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大爷还是任贤齐的歌迷?
“别嘟囔了,快吃吧,睡醒了你有可能饿死!”
我点点头,猛咬两口鸡腿,边吃边道:“大爷,您在这儿岛上几年了?”
鲁滨逊抬头望天,掐指一算:“嗯……我数不过来了,不过每过一年我都会在山洞里画上一道闪电,山洞就在旁边,你进去数数吧!”
“哎,好嘞,这是小学算术题!”
我起身钻进鲁滨逊所指的山洞,山洞里面很是清凉,睡觉的床,以及桌椅板凳一应俱全,桌子上还摆放着不知名的水果,如果荒岛洞穴也分规格的话,这应该属于五星级别了!
我又撒摸了一圈,在床头位置果然有闪电一样的线条,看上去可真不少,估计够下一场雷阵雨的了。
我上前两步,趴在石壁上数了两遍,没错,有二十八个闪电,也就是说……鲁滨逊在这座岛上待了二十八年了!
我的天呐!怪不得人家坐拥整座江山!
突然,一个脑瓜蹦在我脑海炸裂……哎,不对,书上是怎么说的来?
鲁滨逊在荒岛上一共不就待了二十八年吗?
我去!
我一阵酥麻,也就是说……今年是鲁滨逊在岛上的最后一年?他随时都有可能离开这座岛?
没错,小说的确是这么说的,鲁滨逊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
我甩头冲了出去,一把抱住鲁滨逊,兴奋道:“大爷,恭喜你!”
鲁滨逊一脸懵圈:“何喜之有啊?”
“大爷,您要走啦!”
“走了?去哪儿?”鲁滨逊脸色一变,“你是说我要死了?”
我连连摆手:“不不不!我是说您要离开这座岛了!”
鲁滨逊大失所望:“唉,不抱什么希望了,听天由命吧!”
“大爷,真的,我不骗你,中国人不骗外国人,你想想,我是怎么知道你因遭遇暴风才来到这座岛上的?我是怎么知道你和猛兽野人斗智斗勇的?我又是如何知道你有一个仆人叫星期五的?”
鲁滨逊眉头一皱,认真道:“似乎……有几分道理……”
“真的,大爷,我实话告诉你,我是从未来穿越来的,您很快就会离开这座荒岛,在不久会有一艘船经过这里,船上有水手叛变,你只要帮助船长平定叛乱,你就能得救,坐船离开这里!”
闻言,鲁滨逊一把握住我的手。
“小兄弟,谢谢你!你说的我都明白了,大恩不言谢,请受我鲁某人一拜!”
说着鲁滨逊就要行跪拜之礼。
我赶忙扶他起来。
“大爷,不必行此大礼,你这两天准备好武器,随时准备战斗!”
鲁滨逊兴奋道:“好!我知道了!小兄弟,要不然你也留下,过两天跟我一起离开?”
“这……恐怕不行吧,书里也不是这么写的啊!”
话音未落,突然一道光从天而降,就在我要穿越回去的时候,鲁滨逊大吼一声:“年轻人,是你拯救了我鲁滨逊,敢问小壮士姓名?”
“凌凌,私家侦探凌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