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远如此做也是没办法,要想快平息民怨,还得让这些百姓重拾对朝廷的信任,这三个头必须要磕。
这就相当于大灾之年,天子下罪已诏一个道理。
姜远起得身来,回到案台之后,手中的惊堂木一拍:“江竹松、唐明志听判!”
说是公审,其实不用真的像在衙门公堂上那般,还要审问犯人所犯之罪,只需直接下判即可。
这么做的目的,就是让百姓们知晓,正义迟早会来,恶人必得严惩。
不但起一个以儆效尤震慑宵小的效果,还能让百姓的积压的怨气与情绪渲泄出来。
“淮州府前府尹江竹松,贪墨固堤银钱,致水患肆虐,百姓死伤数万!
且不仅不赈灾,还放任奸商抬高粮价,封锁要道致灾民无法活命,至饿殍遍野民不聊生,又滥抓青壮修堤…”
姜远根据庄长禄提供的罪证,一连念了几十条江竹松所犯之恶,每一条都能领得鬼头刀一把。
但以上这些罪,也仅仅是只诛他一人,并罚没家产而已。
接下来才是重点。
“…江竹松、私调乡军,谋害淮州府少尹庄福山,公然围杀当朝王侯、钦差,此乃谋反大罪,罪证确凿!
判处江竹松九族皆诛,江竹松本人行车裂之刑!”
判决一下,泷河县城的百姓再次高呼姜远为青天。
判完了江竹松,随后又判处了唐明志与田昌、孔副班头,他们与江竹松的下场一模一样,九族尽诛。
恶都没什么好的下场,但让人意外的是,一个兵房小吏也被单独拎了出来,判的同样是车裂,九族一样没跑得了。
这个小吏姓王,往深里一查,还是盐店小厮王金福那个当狱头的远亲的儿子。
那天夜里,姜远随周小鱼等人逃荒时,就是这个小吏指使乡军,在官道上滥杀灾民。
姜远曾誓要灭他十族,但大周律上没有十族一说,便按律判了个九族。
判令一下,郎显一挥手,早已整装待的一千朱武关将士,由两个致果校尉领兵,拿了族谱与舆图径直出城去了。
至于去干什么,也就不言而喻。
姜远目光扫过那二百多瘫倒在地的恶吏:
“本钦差知道你们其中有些人,所犯之罪不至斩,但尔等助纣为虐常年作恶,人数竟达数百之众!
如不严惩,朝庭如何立威,百姓如何信服?!如若不然,天下间还真以为我泷河县里无好人了!
你们该庆幸皇恩浩荡,只斩尔等而不累及家小!”
那些哭喊叫冤的恶吏听得这话,有的直接吓晕,也有的如田昌那般屎尿横流丑态百出。
这些小吏皆心中后悔不已,若早知会落得如此下场,当初又怎会行那些恶事。
治瘟疫的药都不够,又哪有他们的后悔药要吃,此时悔之晚矣。
泷河县里这些吃官面饭的,唯一没有受到波及的,是泷河县的四个刽子手。
这些刽子手干的是杀生的活,往日里反倒本份安生,敬畏律法。
只是让这些刽子手没想到的是,有一天他们会行这么多的刀刑,恐是要加个班才能干得完了。
就是不知道钦差大人给不给加班的赏钱。
判完了这些恶吏,随后轮到的是泷河县哄抬粮价,以及攀附当唐明志欺压乡里的一众乡绅,总计二十余人。
这些人联手哄抬粮价,造成的恶果同样不小,甚至更严重。因他们的囤粮抬价,直接导致灾民陷入无钱买粮,或有钱无粮的两难之境。
灾年流民四起,人相食的惨剧、因粮造反等事,都与奸商哄抬粮价脱不了干系。
但大周律上规定,奸商哄抬粮价,判的最高刑罚是罚没家产后充军。
姜远却也是判出了斩刑,理由是逼百姓造反者视同谋反。
谋反者诛九族,但姜远又法外开恩,只斩他们本人以及罚没家产,家眷则流放。
众多判决判下,时已至午时,姜远从木桶中抽出一只令箭扔了下去:“验明正身!行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