范围的间谍活动,驻在国一般是依据《Ven外交关系公约》、宣布其为“不受欢迎的人”,让他她限期离境,无需等待派遣国的批准。
不过,这种操作需满足两个前提:一是间谍行为被确凿证实,二是避免违反程序引外交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