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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7章 状鼓响(第2页)

有帮忙搬家的本事,还不能埋个人了?

时间跨度五年,十七个伶人的家,有足够的时间。

为什么要大费周章地搬呢?

这些案子背后的人,究竟意欲何为?

进出城记录的简洁,让画棠更觉无处着手。

只能等侍卫们的排查结果了。

于是,又在据县多呆了一日。

不过没用。

没有经常半夜出入的马车;

柴房里没有不寻常的木材;

家俬铺子常年有收旧家俬,但是没有那么陈旧和样式简单的;

有追捧的食客和骚扰她们的食客,不过都排除了作案嫌疑。

(这一部分就不详述了,不然能水出十几章去。反正不重要。)

至此,画棠对这一系列伶人失踪案,再查无可查。

只得离开据县,快马加鞭赶回了京城。

……

而画海那边。

不愿意再被季铭追着问娶妻之事的画海,就带着亲兵们离开了京城,去往了自己的军营。

拱卫京城的二十万兵马,可还是他统管的来着。

这日,就路过了歧州地界内的格县。

原本的打算是穿县而过,并不停留。

不过在听到县衙外的鼓声响起后,画海勒住了马缰。

自打画棠成为第一刑官之后,就改了有关告状上的一些规矩。

比如告状不用一定有状书,毕竟大多数百姓都不识字;

比如民告官,不用上来就挨一顿板子、或者滚钉板、踩火炭等等。

用画棠的话来说官员们本就是为百姓们做事的。

子民子民,如子如民、如民如子。子民们奉养着官员们,官员们就该把子民们当成自家的孩子般疼惜、怜爱和照顾。

而不是子民们供养着你们,你们反而就踩在他们的头上作威作福。

所以,民告官,没毛病。越级举诉,也没问题。

哪怕一个乞丐,想告陛下,也可以直接去敲宫墙外的状鼓。

是清是浊,衙门必须接、必须进行彻查。若是被冤告了,也算多了一个洗白的机会。

没必要先把人给折磨一通。

画海对此也是深以为然。

所以听到格县县衙外的鼓声响,他就好奇了。

大案、要案,才会击鼓。

小案都会先由衙差们接了、再报到书吏那儿,由书吏写了状纸后,报给县令,再由县令处理后续章程。

画海跃下马背,招呼了曾建祥和另一个亲兵跟着自己,再让其他的亲兵们先将马匹给拉去道旁,找个地方先歇会儿。

就这样,画海溜溜达达地混进了看热闹的人群中,去到了县衙外听审。

格县县令夏顺河,是个三十多岁、粗黑瘦削的人,身板虽然不壮实,但眼神却格外有力。

官威没多少,看起来却也严肃。

他端坐在堂上,问向跪在堂下的一个年轻小妇人“洪氏,你携子告状,意欲状告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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