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后,他会搬出一大堆的礼物。
让洛文川挨个挑选。
每次洛文川生日。
程远都比他还开心。
因为按照约定,洛文川要满足他一个小小的愿望。
而程远的愿望,永远离不开洛文川。
“想和你做爱做的事……”等等,一系列请求。
洛文川总会红着脸骂他:
是个只会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
每天都要还不够。
嘴上虽生气他天天想着那些黄黄的事。
却总会顺着他的意,眼底藏着化不开的温柔。
洛文川二十五岁这年。
程远终于不用再像以前那样累死累活。
这些年,他用心招揽了一群能干又忠心的手下,把公司的事打理得井井有条。
如今,他终于有大把时间陪在洛文川身边,活脱脱变成了“跟屁虫”。
洛文川去打高尔夫,他就拿着球杆跟在旁边,时不时递上一瓶冰水,还会故意调侃:
“文川,你这姿势不对,来,我教你。”
说着就从身后环住洛文川的腰。
手把手地“教学”。
明明不太懂,却硬要装作比洛文川更懂。
洛文川去打篮球。
他就坐在场边的长椅上,手里拿着毛巾和水,眼睛死死盯着场上奔跑的身影。
只要洛文川进球,他就第一个鼓掌叫好。
洛文川去游泳。
他就换好泳衣陪在泳池里,哪怕只是在旁边看着洛文川游来游去,也觉得满足。
无论洛文川做什么。
程远都像个离不开水的鱼,紧紧跟在附近,目光一刻也舍不得离开,恨不得把洛文川揣进怀里,时时刻刻都不撒手。
有次朋友们聚会,墨玉清看着两人形影不离的样子,忍不住打趣:
“你们俩这都‘老夫老夫’了,还一天到晚黏在一起,就不嫌腻?别人都有七年之痒,你们倒好,爱得比刚在一起时还浓烈!”
程远闻言,紧紧握住洛文川的手,指腹摩挲着他的指节,语气坚定:
“我和文川不会有七年之痒的。我们有说不完的话,从白天的琐事聊到晚上的星空,有做不完的事,一起做饭、一起看电影、一起去旅行。我对他,永远都不会腻。”
洛文川侧头看向程远,阳光洒在他脸上,映得他眼底亮晶晶的。
他笑着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