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锦汐踮起脚尖,在他脸颊上亲了一下:“看来我的影响力还挺大,把我们有洁癖的陆总都给‘带坏’了。”
陆瑾珩刮了刮她的鼻子,笑着反驳:“是被你带好的,不是带坏的。”
晚饭的时候,苏母不停地给陆瑾珩夹排骨:“瑾珩,多吃点!这是锦汐特意给你做的,她以前可很少给别人做饭。”
“谢谢阿姨,锦汐做的排骨真好吃,比餐厅的还香。”陆瑾珩一边吃,一边跟苏父聊最近的股市行情,从工作聊到天气,气氛轻松得像一家人。以前他跟长辈吃饭,总觉得拘谨,话没两句就冷场,可现在,他能跟苏父苏母聊得热火朝天,连苏母说的家长里短都听得津津有味。
晚饭后,陆瑾珩主动收拾碗筷,苏母拦着他:“瑾珩你坐着就行!这些活让锦汐来做。”
“阿姨没事的,”陆瑾珩笑着端起碗,“我跟锦汐一起收拾,快一点。”他跟苏锦汐一起站在水槽边,一个洗碗,一个擦桌子,配合得格外默契。苏母站在厨房门口,跟苏父小声说:“你看他们俩,多般配!瑾珩这孩子以前看着挺严肃,有点距离感,现在却觉得特别亲切。”
苏父点了点头:“是啊,以前他那些怪癖,我还担心锦汐受不了,现在看来,锦汐就是他的良药,把他的怪癖都治好了。”
收拾完厨房,两人坐在客厅里看电视。苏锦汐靠在陆瑾珩的肩膀上,手里拿着薯片,时不时喂他一片。陆瑾珩一边吃,一边跟她讨论剧情:“你看那个反派,刚才要是不那么冲动,说不定就能赢了。”以前他很少看电视,总说“浪费时间”,可现在,跟苏锦汐一起窝在沙发上看肥皂剧,他觉得比开两个小时的会还舒服。
快九点的时候,陆瑾珩准备回家。苏锦汐送他到门口,叮嘱道:“路上小心点,到家给我发个消息。”
“好。”陆瑾珩点头,突然从口袋里掏出个小盒子,递给她,“这个给你,上次看到你护手霜快用完了,就给你买了。”
苏锦汐打开一看,是她最喜欢的樱花味护手霜,还是限量款。她抬头看着陆瑾珩:“你怎么知道我喜欢这个?”
“上次你在超市看了好久,我记下来了。”陆瑾珩挠了挠头,有点不好意思,“喜欢吗?”
“喜欢!特别喜欢!”苏锦汐笑着说。
“喜欢就好。”陆瑾珩转身要走,又停下来,“对了,明天早上我来接你上班,咱们一起去吃你喜欢的那家早餐店,他们家的茶叶蛋好像挺好吃的。”
“好啊!”苏锦汐点头,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楼道里,心里甜滋滋的。她知道,陆瑾珩的怪癖不是突然消失的,是因为在乎她,才愿意一点点放下那些执念,接受生活里的不完美。
第二天早上,陆瑾珩准时来接苏锦汐。两人一起去吃早餐,陆瑾珩居然主动拿起一个茶叶蛋,剥得干干净净,递到她碗里。以前他碰都不碰带壳的食物,总说“剥壳会弄脏手”,现在却做得格外熟练。
到了公司,同事们看到这一幕,都笑着调侃:“陆总现在也太体贴了吧!以前谁要是说陆总会亲手剥茶叶蛋,我肯定不信!”
陆瑾珩的耳尖又红了,却没反驳,反而笑着说:“跟锦汐在一起,以前在意的那些小事,其实都没那么重要。”他的话让苏锦汐心里暖暖的,周围的同事也跟着起哄,说他们俩“太甜了”。
接下来的日子里,陆瑾珩的变化越来越明显。以前他跟团队成员开会,总喜欢坐在最角落,现在却会主动跟大家讨论方案,偶尔拍着同事的肩膀说“这个想法不错”;以前他看到办公室乱一点就皱眉,现在苏锦汐的文件堆在桌上,他还会帮忙整理;以前他从不参加公司团建,上次爬山的时候,他不仅全程陪着苏锦汐,还帮同事拎包。
爬山那天,苏锦汐不小心崴了脚,陆瑾珩赶紧蹲下来,小心翼翼地帮她揉脚踝。旁边的同事惊讶地说:“陆总,你以前不是连别人的手都不愿意碰吗?”
陆瑾珩抬头看了眼苏锦汐,眼里满是温柔:“以前是在意,可跟锦汐在一起后才明白,只要能让她舒服点,这些都不算什么。”他的话让苏锦汐心里暖暖的,也让同事们明白了,原来真正的爱,能让人放下所有的固执。
团建结束后,苏锦汐问他:“你现在真的觉得,以前的那些怪癖都不重要了吗?”
陆瑾珩牵着她的手,认真地说:“嗯。以前总觉得生活要完美,一点瑕疵都不能有,可跟你在一起后才发现,完美的生活没那么重要,重要的是跟你在一起的时光。就算偶尔有点乱,有点不完美,只要有你在,就觉得很幸福。”他顿了顿,补充道,“而且跟你在一起,我觉得自己变得更完整了,不再像以前那样孤僻,不再刻意跟别人保持距离。谢谢你,锦汐,是你让我学会了怎么享受生活,怎么去爱一个人。”
苏锦汐靠在他的肩膀上,心里满是幸福。她知道,陆瑾珩不是为了她改变自己,而是因为爱她,才愿意成为更好的人。而她,也很庆幸,能成为那个让他敞开心扉的人。
只是她没注意到,不远处的树影里,穿黑色风衣的男人正举着手机,镜头对着他们。男人的眼里满是阴狠,手里紧紧攥着个黑色盒子。他看着陆瑾珩和苏锦汐亲密的样子,心里的火气越来越大——他绝不能让苏锦汐这么幸福,一定要想办法破坏他们的生活。
可苏锦汐和陆瑾珩并不知道危险就在身边。他们手牵着手,走在夕阳下,影子被拉得长长的。陆瑾珩低头看着苏锦汐:“以后咱们一起去看海,一起去爬泰山,一起去吃遍全国各地的小吃,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