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宋玉树为情所伤,作为员工加兄弟,李明不知所措,
不知道如何开导他。
只是陪着一杯接一杯的喝酒,
喝了一瓶又一瓶。
“哥,真的不能再喝了。”
“我没事。”
“你说,我是不是吃饱撑的,
你说,我好好的,我惹女人干嘛啊,
我有姑娘,我有钱,我余生都是好日子,
我惹女人干嘛啊。
我惹谁不好,我去惹她,
我要是和她分了,倒好像我抛弃了她似的。”
短短几个月,这段感情就从美丽的朱砂痣变成了蚊子血,从缥缈的白月光变成了饭粘子,
也是宋玉树没有想到的。
他想不明白,
阮四月也是农村出来的,也是高中毕业,无非是比凌霜多读了三年书,怎么就能那么的优秀,努力成长,
而凌霜,和他在一起之后,却像是灰姑娘攀上了高枝,
整个人变成了一个自卑与自负结合的怪胎,
一方面,自卑得很,怕宋玉树随时抛弃她,她拼命地吃醋,
一方面,又自负,觉得以自己的条件,都能打败王晓琳,
自己肯定是有极大的过人之处。
酒劲的上冲,宋玉树居然哭了起来。
李明怕了,他怕这恶劣的情绪引起宋玉树的旧疾作。
如果那样,不但宋玉树要麻烦了,自己也要麻烦了,
如果宋玉树的公司出了问题,
恐怕他的工作也要成了问题,
宋玉树不但他表哥的同学,还是他的衣食父母啊。
“哥,哥,你想开点,
大家都是成年人,合则聚,不合则散,
你不用有心理负担。
凌霜随随便去公司,确实是她没有了距离感了。”
“是吧?你是不知道,
哎,不说了。”
凌霜那样的生活背景和宋玉树这样的生活背景,那是天壤之别,
无论宋玉树有多大的包容心,
都难以和凌霜和谐地处下去。
李明陪着宋玉树,喝到他醉得睡着,
方才把宋玉树拉到床上睡下,
这一夜,李明没有离开,
也没有睡觉,
他就守着宋玉树,生怕他有什么事。
宋玉树吐,
他在一旁照顾着。
第二天早上,宋玉树也没有醒,但应该是安全了,
李明便去上班,
“嗨,李明,早啊,那个老板呢?”
他们俩以前经常同一辆车上班,即使不同车,也经常一前一后的上班。
王晓琳今天打扮得依然如同往常一样十分的出挑。
李明,