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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有令患风(第1页)

尽管这官家和吕维可了劲的挠头,然对于这通货膨胀这事,就是把头给挠秃了也是个于事无补。

那些且将那拆东墙补西墙做的如移形换影般的人物,别说那吕维不认识,即便是认识,如今也剩不下几个了。

因为那帮人,基本上都被我们的韬韬姐联合那位砸缸的小哥哥给收拾了一个干净。

咦?为什么要干掉他们?留着让他们敛财不好麽?

那得看他们是敛的什么财,敛的谁的财。

也说不上个好还是不好,只能说是世间万物,各有取舍。两头的便宜横不能让你一个人都占了去。这就像那鱼肉和熊掌不能都吃一样。

道理很简单,两只手都拿了自己想要的东西,这会又看到一个更想要的,你得先扔掉手里的。起码是一个手里的,才能再去拿。碰到紧要的时候,两只手的东西丢的丢,先保了命再说。

先“义”而“生”,还是先“生”而“义”?

一直是我们这个文明的鸿学大儒们争论的焦点。也是全世界的精英们都在争论的焦点。而且,这个焦点直到现在还在讨论。

就像那位在演讲中喊出“giveme1ibertyorgivemedeath!”的帕特里克·亨利一样,在见识到了那自由浪漫的法兰西疯狂且恐怖的革命之后,最终也成为一个纯粹的不能再纯粹的联邦主义的拥趸者。

咦?你倒是敢说,人们向往自由也错吗?

没错,只不过在不妨碍别人自由的情况下。

你的邻居也懒得到楼下扔垃圾,并且他们有不扔垃圾的自由。毕竟“懒”是任何物种的天性。谁生下来都不怎么勤快。即便是看门的狗,吃饱了也会找个太阳地眯一会。

但是,你横不能因为邻居把垃圾推在你门口的“懒”,你就有弄死他的自由。尽管你这种行驶这种“自由”的想法很强烈。

不过,按照这位演说家的理念去行驶自由的话,就不会出现“国家统一”这个概念。如此,也就没有维护国家统一的必要了。也就没有我们现在看到的阿美利坚合众国了。

我个人认为。

如果没有国家机器和法律保障下的自由,绝对不是你向往的。那不是“不给你自由你就去死”,那是真的会死!给不给你“自由”都那样。况且,自由这事也不是别人“给”的。

如果是那样的话,任何一个社会,任何一个团体内,都会变成一个实行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的地方。

也别跟我说那会还有什么尊老爱幼。

丛林法则下,即便能活过幼年的脆弱时期,你也不一定就能活到老,所以不需要“尊”。

所以,我们的祖先提出了“义”这个概念。

“义”字何解?

要一条就是要符合公众利益而作出的自我利益牺牲。舍生取义嘛。

但是,这个公众的利益,往往是可以随着“利”而生改变的。

就像现在,旧小区装个电梯都能装出一个道德绑架一样。

作为一个团体的少数,你必须作出个人利益的牺牲,来达成高层住户的出行方便。你不答应就是你不仁不义不道德。就是冷酷无情无理取闹,不尊老爱幼。

这叫少数服从多数,是他们所谓的规则。

不过,这就不仅让人产生了一个很美好的想法,我们把马云、马化腾的财富给分了吧!全国一起投票,少数服从多数嘛!

显然这事很荒谬,荒谬到可以草菅人命。

如果,一个人身上的器官可以救活五个濒临死亡的人的话。那么。是不是这五个人就可以临时组成一个团体投票,把能提供器官的这个人杀掉?这也是少数服从多数啊?

况且,这个人也会留下“舍生取义”这个千古的美名,何乐而不为?

好一个何乐而不为!不过,因此获利者,是不会在意那个为他们“舍生取义”的人,墓碑前有没有花,坟头有没有草,也别幻想着这些人能感激你一辈子,怀着感恩之心,去照顾你的后代。

显然,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数字问题。也不是一个什么道德的问题。

这就像是我们所说的“生”和“义”之间的关系吧。

但是,除了自己的和利益集团同流合污的“义”之外,只不是也捎带了顾及一下别人的“生”。

然却是个事与愿违,我也见过那边人还在Icu抢救,等器官移植的病人家属,已经在门外排队了。而且,这帮病人家属中,没人想让里面还在抢救的人活。

因为只有他脑死亡了,生命还没有终结的时候,才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最大化。

就像北宋那帮能治理经济危机的人一样,因为不符合某种公众的利益,所以,必须得“舍生取义”。

不过,这事也能想明白,你本身就是被人拉过来拆东墙补西墙的。既然是你的使命已经完成了,是不是就应该安静的走开?还真真的想问人要自行车啊!

好吧,话又扯远,道德绑架的问题不在本书的讨论范围,还是请各位明公回到书中。继续听我神神叨叨。

然,那吕维却不似那些个鸿儒们这般的迂腐,倒是暗自下了决心,我要要干一票大的!治理经济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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