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之故意拖长了语调,道“先太子白夙沙——”
叶霄愣了一下,而后翻了个大白眼。
“哎你别不信,我有推理证据的!”沐之急道,“你说白夙沙喜欢穿白衣对吧,而且有什么无尘蛊,能够不老不死,民间一直有传闻他根本没死,对不对?”
“就凭件白衣裳,你就断定那‘大狼狗’是先太子?这世上爱穿白色衣袍的人可多了去了!”叶霄说到,一脸无稽之谈的表情。
沐之便道“不只是白衣,说书的还说先太子性情冷僻,为人阴鸷,那‘大狼狗’就一脸生人勿近的样子,这还不像?”
“人们那么形容先太子都是指官面上的,都是从朝堂、军中、东宫大巡百官觐见时传出来的,实际上除了四公子,谁也不知先太子是什么性格。况且说书的话也信吗?”
“对!问题就在这里!”沐之大叫一声,吓得叶霄一抖。
她道“那白衣公子就带着四个护卫,不多不少,刚好四个,你说巧不巧?白衣,冷面,四公子护卫——他肯定就是白夙沙!”
叶霄用看智障一样的眼神看着沐之,摇了摇头,叹息道
“以前听人说戏曲叫人疯魔,如今看了你,才知听书也能叫人疯魔。不成了,明日我就得把那说书先生抓起来。”
见叶霄仍旧一脸不信,沐之气结,“你见过先太子没有?这样,下次那白衣公子再来的时候,我带你偷偷去看他,你就知道了!”
可惜叶霄说他从未见过先太子,沐之只好继续坐在小花米粉馆的大堂里等那“大狼狗”出现。
一想到她天天听的书里讲的北海太子就是白夙沙,而白夙沙就是那“大狼狗”,她就觉得十分兴奋。
自打魂穿到古代,为了讨生活,开米粉馆,她这半年都待在归期城里,连城门都没出去,每日就是打理铺子,听书喝酒,实在无聊得慌。眼下这“大狼狗”可算是最吸引她的事了。
她等啊等,一天比一天期待,每天早早地就起来坐在大堂里等,到了傍晚的时候更是精神振奋。但也只能每天看着天色慢慢黑透,那白衣也没出现,她才唉声叹气地上楼睡觉。
硬是等了半个月,就在她快要好奇着急得狂的时候,那“大狼狗”终于出现了。
没有像往常一样在傍晚没人的时候出现,而是在大中午大堂里坐满了食客的时候来了。
“大狼狗”依旧带着四个护卫,大堂刚好有一桌空出来,沐之赶忙兴高采烈地收拾桌子。
待沐之将桌子擦的一尘不染,那“大狼狗”才坐下,四个护卫站定在他身后,旁边的食客都好奇地看过来,没人敢来拼桌。
沐之亲自端了炒米粉出来,扫了眼四周看着“大狼狗”窃窃私语的食客。
她将米粉放在“大狼狗”的面前,而后快地将一张小纸条塞进了“大狼狗”准备拿筷子的手里,然后转身离去,哼着歌走到柜台后面,若无其事地翻看账簿。
“大狼狗”显然没料到沐之会来这么一出,捏着手里的纸条,脸上有点惊讶。
“咳咳——”沐之故意咳嗽两声,挤眉弄眼地示意“大狼狗”把纸条打开。
一旁江铃正在来回端米粉,见沐之的样子,问了句“姑娘的脸怎么了,中风了吗?是不是昨天夜里着凉了?”
“大狼狗”用一双冷漠的眼睛看了沐之好一会儿,才打开手里的纸条,而后瞬间一愣。
纸条上面,沐之用小楷写了一句话——
我知道你是谁。
见“大狼狗”将纸条叠起来,塞进袖子里,开始慢条斯理地吃米粉,除了方才那愣了一下,再无反应,沐之急了,又写了一张纸条,以添茶做掩护,又将纸条塞进“大狼狗”手中。
“大狼狗”放下筷子,摊开纸条,上面写着你是白夙沙,对不对?
一瞬间,沐之看见“大狼狗”的神情变得很复杂,像是冰山下面有人支起了一个炒米粉锅,酸甜苦辣咸一股脑儿地在里面搅动。
“大狼狗”看了许久,才将纸条塞进袖子里,继续吃米粉。
沐之只好拿出一大张宣纸,匆匆笔走龙蛇地写下一大篇,然后将宣纸叠成小方块,再次以添柠檬茶为掩护,将小方块塞进了“大狼狗”手里。
她看到一旁那“螳螂精”护卫明显有点不耐烦了。
“大狼狗”却不恼,依旧动作优雅地放下筷子,打开宣纸
放心,我绝对不会和别人说你是谁。我每天听说书先生讲你以前做太子时候的故事,不知为什么,觉得特别心潮澎湃,特别喜欢。所以我也算是你的粉丝了,绝对不会出卖你的。我猜你现在肯定要干一番大事业,复国?杀仇人?不管怎么样,如果有用得着我的地方,你尽管开口。因为我实在好无聊。
沐之觉得最后那句“好无聊”写得不太好,不够诚恳。果然,“大狼狗”将信看完便塞进袖子里,那冷若冰霜的脸上没有一丝波动。
眼见“大狼狗”吃完米粉又要走了,沐之有点着急,却听那“螳螂精”护卫小声道“公子,要不就在这里住下吧,也方便我们行事。”
沐之听得清楚,未等“大狼狗”说话,她便赶紧冲上去,笑道“五位客官是要住店吗?来来来,小花米粉馆民宿,给诸位家的感觉——这边请——”
周围的食客都好奇地看向几人,“大狼狗”犹豫了一下,吐出两个字
“带路。”
“好嘞!”沐之欢快地应了一身,引着五人向二楼客房走去。
到了上次“大狼狗”住的那间屋子,“大狼狗”头也不回地走进去,四个护卫随后进入。
沐之还没来得及进去,就见那“螳螂精”一把关上门,差点夹到沐之的鼻子。
“切!”她感觉很吃瘪,只能摸摸鼻子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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