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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3章 已是十八年前的事(第2页)

一幕幕画面,开始如同幻灯片一般,在自己脑海中闪过。

随着这些记忆的清晰,曹子建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没有楚华这个人的记忆了。

因为当时对方并不叫这个名字。

而是姓曹名华。

只是,那会的‘自己’才五岁而已。

试问,一个五岁孩子的记忆,能有多深刻?

这也是曹子建之前一直绞尽脑汁,都没回忆起来的重要原因。

虽然说,两人同一个姓氏,但是对方跟自己却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

因为对方是自己‘父亲’早年给自己找的童养媳。

旧时,童养媳在华国十分流行。

原因就是当时的社会非常贫穷落后,老百姓的生活十分低下。

众多的民众因家境贫寒而无力扶养子女或娶成年女子,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们就将女童卖予他人或从外地抱养一个女孩来做童养媳。

待女童长到十四、五岁时,就让她同男方“成婚”。

按理来说,以曹子建当时的家境,完全没有必要找一个童养媳。

之所以会有,是因为楚华的祖上跟自己家是世交。

因为一些家庭上的变故,楚华的父母将楚华以童养媳的名义托付给了‘自己’的父母。

名义上是童养媳,其实,曹魏还是将楚华当成了自己的亲生闺女来养。

在待遇上,跟当时的曹子建有过之而无不及。

总之,楚华一岁多的时候,就在曹家生活。

从小,便是把曹子建父母当成了亲爹亲妈。

跟曹子建小时候的关系十分之好。

不仅一个盆子洗澡,还一个被窝睡觉。

对于曹子建更是照顾有加。

要知道,这具身体的主人,小时候,皮的很。

属于是三天不打就上房揭瓦的那种。

对于看不惯的同龄人,都是秉持着能动手就不逼逼的做事风格。

至于为什么是同龄人,因为比自己大的打不过。

所以,没少惹祸。

一旦惹祸,就免不了要遭到父亲的训斥。

但是楚华都会跪着给曹子建求情。

有时候,曹魏心一软,也就没事了。

要遇到实在拦不住的,楚华就会护着曹子建。

按理来说,照着这种关系一直展下去的话,两人完全能修成正果。

只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在曹子建六岁的时候,楚华突然就跟人间蒸了一般,没在曹子建面前出现过。

为此,曹子建还询问过自己的父亲。

得到的回答却是,曹华被人给接走了,以后再也不会回来了。

当时的曹子建听到这个消息,哭的那叫一个伤心。

只是,孩子毕竟是孩子。

这伤心来得快,去得也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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