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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4章 法家不人家是带着剑的规则制定者(第3页)

真正的帝王之学,依旧是法家!

只不过,套了儒生的皮罢了。

儒皮法骨,才是真正的两汉朝堂法典!

简单来说,就是脸厚心黑。

帝王之术,从来都不是什么儒门!

法家,才是真正的帝王显学。

而法家……

法家简单来说,就是——有仇报仇!

你敢打我一拳,我就杀你全家!

呃!

不对!

那是小百姓。

到了国家层次,又是另一种情况了——

你敢打我一拳,我就夺你三县!

你敢给我一刀,我就抢你皇宫!

这就是国家层面的“武”!

只不过,两人斗殴、互相残杀,只能叫“武”。

小团体互斗,那就叫武林“比武”。

而到了国家层面,这就叫“法”了。

这就是为什么执行法律的人,叫“执法”的原因。

手持武器,施行国家“武力”的人,不叫执法,叫什么?

何为法?

你敢杀我一民,我就灭你一国!

这就叫法!

这是国家层面的法。

汉武帝定下的国策,就是这么一个缝合怪。

可从来都不是什么单纯的儒门!

他用的是公羊儒的领袖人物——董仲舒!

至于公羊儒……

那可是最早将法家融入自身的门派。

甚至,可以说是法家披了儒门的皮罢了。

(毕竟,以调停人身份混迹武林,难免被人敲闷棍。

还是儒家好……)

公羊儒有一个三大核心,叫——

“大一统、大居正、大复仇。”

看看——

完全就是法家的那一套!

要知道,法家不就是最早的“武林帮派调停人”么……

如果说墨家弟子拿着三千清锋长剑,游走各国,敲诈弱小国度……

真当人家“兼爱非攻”,都不要打仗以和为贵啊!

胡姬儿扯!

墨家到了后期,可是拥有带甲之士数万之众啊!

(还是霉子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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