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像一只被主人遗弃在大雨里的丧家犬,脸上湿漉漉的,那么高大的身躯,却能够可怜兮兮地埋在宋羡归肩膀上,一声又一声,情真意切地喊着心上人的名字。
宋羡归那时候都说不出,他自诩聪明,却从来没有想到过傅野迫切而霸道的逼着他去签那份卖身契,从来不是因为什么一时兴起,而是,用他来怀念另一个人。
这比他第一次遇见傅野还要荒唐。
但好像本来就该这样,每一件事的都要有理由,傅野要宋羡归留在他身边的理由,是宋羡归和他的心上人相像。
这一点像,可以换来一个月三百万的保养费,可以救病房里的妹妹,很值,所以宋羡归不觉得有什么,他坦然的接受了。
那一夜最后怎么收场的,宋羡归竟然想不起来,但傅野大概是忘记了自己的醉话。
第二天太阳升起,他扶着宿醉后晕眩的脑袋,依旧用鼻梁蹭宋羡归的耳垂,埋怨他竟然都不知道给自己煮一碗醒酒汤,真不会照顾人。
宋羡归也像今天一样,淡淡答了声嗯,傅野不满他的敷衍,后面又开始无理取闹,那是宋羡归第一次觉得疲倦。
他没有理他,就像一开始,宋羡归本来就对傅野毫无兴趣一样。
“我饿了,你先去准备早饭吧。”
傅野知道自己的脾气很坏,但从宋羡归对待自己的态度和眼神里也能看出来,他对宋羡归一定是刻意收敛着脾气的,甚至是纵容的。
他现在还没摸清楚两个人的相处模式,所以他打算先用正常情侣的语气和宋羡归慢慢接触。
宋羡归如实说:“我只会煮面。”
傅野懵了,他露出宋羡归第一次把那份寡淡的水煮面,摆到他面前时一样难看的表情。
傅野完全没有想到过,他竟然能纵容到一个情人连基本的伺候他的本领都没有。
饭都不会做,只会简单的白水煮面。
而在顾燃绘声绘色的描述里,他还偏偏和眼前这个人,甜甜蜜蜜的在一起住了三年。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忍受下来的,两个不会做饭的人,难不成一日三餐都是请保姆
也不是不行,但他不觉得宋羡归身为一个情人连下厨讨好自己的事都不会做,会是一个合格情人。
宋羡归似乎看出了他的疑惑,平静的抛出了一个重磅消息——
“平时都是你做饭,我没进过厨房,也没时间学。”
傅野的脸上从最开始的不解转化成不可置信的震惊。
这句话简直和天方夜谭没有区别。
“……我做饭”
这个词八百年都不会和傅野这个名字联系到一起。
他是谁傅家二少爷,从小含着金汤匙出身的天之骄子,傅家单传数几十年的唯一一个二少爷,所有人都恨不得把他捧起来。
从出到现在,只有他挑剔家里王妈李妈宋妈的手艺不精,从来没有他去下厨伺候情人的道理!
宋羡归是失心疯了说胡话,还是趁他失忆故意扯谎,借此抬高身价
而相较于他的激动和不可置信,宋羡归表情平淡,若无其事,他有一双湖面一样沉浸漂亮的眼睛,很轻易就能够让人信服他没有撒谎。
傅野依旧无法接受宋羡归嘴里那个整天混迹油烟里下厨的人会是自己,他的记忆停留在三年前,依旧是那个不可一世的傅野。
“你……”傅野有些难以启齿张嘴,又闭上,最后实在没忍住的问宋羡归,“我们平时都是怎么相处的”
这个问题宋羡归也不知道怎么回答,他隐约感受得到,面前这个傅野其实更像是他初次接触到的那个傅野。
少爷脾气,傲娇又傲慢,但又明显感受得到,多多少少比从前多了点成熟后的沉稳。
“你喜欢做饭,所以家里的一日三餐都是你安排。我要去工作,所以白天基本见不到,你就经常打电话催我早下班。你不喜欢我去上班,每次都要抱怨我的工作时间太长,但也从来不干涉我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