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好了所有的东西,沈瓷去接棉花回了家。
小家伙很有当妈妈的样子,对新出生的小肉团子很喜欢。
毕竟算是仅剩的独生女,自然是要疼爱一些的。
那小团子小小的一个,躺在沈瓷的掌心里。
还没有完全的睁开眼,鼻子和嘴巴都红红的。
四个小爪子是粉粉嫩嫩的底。
可爱的哟,沈瓷真想狠狠的吸两口。
“喵呜!”棉花似乎察觉到了沈瓷的用意,抗议道:人,还我!
我!生!的!
你自己不会生吗?
沈瓷看着抗议的棉花,连忙把小家伙塞进它怀里:“好好好,还你!”
“不过棉花,你要给你女儿取个名字。”
沈瓷绞尽脑汁,选了几个名字准备写在纸上。
结果当她念叨着第一个名字:“嘟嘟……”
“喵呜!”棉花干脆直接爪子伸开,就把这个名字收纳。
嗯?沈瓷一愣,都不听听别的名字吗?
叫嘟嘟,是她觉得这小家伙实在是长得太好了。
肉嘟嘟的,摸起来软乎乎的。
结果棉花很喜欢?
“好,以后你的独生女就叫嘟嘟。”
楚瑟给棉花做手术的时候,直接就给绝育了。
所以这小家伙是棉花唯一的女儿。
嘟嘟好像是感受到了自己有了名字,使劲儿的伸了一个懒腰。
圆滚滚的小肚皮可爱死了。
沈瓷又忍不住的rua了一会儿,在棉花的抗一下,才还给它。
闪电也很有当哥哥和舅舅的派头。
在棉花疲惫的时候,会帮它带娃。
叼着满屋跑……
沈瓷坐在一楼的客厅里,笑着摇摇头。
真好啊!
大概这就是家的感觉吧?
“闪电,走,溜你了!”
看着时间差不多了,沈瓷招呼着闪电出门。
闪电乖乖的配合,套上了狗绳,跟着沈瓷出门。
虽然这个时间小区里可能已经没什么人。
但,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在晚一些的时候遛狗。
要是碰到其他的狗,也会很麻烦。
沈瓷刚带着闪电走到小区的绿化广场,就看到了白天的那个女人。
她的狗子多多依然没有拴绳,狂奔在绿化广场。
有几个遛狗的邻居也把自己的狗子松开了绳子,去狂奔着。
沈瓷并非不放心闪电,毕竟她的闪电可是京圈。
她不放心的,是外面那些狗子!
正想着,就看到白天那个女人旁边走来一个男人。
四十几岁,身形微胖,中年福。
“老公,你怎么才下班呀!”卷女人娇滴滴的迎了上去。
几个邻居看到男人纷纷笑呵呵的打招呼:“哎呦,钱总下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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