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茨贵族杀手的称号可不是白叫的,在索菲夫人看来弗兰茨绝对是将帝王的无情展现到了极致。
只要有必要在他眼中似乎就没什么人是不可以死的,无论是什么世家门阀,又或者是他的朋友幕僚,弗兰茨动起手来从不手软。
听上去似乎和他的仁慈忍让很矛盾,但索菲夫人很清楚一切都是真实的。
她此时之所以火急火燎,除了气弗兰茨擅作主张,更是怕弗兰茨真做出点什么来“化解眼前的危机”。
虽然索菲夫人并不喜欢茜茜,但她不想自己的外甥女有什么事。
不过弗兰茨可没那么无聊,他只是跟茜茜和奈奈谈了一笔生意。
“我们自己的公司?”
二女都是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
“证明自己不只有冒险一条路可以走。财产也是实力和能力的一种证明。
有了这家公司,你们就不用整天看别人的脸色了。而且你们没从家族拿一分钱,所以也不算违背家族的规矩。”
这个时代女性在婚前有财产可绝对是加分项,很多贵族结婚就是冲着价值交换去的。
多了这份财产就相当于多了一笔嫁妆,如果是英法等国一定会为此打破头。
英国信奉夫妻一体的法律原则,女性一旦结婚,她的所有现金、饰、衣服,以及任何动产都会自动归位丈夫所有。
她的不动产名义上属于她,但管理权和收益全归丈夫所有,作为妻子的她没有任何支配财产的权利,哪怕使用一个便士也是丈夫的恩赐。
在法国,女性则压根就是男性财产的一部分,哪怕是在那部进步得要命的《拿破仑法典》中也是一样。
欧洲其他国家的情况也都差不多,但奥地利十分特殊。
在特蕾莎父亲,以及她儿子约瑟夫二世和利奥波德二世的持续努力下,奥地利的传统和法律都支持女性拥有财产。
无论婚前、婚后都允许女性拥有自己的财产,并且婚前协议在贵族婚姻中几乎是必签的。
甚至还有被德意志地区贵族极度厌恶的“偷家协议”(法律中的寡妇保障)。
如果丈夫死亡,妻子自动获得丈夫的抚恤金、庄园的居住权、人事任免权、贵族头衔,以及一切合法待遇。
按照某本书中的原话翻译是“这个时代的奥地利女性贵族年轻时依靠父母兄弟,但在丈夫死后反而会成为父母兄弟。
她们在成为独立的庄园女主人后甚至会重新反哺自己原本的家族,这像极了奥地利这个国家本身。。。”
虽然这一点经常被人诟病,不过在弗兰茨看来也有好处,奥地利的女性很少外嫁,至少人口生育率是有保障的。
在弗兰茨统一了神罗之后,奥地利帝国的法律自然也就成了帝国律法。
有些女性可能还不了解生了什么,但在皇家女子学院学习的茜茜和奈奈不可能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除此之外她们那位最自由的父亲除了洒脱以外,最大的特点便是不负责任。
他没有践行一位公爵的义务,也没有践行一个丈夫的责任,更没有做好一个父亲。
这位公爵在历史中形象总是那么自由洒脱、平易近人,甚至和平民打成一片。
但在当时的贵族看来这个人简直糟糕到不能再糟糕了,这个人生活混乱、无序、挥霍无度,一点正事不做,整日游手好闲,甚至还用家族给他的钱和权力败坏家族的根基。
在家庭中将情妇和私生子女带回家,拒绝与自己的正式妻子和子女一同用餐,公开羞辱自己的家人。
对自己的子女完全没有规划,他最优秀的儿子成了一名眼科医生。
不可否认茜茜公主的弟弟卡尔·特奥多尔成为了现代眼科学的奠基人之一,但那更多的是天赋和运气使然。
毕竟她其他的兄弟都是茫然且碌碌无为地过完了一生。
对于茜茜和奈奈自然也不可能有很充沛的嫁妆,实际上茜茜、奈奈,以及她们妹妹玛丽的嫁妆都遭到了当时贵族圈子的吐槽。
索菲夫人甚至不得不把自己的饰放到茜茜公主的嫁妆中以免显得过于寒酸。
同时公司也预示了另一种可能,她们也许真的可以为自己的事情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