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叫做汤姆的士兵哈哈大笑,举起手里的自动步枪,一脸不屑“就他们那破枪,打一枪拉一下,还没我们手枪射程远。”
“真打起来,我一个人能撂倒十个!
“听说他们很多人连鞋都没有,光着脚在雪地里跑,真是可怜又可笑。”
“可怜?跟美利坚作对,就只有死路一条!”
“等我们推到鸭绿江,直接回家吃火鸡!”
“将军都说了,这就是收尾战,随便打打就能赢,根本不算打仗!”
军官们也同样放松。
他们坐在吉普车里,一边看着地图,一边随意地聊着天,对两侧的山林看都不看一眼。
“放心吧,这片山区早就被侦察机扫过无数遍了,连只兔子都藏不住,更别说大部队了。”
一名少校叼着雪茄,挥了挥手“龙国人就算想埋伏,也得有那个实力。”
“没有重武器,就算冲出来,也是白白送死。”
“他们的主力?早就被我们打散了,现在就是一群散兵游勇,翻不起什么浪花。”
“全前进,别磨蹭,早点结束这场无聊的游戏。”
没有人警惕,没有人设防,所有人都沉浸在必胜的狂妄里。
因为,他们坚信,志愿军已经溃不成军,所谓的主力,不过是几千名饥寒交迫、装备低劣的轻步兵。
根本不敢和美军正面抗衡。
但他们更不知道,在公路两侧茫茫的深山雪林里。
一双双冰冷、锐利、隐忍到极致的眼睛,已经将他们的狂妄、松懈、一举一动,看得一清二楚。
早在一天之前。
零下三十多度的极寒天气,北风像刀子一样刮在脸上,割得人生疼。
战士们身上只穿着厚厚的衣服,但双脚在厚厚的积雪里冻得紫、僵硬,每一步都像是踩在刀尖上。
没有人叫苦,没有人掉队。
所有人都在疯跑,用双腿,和美军的汽车坦克赛跑。
江晨走在队伍最前方,身上的军装被寒风刮得猎猎作响。
他的脸冻得铁青,眼神却亮得吓人,如同寒夜中最锋利的刀。
江晨回头看向身后这支沉默却如钢铁般坚韧的队伍,声音冷冽如冰,穿透呼啸的寒风“同志们,我们快一秒,美军就死无葬身之地!”
“三所里、龙源里,是他们的必经之路,也是他们的坟墓!”
“我们没有汽车,没有履带,那我们的腿,就是履带!”
“我们没有厚重装甲,那我们的意志,就是最坚固的装甲!”
“记住,这一仗,我们要堵的,不是一支军队,是美利坚的狂妄!”
“要让他们知道,谁才是这片战场的主人!”
没有回应,只有整齐划一、沉重却坚定的脚步声,踏碎冰雪,向着目标狂奔。
昼夜强行军一百四十里。
这是人类体能的极限,是意志对钢铁的逆袭。
但他们做到了。
并且。
提前了五分钟。
我军的主力,全员到位。
战壕早已连夜挖好,深深浅浅,交错纵横,隐蔽在山体和树林之间。
机枪阵地架在制高点,枪口对准公路弯道。
手榴弹成堆成堆地摆在战壕边,拉环触手可及。
而让所有战士热血直冲头顶的是江晨提前秘密争取、连夜运抵的苏式重装备,已经全部隐蔽就位。
T-34坦克披着白色伪装布,藏在山林阴影里,炮口冷冷指向公路。
ZIs-3反坦克炮构筑好阵地,瞄准了美军车队必经的隘口。
甚至还有八门刚刚卸车的喀秋莎火箭炮,静静蛰伏,如同等待收割生命的死神。
所有人屏住呼吸,趴在工事里,一动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