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雨抬脚,动了动身下有些冰凉的机械下肢,其实不疼,只是能清楚感受到这不是身体的一部分而已,动一动,才会有一种,她可以完全自主地操控这具躯体的感觉。
午饭理所应当是傅野下厨做的,宋羡归说要给他打下手,傅野想起失忆时那碗难以下咽的面,沉默着把他推了出去,让他去陪宋雨就好了,别闹。
从医院回来买了很多菜,摆在桌子上,就更显得满,宋雨喜欢吃甜辣口,宋羡归则偏爱清淡酸甜口,傅野左右衡量着,全做了一遍。
红绿分明的两份餐色。
但明眼人都能看出来,绿色占据桌面的分量更大。
宋雨其实早就吃过傅野做的饭,只不过都是在保温盒里,倒是第一次吃这样新鲜的、还冒着白热气的饭菜。
一家三口,就这样坐在冒着腾腾热气的饭桌旁。
主菜是松茸炖鸡,味道和那家餐厅的并不太一样,要清淡很多,但醇香依旧。
傅野很偏心地给宋羡归盛了第一碗,后面才是宋雨,但分量是一样的,都快满溢。
傅野的手艺确实很好,不然宋羡归也不会一次厨都不下,出去吃的次数比不过在家。
两人彻底在一起后,宋羡归在家里不用工作,傅野高兴得不行,也提前休了年假陪他。
两个人每天的活和以前没什么太大区别——当然,要除去傅野实在太过粘人这件事。
自从宋羡归主动说了爱他,傅野就彻底放飞了,每天晚上都要在床上缠着宋羡归说爱他。
无论清醒还是昏睡,一直在耳边吵:“你爱不爱我?你爱我吗?”
明知故问。
宋羡归开始还能应付,后面直接装聋作哑,有时候装睡被拆穿,傅野就会折腾他折腾得更狠,非要逼着他说。
导致宋羡归现在听见“我爱你”这三个字都很容易起反应。
其它时间倒还好,亲亲抱抱,黏糊一顿,做饭吃饭,画画看剧,再去看看宋雨。
有时候想起来,就一起去逛逛商场,买一堆宋雨喜欢的小玩意,带到这里摆好。
日子每天都很平常地过,宋羡归却总觉得,再没有哪一刻,会比现在还要好。
有傅野在身边,似乎一切他都不需要再担心,可以慢一点,也可以拖一会,甚至可以不用去做,因为傅野会替他做。
有时候到了晚上,宋羡归昏昏欲睡之前,两人一身黏腻没清理,傅野还在耳边跟他说一些小时候上学的糗事——其实算不上糗,顶多算是捣蛋。
逃课也好,考试不及格也好,甚至连打球的时候遇见过一只叫声很难听的橘猫,都要和宋羡归说一遍。
他以前虽然也会跟宋羡归这样讲话,但不会这样事无巨细,恨不得把自己所有的一切、宋羡归没参与过的时间线全都摊开,摆在宋羡归面前。
宋羡归很安静地听着,倒也不嫌烦,听得认真,像是真的参与进那段有些青涩躁动的青春里。
夜深了,傅野也困了,就抱着他睡,冬天嘛,宋羡归的脚还是会很凉,开了空调也没用,傅野就用自己的大腿夹着他的脚。
夜晚总是很长,傅野沉稳的呼吸落在耳边。
宋羡归常常会想,傅野是不是来就有爱人的能力。
总要爱他爱到,宋羡归自己都自愧不如,忍不住地想,是不是他的爱,永远没办法比得过傅野的。
难怪傅野总是不能完全相信他口中的“爱”,是不是两相对比,傅野能感受到宋羡归的爱太少太少?
宋羡归总觉得愧疚,亏欠太多,想补给他的也太多太多。
于是宋羡归越来越纵容傅野,几乎是毫无底线地惯着他,想做什么都可以,宋羡归都不会气,或者说,他对傅野也根本不会设底线。
傅野哪怕真的做的事让宋羡归不喜欢,或者说气了,只要他皱皱鼻子,露出那副惯例委屈的模样,宋羡归就完全拿他没办法,只会原谅他。
导致现在傅野恃宠而骄,又越来越知道怎么让宋羡归心软。
碰到什么事——就像刚刚在房间收拾衣服时一样,只要宋羡归对他皱眉,就撒娇装无辜地贴上去,咬耳朵说小话,再说我错了。
屡试不爽,百试百灵。
吃完午饭,傅野开车带着宋羡归兄妹俩去了海边。
初春的天,昼短夜长,不过才下午几点,暖橙色的余晖就洒下来。
天空倒依旧是蓝的,云却有些粉,海浪在夕阳下泛着淡金碎光,沙滩干净松软,沿边枯枝渐渐冒出绿芽,人群疏落,清冷又亮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