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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1章 镇住余淑恒最後的莫西干人求订阅(第3页)

玩音乐的都明白一通百通的道理,一曲子二胡可以演奏,其它乐器同样可以演奏出很好的效果。

只是区别在于,哪种乐器最合适?

很显然,余淑恒自动脑补了一个画面:那就是,李恒原本是用二胡创作的,

是平时听多了自己陶笛吹奏后受到启,于是在校迎新晚会上改用了陶笛。

但不得不佩服他的敏锐,就《故乡的原风景》而言,无疑陶笛是最完美的。

面对老师这样有深度的问题,李恒假装没听懂,笑了笑,再次跟她碰了下。

如果说酒能拉近距离,那今晚李恒表现出来的丶级恐怖的音乐天赋彻底让余淑恒刮目相看。两人一晚上说的话要比过去三个月多得多。

不过,可能是第一杯白酒喝得太急太猛,也可能是红酒加白酒产生了化学反应,余淑恒那白皙透亮的脸蛋还是逐渐生了变化,晕红悄然爬上来,就像映山红一样在她面庞上生了根了芽。

大半杯白酒下肚,李恒其实也有些醉意了,但还能撑住,他问:「老师,要不要我去弄两个下酒菜。」

要搁平常,余淑恒可能不会就这个问题回答,但今晚在酒意的加持下,她爽利地说好。

然后还陪着去了一楼,双手环抱胸口,靠着厨房门口看他忙活。

翻找一阵,李恒决定做3个菜,一个红烧排骨,一个油麦菜,还有一个虎皮青椒。

虎皮青椒里面加了小米辣,这是他为自己准备的下酒菜。

余淑恒全程都在旁观,感觉他切菜做菜行云流水,极具观赏性。

她不由问:「你几岁开始做菜的?看你样子应该做很多年了吧。』

李恒回忆说:「8岁,还是9岁的样子。」

余淑恒异:「这麽早?」

她从小生活在蜜罐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想要什麽就买什麽,

看上什麽就有什麽,同龄人也好,大人也好,亦或是长辈,见到她全是夸赞。

活了这麽多年,几乎没有人件逆过她,而今晚的李恒却是个例外,竟然一言不合就斗气,还斗得她没点脾气。

她当时脑海中情不自禁浮现出一个念头:有才华的人就是这麽有骨气,就是这麽任性!

这反倒是让她对李恒愈欣赏。

如果他的大作家身份,成功让他进入了余淑恒的视线。

那麽音乐上的泼天才华,算是投其所好,歪打正着,让同样爱音乐的余淑恒对他更加看重。

当然了,就算他是一个普通人,碍于润文的面子,她也不会让他在复旦吃亏。

但他凭本事挣来的尊重和别人看情面给予的完全不一样,不在一个层面,也不可同日而语。

条件优渥的余淑恒无法想像一个八九岁的孩子就学着做饭的场景,很惊讶,

然后又释然。

要是李恒跟自己一样,从小什麽都不缺,没有经历过困苦,可能也写不出来那麽有深度的《活着》和《文化苦旅》,也创作不出《故乡的原风景》和《最后的莫西干人》。

这就叫有得有失吧。

困难对他来说是一笔很宝贵的财富。她这样思量。

李恒把虎皮青椒装盘,回答道:「还早?其实不早了,我们村有些小孩五六岁就开始放牛捡柴,我已经算是比较懒得那一批了。」

余淑恒顿时生了兴致:「听你这麽说,我忽然想去你们老家看一看。」

「可以啊,到时候叫上王老师一起,我给你们当导游。跟你讲,我们那高山地方,也许什麽都不如沪市这样的大城市,但论山清水秀和野味,绝对能令你满意。」李恒绘声绘色夸赞自己老家。

「好,等有时间了,我叫上润文走一趟。」

她其实是有些好奇的,是什麽样的小镇,能孕育出肖涵那麽精致的人,如同精灵一般。

也好奇李恒的父母是什麽样的人?能培养出这麽优秀的儿子。

三个菜,她端一盘红烧排骨,李恒拿着油麦菜和虎皮青椒上了二楼。

气氛都这了,下酒菜也有了,两人没有问对方还行不行的问题?

就一个字:喝就完事了!!!

茶几上的茅台是5oo毫升装,之前两人已经喝了三杯,还剩半瓶多点。

余淑恒边倒酒边说:「好多年没开喝了,今晚破个例。」

他说:「来,乾杯。」

余淑恒笑了下,酒杯碰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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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不得劲,坐着坐着就睡着了,三四次了,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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